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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周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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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建立周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條 為使公司各部門工作有條不紊地按計劃執行,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及時部署、安排、調整、檢查內部工作,推進公司企業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的原則

部門例會是處理本部門事務的會議組織形式,會議要有主題、有準備。總體目的是交流資訊、彙報工作、統一思想、加強工作配合、找出完成工作任務的最佳方案。

第二章 例會的內容

第三條 會前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準備,梳理、檢查、總結本部門每位員工本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未完成的要提前架構好工作方案

第四條 例會內容包括

1、學習和傳達公司的有關會議精神及工作要求;

2、總結部室本週工作;

3、安排部室下週工作;

4、本週工作重點、難點、資訊交流以及工作過程中需 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5、彙集本部門職工反映的問題、建議,及時上報公司。

第五條 各部門例會一般在每週星期五或星期六召開。

第三章 例會要求

第六條 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集,例會參會人員為本部門全體人員,邀請公司分管領導參加。

第七條 每次例會要有專人記錄,記錄在公司統一發放的會議記錄本上,會後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例會決議進行工作落實、核查。

第八條 各部門參會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不得缺席,不得遲到、早退。

第九條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和推行工作例會制度。

第十條 各工程專案部要深化、細化、豐富例會制度,推進工程建設有序開展,確保按質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第十一條 公司經理辦公室每半月對各部門會議記錄進行抽檢,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分管經理報告。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經理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修訂。

建立周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為了便於局各部門作好各自的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及效果,決定建立局工作周例會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目的'

1、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3、總結經驗,查詢不足。解決各工作環節出現的問題,明確責任,並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

4、劃分責任目標,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及人員的調配。

二、周例會的實施

1、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9:00開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

召開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會議地點:局長辦公室。

3、會議主持與記錄:例會由局辦公室負責召集,局長主持,辦公室進行會議記錄。

4、參加人員:局各部門負責人。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辦公室請假。參會人員須帶筆記本,並認真作好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工作安排記錄。

5、會議要求:

1

(1)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報到,不得缺席、遲到和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2)會議時長控制在1小時以內,與會人員應提前做好會議準備,表述要簡單扼要,控制發言時間。

(3)與會人員應準備好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

(4)對於會議上形成決策的事項,要當場形成工作計劃並指定責任人和完成任務的具體時間。

(5)與會人員必須攜帶本子和筆,記錄會議要點,與自己工作相關的要詳細記錄,以便明確和落實。

(6)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三、會議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對上週工作進行總結。並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拿出自己的解決方案。

3、簡述下週工作內容和工作計劃。

4、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難題,並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

5、各與會人員對各部門提出的問題進行集體討論解決。

6、局長對上週工作進行評價,安排、佈置本週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承辦人、完成時間及指導部門間相互配合。

7、與會人員需承諾完成新任務的時間表。

8、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並及時改正、總結。

三、其他

1、周例會每個人的連續發言時間不超過10分鐘,因諮詢和研究問題延誤不算。

2、例會應本著簡短務實,解決實際問題為原則。

3、會議結束後,公室負責根據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要,或其他檔案。

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建立周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提升部門執行力,促進部門內部各工作環節的積極落實、有機銜接和協調運轉,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範圍進行上下溝通、共同學習,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時間:每週一上午八點三十分。

二、會議地點:部門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企管審計部全體人員。

四、會議內容:

1、由部門內部各工作小組的組長總結、彙報前一週的工作完成情況,內容包括原定計劃的執行情況,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會議將對工作的執行情況及追蹤結果進行確認;

2、制定本週的工作計劃與安排。計劃中須將工作任務細化到天,責任到人;

3、由主持會議的主持人對近期集團公司的會議精神進行傳達,組織員工進行學習;

4、對部門內臨時性需要進行討論的提案進行分析與總結;

5、需要進行討論的其它事項;

6、在每月月末的會議中,由四個工作小組的組長對下屬組員一個月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完成對下屬員工月度的績效考評工作,並對員工的考核成績進行排名;

五、其它規定:

1、為了鍛鍊部門幹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例會的主持工作由四位工作小組的組長輪流擔任,如遇當值主持人由於特殊原因不能主持的,需提前通知其它組長,由其它組組長進行主持;

2、主持人擬定會議議程,整個會議時間控制在60分鐘以內,各小組總結與工作安排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會議過程中不得引發專題討論;

3、所有應參會人員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週會的人員需提前請假並移交相關工作會議內容。到會人員均需在會議紀要上簽名確認。有特殊情況要向部長請假。

4、所有參會人員在會議過程中禁止交頭接耳,必須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的狀態下;

5、當有與工作相關的電話打入時,須向主持人示意,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會場接聽電話,接聽時間一般不超過2分鐘;

6、會議結束之後辦個工作日內,由主持人總結之後以紙質檔案的形式完成部門工作會議紀要,由全體參會人員簽字,之後送部長審閱,審閱通過後,各工作組將本組的工作計劃寫到辦公室白板上以提醒員工及時完成工作,會議紀要由專人存檔備查。

7、會議記錄須包含:會議時間(起止時間格式為年/月/日/時/分)、地點、議題、主持人、參會人員、會議內容、商議結果等。

企管審計部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