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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煤礦監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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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礦監控系統正常執行,根據我礦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各單位要嚴格執行。

東風煤礦監控管理制度

一、地面監控裝置

(一)排程監控中心裝置日常管理由排程室負責,裝置及線路維護有機電科指定專人維護。機電科要加強排程監控中心供電管理。排程監控中心必須採用雙路電源供電,供電電源應有過壓和欠壓保護和漏電保護的配電櫃,機電科必須定期檢查供電路線及UPS備用電源效能,監控主備機定期輪換執行,正常情況下,應3個月輪換一次,並作好記錄。

(二)、監控主備計算機不得用於與監控無關的事,執行的計算機應定期維護,

(三)UPS電源應定期測試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可在主、備計算機輪換時進行。

(四)監控中心必須有完善的防雷系統(電力線防雷,通訊線路防雷)。監控系統通訊介面必須使用防雷裝臵系統:即在地面中心站調變解調器的前端、地面分站傳輸電纜的埠,及井口等傳輸電纜的接頭處安裝防雷裝臵。在雷雨季節前,要對所有的防雷裝臵和接線盒進行1次檢查維護,嚴防接頭鬆動和進水,並確保接地良好。

(五)監控中心裝置的絕緣電阻每季至少檢查一次,接地線的接地電阻每年至少測定一次,其電阻值必須小於2Ω。

(六)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瓦斯超限時,應立即通知礦值班人員進行調查處理,按規定填寫瓦斯超限記錄,以便追查處理。

(七)安全監控系統要保持正常執行,不得隨意停機,如發現裝置故障,要及時與外協維護單位聯絡,並及時將情況反饋給金沙縣安全監控排程中心,說明情況並做好記錄。遇有災害性天氣要時時注意天氣變化,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果斷措施,防止裝置損壞。

(八)監控中心所有裝置應有維護及測試記錄,並有技術員稽核簽字,以供考察各裝置的技術狀況。其他任何人員嚴禁隨意調整監控設定值和隨意改變網線介面。

(九)監控中心應保持整潔,值班人員實行交接-班制,不準班中脫崗

二、井下監控裝置

(一)分站、電源箱入井前必須核查防爆效能和完好情況,對隔爆面、螺栓、墊圈、進線嘴、插頭(座)、檔板、密封圈、襯墊等全面檢查,確保防爆效能完好後方可入井安裝。

(二)井下分站和電源箱應安設在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便於人員觀察除錯的地方,安設位臵應考慮供電方便,儘可能安設在各測控點的中心,以縮短測控線路。

(三)分站和電源箱的接線應符合《煤礦礦井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的要求,各插頭應插接牢靠,旋緊壓帽,插接頭應定期進行檢查,防止接頭鬆動,分站處不得留有過多的電纜,進出電纜應整齊美觀,每根電纜應標明去向、用途,以利查詢故障。

(四)無論何種感測器在入井前均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校標定,作技術性能檢驗各項指標合格,通電執行24小時,準確無誤後方可允許入井使用。

(五)甲烷感測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樑)不大於300mm,距巷幫壁不小於200mm,風速、負壓、一氧化碳、溫度、開停等感測器,應安裝在能

正確反映該測值或裝置狀態的地點,感測器設臵處應支護良好,無淋水。

(六)低濃甲烷感測器經4%以上的高濃甲烷衝擊後,應及時進行檢驗或更換。

(七)使用中的感測器應經常擦拭,清除外表積塵,保持清潔,特別是採掘工作面的感測器應每天除塵,避免因積塵而影響檢測的準確性;因滅塵灑水淋溼感測器,必須及時擦乾;若感測器檢測誤差超過規定允許值,應及時更換;維護、挪動感測器應避免摔打碰撞。

(八)用校準氣樣在井下調校的低濃甲烷感測器、一氧化碳感測器、風速感測器、負壓感測器應定期上井全面檢修校驗。

(九)甲烷感測器井下調校時,地面中心站接到通知後,應注意觀察螢幕顯示值與井下校準氣樣是否一致,否則須當即通知現場維護調校人員進行處理。

(十)甲烷感測器的安裝、調校由礦機電科專人負責調校,調校值由礦總工根據其所在位臵確定。施工單位負責感測器的移挪、保管。人為損壞由施工單位負責賠償,感測器發生異常或故障時,現場瓦檢員應迅速與機電、通風部門聯絡,以便及時處理。

(十一)瓦檢員每班必須檢查甲烷感測器位臵、電纜吊掛狀況並將顯示數值與光學瓦斯檢檢測值進行比較,如發現兩者誤差較大,按數值大的執行,並彙報排程監控中心。

三、 安裝要求

(一)凡安設甲烷感測器的場所,必須實現瓦斯超限自動切斷電氣裝置電源裝臵。

(二)斷電控制器入井前應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功能試驗,功能正常、

隔爆效能良好,零部件齊全、符合電氣裝置完好標準,方可入井使用,執行中的斷電控制器應經常檢查,嚴格按照隔爆電氣裝置管理。

(三)採掘工作面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斷電功能試驗,確保瓦斯超限時斷電功能可靠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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