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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社保轉移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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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咸寧社保轉移流程解析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週歲、女性不滿40週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後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辦理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入應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戶口本原件、身份證、社保證、在25-28號視窗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職工醫療保險關係轉入應提供:《參保憑證》、身份證、社保證、在25-28號視窗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居保轉職保應提供: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在25-28號視窗填寫《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表》。

4、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出應提供: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年賬單(個賬科開具)、身份證、社保證、戶籍資訊。

5、職工醫療保險關係轉出應提供:身份證、社保證。

辦理流程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