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書
茲聘任同志為***********學院系(部)校外兼職教師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此聘
系(部)章
年月日
學校外聘教師聘書 [篇2]
根據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學校的《教師崗位聘任試行辦法》等有關檔案規定,經甲方×××國小與乙方 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聘約:
一、聘任形式及聘期
甲方同級聘任乙方為××教師,聘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崗位任務、職責、紀律要求
乙方聘期內應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受聘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學校 《教師年度考核試行辦法》確定的受聘崗位年度基本教學、科研任務。
三、權利和義務
乙方受聘期間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甲方應當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四、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乙方受聘期間按《教師崗位聘任試行辦法》等相關檔案規定,享受國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的同時,可享受學校的崗位津貼、課時津貼和科研獎勵津貼待遇。
五、聘約的變更和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在聘期內工作部門或職務級別發生變化時,可隨受聘崗位變動變更聘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聘約。
(1)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境或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聘約: (1)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2)因其他原因申請辭聘的。
4、本聘約在受聘教師聘期屆滿或本聘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即行終止。 六、其他。
1、本聘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聘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處或乙方所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 : ××國小 乙方 :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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