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動態,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排除事故隱患,特制訂安全例會制度。
一、參加人員:所長、分管副所長、各股室、政務中心、稽查隊長、安全員、各企業主要領導、安全分管領導、安全員,個體旅客運輸經營戶。
會議主持:分管副所長。
二、會議時間:每季度末。
三、會議地點:運管所五樓會議室。
四、會議內容、議程:
1、各股室、中心、隊、企業彙報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和制度執行情況,以及下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2、傳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檔案、指示精神。
3、通報安全生產動態,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討論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4、對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提出安全防範措施和工作要求。
5、所領導佈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五、會議記錄
1、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須親筆簽到。
2、會議由所安全員進行記錄,內容應詳實、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