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人都會想要寫勞動關係證明書,但是不知道怎麼寫為好。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勞動關係證明書的格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關係證明書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於 年 月 日
到本單位工作,與本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門、崗位和職務為: ,本
單位工作年限共計 年 月。
一、該勞動者與我單位的勞動關係,因以下第 項(只選一項)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
A、試用期內符合法定解除條件:(1)由單位解除;(2)由勞動者解除;
B、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單位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D、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雙方協商一致,由單位解除;
F、雙方協商一致,由勞動者解除;
G、勞動者辭職;
H、合同期限屆滿,依法可以終止的;
I、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二、單位依法 (填寫應當或無須 )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金額為 元;社會保險費已繳至: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絡電話:
留置送達的時間和地點:
證明人:
送達方式
直接送達( ) 留置送達( ) 郵寄送達( ) 公告送達( )
說明:
1、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勞動者送達本證明書。用人單位直接送達證明書時,勞動者拒簽收的,可留置送達;無法
直接送達或留置送達的,可在單位內公告並用特快專遞方式郵寄送達;只有勞動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達。
2、本證明一式兩份,勞動者簽名後自留一份;用人單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筆填寫,不能複寫,塗改無效。
3、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方法1、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2、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3、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4、房貸收入、繳稅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6、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檔案、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8、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9、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11、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
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
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