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甲方監控系統長期、穩定、安全執行,經雙方認真協商後,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監控系統保修期後的系統維護、保養、巡檢除錯、升級等服務,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服務專案的名稱:
服務專案的地址:
二、服務範圍:
(一)系統中裝置的故障排除;
(二)系統中裝置損壞後的維修和更換;
(三)系統線纜檢查和維護;
(四)系統改造和升級的建議;
(五)使用者操作人員的培訓;
(六)每季度一次對系統裝置進行保養和檢查。
三、結算方式:
(一)年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整,為全年乙方提供服務的維修檢查費;
(二)服務費一年結算一次,甲方在一年服務期滿當天支付給乙方;
(三)對於需要更換或維修的器材將根據實際器材價格和維修費由甲方承擔,費用維修完畢當即結算;
四、季度維護方式: □甲方通知 □乙方定期巡視
五、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
(一)在系統發生故障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詳細、真實地報告故障情況、時間、出現故障前的執行情況;
(二)在乙方實施服務過程中,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並提供方便以進行維修工作;
(三)在乙方服務完畢後,甲方有義務在維修記錄上認真填寫意見並簽字、蓋章;
(四)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進行費用結算。
六、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後的四十八小時內到達現場,檢查並排除故障;
(二)確係裝置損壞等原因無法完全恢復的,應將系統故障降至最低,同時寫出書面的維修報告,確定解決辦法和最後期限;
(三)服務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服務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定;
(五)服務過程中,若甲方財產被乙方故意人為損壞且確認後,無論大小由乙方按現值賠償;
(六)服務後由乙方詳細填寫維修單。維修單應包括專案名稱、故障時間、故障現象 、解決時間、維修人、使用者意見、使用者簽字蓋章等項。
七、違約與終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協議提供及時的服務,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按次扣除服務費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欺騙甲方,使甲方蒙受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扣除全部服務費做違約金;
(三)甲方不能按照協議結算,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支付簽訂合同到終止協議的維修費用;
(四)由於雙方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需雙方協商解決,並有備忘錄備查;
(五)協議終止時需有書面材料通知對方。
八、其它: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有效期至 ;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簽定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籤 字: 字: 蓋 章: 蓋 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協議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安防監控系統維修保養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蘭州華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並達成以下協議及條款:
一、合同範圍
乙方為甲方安防監控系統和與系統相關聯的所有硬體、軟體提供保質期外的檢修保養服務。
二、主要內容
服務內容主要分為故障檢修和維護保養二部分
1、故障檢修
故障響應: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的檢修通知後,必須指定技術人員市區12小時、市區以外24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
故障修復:前端裝置12小時內修復、後端裝置24小時內修復、重大事故(8個以上攝像點不能正常工作)1天內修復(以上時間均包括響應時間在內)。修復後必須由甲方相關人員確認。
裝置更換:在故障現場不能修復的裝置原則上應由甲方更換,若乙方為了應急修復所用的裝置應提前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相關費用與甲方另行結算,更換後的損壞件應交由甲方查驗。甲方若需更換相關裝置及其配件,事先要與乙方技術人員溝通確認無議後方可進行更換,乙方有義務對其錯誤進行指正。若甲方未曾經過
乙方技術人員確認,執意更換造成的裝置故障及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2、維護保養
攝像機保養: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攝像機表面有汙垢是,乙方進行清潔、除垢,對遮擋“視線”的東西進行處理(必要時由甲方出面協調)。
系統保養:乙方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對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測保養。
其它保養:對立杆、裝置箱等設施的.損壞和自然鏽跡在必要時進行修復和表面翻新。在“攝像機位置”有遷移必要時進行遷移。以及其它沒有羅列相關設施的保養。
三、責任義務
乙方必須配備檢修、保養工作所必須的交通工具,檢測裝置、儀器儀表,對系統所需的所有配件須常年備貨。
乙方必須建立一支有相關知識組成的專業技術隊伍,在本市設立辦事處,提供7*7*24服務,並將相關人員的通訊方式告知甲方。
乙方應切實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在檢修保養中發生人身裝置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不得對相關資訊進行查詢、下載挪作他用,不得洩露甲方工作祕密;
甲方必須為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並指派專人負責。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四、維護費用
監控點: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費
裝置更換:對更換裝置的費用,按成本價與甲方另行結算。
五、結算方式
六、糾紛解決
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則由蘭州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它部分繼續執行。
七、其他事項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颱風、雷擊等其它人為因素)造成維護程序之拖延或不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無權追究其責任。當事雙方均承認並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間關於維護事項的所有協議與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建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加以補充或增加條款,但補充增加部分不得與原談判檔案和響應檔案相矛盾,更不得修改其實質性條款。補充協議或增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相關的法律效力。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月年日。
九、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授權代表:
電 話: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 方: 授權代表: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