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制度是為了在協會事務中把所有成員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使我協會所有成員都能得到更好的鍛鍊,促進青協的進一步發展。併為評好評優提供客觀依據。
考核原則
1. 公平公正的原則
2. 量化考核的原則
3. 實事求是的原則
考核物件
考核方式
部門內部評議和協會考核相結合
詳情:
協會考核時每位被考核者都有60分的初始分,根據績效記錄的情況在60分的基礎上進行加減。部門內部評議由各部門幹部負責打分,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將個人平時的具體表現和部門成員的.民主評議相結合。
總分=協會考核分×70%+部門內部評議分×30%(協會考核分=100±績效分,部門評議分不能超過100分)
具體量化標準
(一).會議
1.部門例會
1.參加加3分(有幹事、會員踴躍發言表達可採納的意見方案可多加1~3分)
2.請假不加分
3.無故遲到早退扣1分
4.無故缺席扣3分
2.全體會議
1.參加加5分(有部門幹部、幹事、會員踴躍發言表可採納的意見方案可多加1~5分)
2.請假不加分
3無故遲到早退扣2分
4.擾亂會場秩序扣3分
5.無故缺席扣5分
(二).活動
1.參加活動加3分
2.不遵守集體活動組織紀律,個人行動、有遲到早退現象均扣3分
3報名但無故缺席扣3分
4.為活動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或提出可供採納的新活動加1~3分
5.在活動中有其它優秀表現者加1~3分
(三).其它
1.在環協內部的事蹟受上級表揚、表彰者加5分
2因個人過錯造成協會名譽受損或導致協會受上級批評扣10分
附:
1.本方案只適用本協會內部評好評優。
2本方案發布之日即為實施之日。協會成員若有更好的意見請及時向辦公室
反映。
3本方案解釋權歸協會人力資源部
大學生環保志願者協會辦公室
XX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