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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證員考試《綜合指導》備考複習考點整理

單證員 閱讀(2.89W)

2016年的單證員考試是在5月29號,為了幫助考生能更瞭解單證員這個職業。下面是YJBYS小編為考生整理的單證員考試《綜合指導》備考複習考點整理,供大家參考學習,預祝考生備考成功。

單證員考試《綜合指導》備考複習考點整理

  一、國際貿易單證的分類

  (一)《託收統一規則》(《URC522》)的分類

1、金融單據——具有貨幣屬性,匯票、支票、本票或其他用於取得付款資金的類似憑證。

2、商業單據——除了金融單據以外的所有單據

1)基本單據:商業發票、海運提單、保險單等

2)附屬單據:

? 進口國官方要求的單據:領事發票、海關發票、原產地證明

? 買方要求的單據:裝箱單、重量單、品質證書、寄單證明、寄樣證明、裝運通知、船齡證明等。

  (二)《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的分類

1、運輸單據——海運提單;非轉讓海運單;租船合約提單;多式聯運單據;空運單據;公路、鐵路和內陸水運單據;快遞和郵包收據;運輸代理人的運輸單據等。

2、保險單據——保險單、保險憑證、承保證明、預保單等

3、商業發票

4、其他單據---包括裝箱單、重量單和各種證明書。

  (三)UN/EDIFACT的分類

EDI國際通用標準將國際貿易單證分為九大類:生產單證、訂購單證、銷售單證、銀行單證、保險單證、貨運代理服務單證、運輸單證、出口單證、進口和轉口單證。

  (四)按照單證形式分類

國際貿易單證按照單證的形式分為紙面單證和電子單證。

  二、國際貿易單證工作環節

國際貿易單證工作的基本環節包括制單、審單、交單和歸檔。信用證支付方式下,在制單環節前還有審證環節。

  三、制單基本要求

  (一)正確——單證工作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1) 各種單據必須做到“三相符”;

2 單證相符:單據與信用證相符——佔首要地位

2 單單相符:單據與單據相符

2 單同相符:單據與貿易合同相符

(2)單據必須與有關慣例和法令規定相符。

信用證按照《UCP600》的解釋。

也要注意進出國對單據或進口貨物有無特殊規定。例如,輸往加拿大、美國等國的貨物,沒有使用木質包裝的話,要提供無木質包裝證明,使用的話要進行燻蒸處理,並提供證書。

對於單據的三相符,銀行只要求前兩個相符,以及與相關國際慣例相符;而對於外貿企業,則還要加上一個“單貨相符”。

例:1)、因下列情況開證行有權拒付票款 ( AD )。 (09年試題)

A、單據內容與信用證條款不符 B、實際貨物未裝運

C、單據與貨物有出入 D、單據與單據互相之間不符

E、單據內容與合同條款不符

2)、企業稽核信用證項下單據的標準是( )(2006年試題)

A.單據與信用證相符 B.單據與貿易合同相符

C.單據與單據之間相符 D.單據與所代表的貨物相符 E.以上均不正確 答案:ABCD

3)按照慣例,開證行在收到國外寄來的全套單證後應進行嚴格稽核,但下列哪一條不屬於稽核事項( )(2007年試題)

A.單據與信用證之間是否相符 B.單據與單據之間是否相符

C.單據與貨物之間是否相符 D.單據與《UCP600》是否相符 答案:C

  (二)完整

(1) 成套單證群體的完整性

在結匯時,要提供齊全的,成套的`單證。 比如CIF下,至少要提供發票、提單、保險單,還有些要提供箱單、檢驗證書、產地證、附屬證明等。

(2) 每一種單據的所填內容必須完備齊全

格式、簽章、背書等。

(3) 單據的份數齊全,尤其是提單的份數。

例:(2005年試題)根據制單的“完整”原則,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D )

A.單據種類的完整 B.單據所填寫的內容完整

C.每種單據份數的完整 D.所有單證都必須簽署

  (三)及時

(1)出單及時:各種單據的出單日期必須合理可行,不能超過信用證有效期或按商業習慣的合理日期。

保險單日期早於或等於提單的簽發日期

提單日期不得遲於裝運期

裝運通知書必須在貨物裝運後立即發出。

各單據日期早晚次序:發票日期<檢驗證書日期或保險單日期<提單裝船日期<信用證最遲裝運日期<匯票出票日期<信用證最遲交單日期或信用證有效期

(2) 結匯及時:向銀行交單議付不能超過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

如果信用證未規定交單期,銀行將拒收遲於運輸單據出單日期21天后提交的單據,但單據也不得遲於信用證到期日提交。

例如:(2005年6月)根據《UCP600》,信用證項下單據應在信用證效期和交單期內向銀行提交。如果信用證對交單期未作規定,則交單期不得遲於運輸單據日期後的15天,並且不得遲於信用證的效期。(否 )

補充:

*:有效期:(UCP600)規定,一切信用證均須規定一個到期日和一個交單付款、承兌的地點。規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的到期日,將被解釋為信用證的有效期。

*:交單期:信用證還應規定一個運輸單據出單日期後必須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的特定期限,即“交單期”。

*:裝運期:裝運期是指賣方將貨物裝上運往目的港的運輸工具或交付給承運人的日期。信用證可以沒有裝運期,只有有效期,在實際業務中叫做“雙到期”。

例: (2005年試題)如果信用證規定匯票的期限為30 DAYS FROM DATE OF BILL OF LADING,提單日期為MARCH 1ST,2005,則根據《國際銀行標準實務》,匯票的到期日應該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