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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地下空間消防

消防工程師 閱讀(1.7W)

  一、情景描述

2016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案例分析考點:地下空間消防

某地級市的某地下購物廣場(地下兩層,地下第二層的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為12m,電影院部分的高差為9.7m)沿城市某道路佈置,總建築面積81780m2,內設有商業步行街、超市、餐飲場所和電影院,場所內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等消防設施及消防控制室。2013年,該地下購物廣場被市公安消防支隊界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該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如下:

  (一)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情況

該購物廣場建設工程於2011年5月經消防設計稽核合格,2012年9月經消防驗收合格,2012年11月開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2013年被某市公安消防支隊界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二)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情況

該單位建立了消防組織機構,法人代表張某某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牛某某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下設安管部、物業部,同時設消防主管l人,主管工程師1人,安管員、商管員若干人,還成立了20人的義務消防隊。安管部消防主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物業部負責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安管員負責消防安全的巡查、檢查,主管工程師負責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商管員負責營業場所、重點部位和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每名商管員負責若干防火分割槽的管理。

  (三)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消防檔案

該單位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制度(表4-54-1),明確了各級、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年初制定了消防工作計劃,明確了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經費,並與租賃經營戶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了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築消防設施由該單位統一管理;建立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了擔任滅火和應急疏散任務的人員、相關責任和作業程式;建立了消防檔案,見表4-54-2。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該購物廣場將商場、超市、影城、餐飲區及變(配)電室等場所列為了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了消防安全標誌,明確了重點部位的重點監控內容,制定了重點部位的防火制度和措施,嚴格用火用電和消防設施的管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管理。

  (五)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的情況

該單位根據消防安全培訓制度,制定了員工全年的消防教育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介紹;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員工全經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每半年再對員工開展一次培訓教育同時,該單位還每半年組織l次消防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火災應急處置能力、分析預案漏洞,以進一步完善預案內容。

  (六)開展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情況

該購物廣場在營業期間每兩小時組織一次防火巡查,每日營業結束後也組織防火檢查,每週組織一次防火抽查,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和巡查記錄歸口存檔,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處置,能當場改正的`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按程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室研究整改措施並落實人員、經費和整改時間。每季度召開1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定期分析單位的消防安全形勢,通報內部消防檢查情況,部署今後的消防工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保證全天24h內均有雙人值班。

  (七)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情況

該購物廣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由物業部統一管理,建立了管理臺賬;張貼了明顯的標誌;建築消防設施與有資質的維保單位簽訂了維保合同;每年開展1次對建築消防設施的全面維護保養和檢測制訂並落實建築消防設施維保計劃,明確維保的內容和週期,並且每日開展1次消防設施、器材的巡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八)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用火的管理情況

該購物廣場內禁止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取暖。施工作業用火、動火嚴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和動火作業指導進行。

  (九)消防工作責任落實的獎懲情況

該購物廣場根據消防工作獎懲制度,通過平時的檢查和考核來評定員工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對員工消防工作履職情況進行獎懲,推動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二、案例說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組織機構的建立。

2)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檔案的建立。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明確。

4)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5)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

6)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

  三、關鍵知識點及依據

1)鑑於該購物廣場的建築面積和使用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督管理規定》的規定,判定該專案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稽核和消防驗收,該專案需經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鑑於該購物廣場的建築規模和使用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以及《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的規定,該購物廣場應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該單位應明確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建立義務消防隊;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計劃,明確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標、任務和管理措施並落實消防工作經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開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措施,與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保合約,每年進行1次對消防設施的全面檢測;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加強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定期開展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加強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將建築消防設施納入防火巡查內容,對建築消防設施每月至少進行1次單項檢查和保養;在地下商店實行嚴格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用火管理;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四、注意事項

1)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0m2的商場、市場應經消防設計稽核和驗收,公眾聚集場所開業前應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

2)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應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3)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託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託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對於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築物,各產權單位及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託統一管理。

4)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5)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①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定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③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④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⑥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⑦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並存檔備查。

⑧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割槽、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⑨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⑩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