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報名如何資格稽核?
答:本次考試採用考前資格稽核方式,稽核地點為合肥蒙城路22號(原合肥四中);為保證此次資格稽核安全有序,資審日期採取分號段方式進行。
每位考生在網上打印出的《2015年安徽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及相關專業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中的均有一欄“資審序號”(此資審序號只有網上填報資訊完整無誤後,點選“列印報名表”才會出現),請密切關注1月16日本網站的通知,考生請嚴格按此通知上的日期分號段進行資格稽核,未按期參加資格稽核的視同放棄本次考試。
2.檔案上要求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如何開具?
答:報考人員可攜帶本人社保卡到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二樓自助列印本人養老保險繳費清單。
3.工作年限(交納社保年限)如何界定?
答:自交納養老保險之日至資格稽核當日。
4.考生由於變換工作單位,中途有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記錄中斷,怎樣認定?
答:中斷年份不計,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報考條件要求即可。
5.工作年限已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夠,能參加此次報考麼?
答: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須達到報考條件要求。
6.報名二建增項的考生是否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7.建築企業與職業技術院校合作培養的學員具有土木工程類或建築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的,是否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答:需提供現工作單位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在校就讀期間不需要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並需出具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合作培養的批文、協議。
8.從事非工程專案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是否認可?
答:必須是有工程專案管理崗位的企業。
9.非國有建築類的職稱是否可以認定?
答:可以,但降檔使用,即非國有高階工程師可按工程師使用。
10.非合肥本地的考生是否能報考合肥考區二級建造師考試?怎樣界定是否為外地考生?
答:根據相關規定,考生按交納養老保險屬地原則報考。界定方式為考生交納養老保險所屬地為合肥市。
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網上提交報名資訊後,於2015年1月20日前將報名材料交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於1月22日將通過初審人員的報名材料和《安徽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彙總表》送省人事考試院。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11. 2014年已經通過部分科目的考生是否和新考生一樣需提供社保證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12.由於工作單位政策等客觀情況無法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怎樣認定?
答:若無法提供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一律不能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