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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地下汽車庫防火

消防工程師 閱讀(2.3W)

 一、情景描述

二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地下汽車庫防火

某汽車庫地下3層,每層建築面積均為4000m2,每層均設有四部封閉樓梯間,共設有420個停車車位;地下三層主要使用功能為複式汽車庫和風機房,劃分為兩個防火分割槽,每個防火分割槽的建築面積均為2000m2,且均設有兩部防煙樓梯間;地下二層主要使用功能為普通汽車庫、消防泵房、變配電室和風機房;地下一層主要使用功能為普通汽車庫、風機房和消防控制室;地下一、二層均為每層一個防火分割槽。該汽車庫按有關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配置了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排煙系統和火災補風系統等消防設施及器材。

  二、分析要點

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內容:

根據使用用途,分析情景描述中汽車庫的建築分類,並由此分析其耐火等級。根據相關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重點分析該汽車庫的防火分割槽最大允許建築面積,防火分割槽的劃分部位及防火分隔設施型別,構造防火及安全疏散應採取的建築防火技術措施。

  三、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一)建築分類和耐火等級

汽車庫的分類應根據停車車位數量確定,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50067--1997)的規定,情景描述中汽車庫應為1類地下汽車庫。地下汽車庫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二)防火分割槽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1997)的規定,情景描述中汽車庫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故其地下一、二層汽車庫(汽車庫是指停放由內燃機驅動且無軌道的客車、貨車、工程車等汽車的建築物)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為4000m2,地下三層複式汽車庫(複式汽車庫是指室內有車道、有人員停留的,同時採用機械裝置傳送,在一個建築層裡疊2~3層存放車輛的汽車庫)防火分割槽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為2600m2。

  (三)構造防火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1997)的規定,情景描述中汽車庫的構造防火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動滅火系統的裝置室、消防水泵房應採用防火隔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相鄰部位分隔。

2)防火牆或防火隔牆上不宜開設門、窗、洞E1,當必須開設時,應設定甲級防火門、窗或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捲簾。

3)電梯井、管道井、電纜井和樓梯間應分開設定。管道井、電纜井的井壁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h的不燃燒體。電梯井的井壁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不燃燒體。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採用相當於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採用丙級防火門。

4)該地下汽車庫內的`汽車坡道兩側應用防火牆與停車區隔開,坡道的出入口應採用水幕、防火捲簾或設定甲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當汽車庫和汽車坡道上均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可不受此限。

 (四)安全疏散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GB 50067--1997)的規定,情景描述中汽車庫的安全疏散應符合以下要求:

1)該汽車庫的人員安全出口和汽車疏散出口應分開設定。

2)該汽車庫內每個防火分割槽的人員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

3)該汽車庫的室內疏散樓梯應設定封閉樓梯間,疏散樓梯的寬度不應小於1.10m。

4)該汽車庫內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故其室內任一點至最近人員安全出口的疏散距離不應大於60m。

5)該汽車庫的汽車疏散出口總數不應少於兩個。

6)汽車疏散坡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m,雙車道不宜小於7m。

7)兩個汽車疏散出口之間的間距不應小於10m,兩個汽車坡道毗鄰設定時應採用防火隔牆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