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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員到助理造價工程師的演變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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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住建部發布通知,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3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取消。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

造價員到助理造價工程師的演變歷程

住建部發布通知,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城市雕塑創作設計資格、勘察設計行業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和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3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取消。不再開展與這些職業資格相關的評價、認定、發證等工作,也不得以這些職業資格名義開展培訓活動。

  全國造價員的演變歷程

  1:2005年9月16日—原地方概預算員轉變為全國造價員

2005年9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釋出了《關於統一換髮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標函(2005)558號文),將各省市的概預員資格統一命名為“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因此各省市的概預算員搖身一變成了“全國造價員”。

  2:2011年11月8日—賦予了造價員全國從業資格的地位

2011年 11月8日,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發布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1號文),主要內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的資格取得、從業、繼續教育、自律和監督管理等,使用本辦法。”、“造價員應在本人完成的工作造價成果檔案上簽字、蓋從業印章,並承擔相應的責任”、“造價員享有下列權利:(一)依法從事工程造價活動;(二)使用造價員名稱;(三)接受繼續教育,提高從業水平;(四)保管、使用本人的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等。

  3:2016年1月20日—重磅發文:取消造價員

2016年1月20日, 國務院釋出了“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文),明確取消“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

  4:2016年1月26日—造價員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釋出2016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完成造價員制度取消後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工作,做好制度轉換的平穩過渡。完善造價工程師考試和註冊制度。

  5:2016年3月2日—住建部發文貫徹落實國發[2016])5號文

各地區、各相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停止開展與這些職業資格相關的評價、認定、發證等工作,也不得以這些職業資格名義開展培訓活動。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取消後,我部將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研究完善工程造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