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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登出註冊相關問題與解答大綱

一級建造師 閱讀(1.55W)

導語: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專案管理為主業的執業註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一級建造師登出註冊相關問題與解答大綱

  建造師註冊週期是怎麼計算的?超過了有效期還能正常註冊嗎?

對於以及建造師的註冊有效週期或二級建造師註冊有效週期的計算方式是以從註冊公告成功的日期開始計算,也就是註冊證和印章上的時間開始計算,然後達到三週年的話就為一個註冊週期,而有效週期就是三年,而在這三年內註冊都為正常的有效週期,而對於超過這三年的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學習完成的方可繼續延續註冊或變更註冊。

在註冊週期內可以根據當地的主管單位的具體要求進行變更註冊和續註冊,而當繼續教育開始後,所有達到三年的註冊週期的,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學習,而對於尚未開展繼續教育的地方可以進行延續註冊和變更註冊,但是一旦開展繼續教育建造師人員需要及時參加學習,否則將不能正常的註冊和延續註冊遇到這樣的,在建造師註冊個人版裡會有過期的提醒。

綜合上述分析,不管是一級建造師還是二級建造師,註冊有效週期均為三年,超過三年的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學習。繼續教育通過後可以進行正常註冊。

  一級建造師註冊時對註冊單位有要求嗎?

我是一級建造師建築工程專業的,已經拿到證書了,現在想註冊在我們單位,但是不太清楚我們單位是否可以接收,是不是可以註冊成功?

一級建造師註冊對於註冊單位要求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要求,第一個是對於註冊單位是否有相應資質的要求,第二是單位施工資質性質是否對口,具體分析如下;

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在找單位註冊時,對單位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說只有擁有一級施工資質的單位和特級施工資質的單位才能接納一級建造師註冊資訊,而擁有三級施工資質或者是二級施工資質的單位,則沒辦法接納一級建造師註冊。

第二,單位施工資質性質也是影響一級建造師註冊的很大因素,比如說建造師是一級機電工程專業,而單位只有一級建築施工資質,那麼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註冊在這家資質內就不太合適了,當然也是可以穿插一到兩個,但是畢竟專業不對口。

綜合以上兩點分析,所以說一級建造師註冊時對註冊單位還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一級建造師重複註冊的相關問題

1.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建造師不得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註冊;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註冊的,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註冊,並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2.根據《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專案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號),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註冊並執業。取得上述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註冊並執業。

為加強註冊管理,一經發現申請註冊執業資格人員存在同時受聘於兩個及以上單位違規行為的,我們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全國一級建造師登出註冊相關規定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登出註冊條件: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註冊機關辦理登出手續,收回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

(五)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

(六)年齡超過65週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註冊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三、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登出註冊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式:

註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註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註冊機關提出登出註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註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註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