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換工作和換城市都需要進行社保轉移,那麼,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介紹的社保轉移流程,供大家閱讀參考。
一、社保轉移流程: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併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裡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視窗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準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併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你的保險關係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諮詢電話12333進一步諮詢。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流程說明
1、在轉出地停保並列印參保憑證(可自行到所屬社保局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申請轉入。
3、資料齊全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絡函至省內轉移平臺同時寄出聯絡函至轉出地。
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
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資訊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平臺交換資料。
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二、辦理材料
除個人身份證,和影印件外,還需要在辦理下列保險時帶以下相關資料:
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由社保轉出單位出具)
醫療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由社保轉出單位出具)
2、《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社保轉入地開具)
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係轉遷證明》
公積金:
接受單位開據的公積金接收函,上面寫清楚:公司的公積金賬號、公積金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公司名稱,並且加蓋公司公章。
6、辦理流程
①列印憑證
前往櫃面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醫療《參保憑證》);
②把憑證交到新參保機構
將憑證交給之後要繼續繳納保險的地區新參保機構;
③新參保機構寄聯絡函回原參保機構
新參保機構寄送《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聯絡函》(和《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聯絡函》)回原參保機構;
④原參保機構寄資訊表至新參保機構
原參保機構收到聯絡函後寄送《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資訊表》(和《基本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至新參保機構。
7、辦理地點
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三、社保轉移需要哪些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四、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週歲、女性不滿40週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後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