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職場 閱讀(4.9K)

“掛賬”一詞並不是會計學中的術語,但由於歷史原因,為會計人員習慣性的使用。掛賬要如何做會計分錄?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做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做法1

1、如是請人來修的,掛帳,應該是還沒支付的,但發票已經過來的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2、如果是從事這個行業的

應該是

借:勞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 貸:庫存現金(或其他應付款)借:製造費用(在建工程、營業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做法2

掛帳”一詞並不是會計學中的術語,原因在於其的不規範性,是會計人員習慣性的使用。它的含義:

1.確認某會計要素會計科目的意思。比如,“掛應付帳款”,這裡就是指確認為應付帳款的意思,也就是,增加了應付帳款。又如,“掛管理費用”,指確認為管理費用,即將費用計入管理費用中,從而增加了管理費用。

  有關掛賬的會計分錄做法3

費用掛賬主要有以下兩種:1、為實際費用已發生、但由於發票未到或發票遺失而掛賬。2、為應入未入費用,因企業效益差、無法消化而掛賬。

為了調增利潤同時調增收入、調減成本,或為了調減利潤同時調減收入、調增成本等。

例如:發貨後沒有及時收到貨款的叫掛賬。掛在應收賬款。

購貨後沒有馬上付款的也叫掛賬。掛在應付賬款。

暫時不處理的賬務,也叫掛賬。掛在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

利用“應收賬款”賬戶虛列收入。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領導為了表現政績,就通過虛開發票、虛假工程結算等手段虛增利潤,以完成經營考核指標。

利用“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賬戶隱藏收入。效益較好的企業,為了少交稅,或平衡收支,或為下一年度留“口袋”,把收入掛在“預收賬款”或“應付賬款”裡,不做收入處理,人為調減利潤。

利用“預付賬款”、“待攤費用”等賬戶將成本費用掛賬。一些效益不好的企業,在完不成經營指標時,將生產成本不進行賬務處理,而掛入“預付賬款”、“待攤費用”等賬戶,人為調增利潤,為上級考核、提拔、任用等撈取政績。

一些效益較好的企業,利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賬戶虛列費用,加大成本,人為調減利潤。

  掛賬的分類

預收賬款掛賬長期或者大額掛賬的現象主要分兩類:

1、非主觀故意行為。部分企業尤其是工業企業按合同規定收到預收賬款、發出貨物後未將全部貨款結轉銷售收入,未能及時足額納稅;以上偏差並非企業故意偷逃稅款,主要是會計人員對稅法的學習和理解不夠,或誤將預收賬款結算方式當作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進行賬務處理,或認為沒有收到全部貨款及開具發票就可以不記收入而未結轉銷售收入。會計人員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時間上存在認識上的偏差,會計人員過多的從會計制度角度,考慮謹慎性原則,強調所有權的實際性轉移,而忽視稅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實現就應納入收入,繳納稅款,混淆“預收賬款”、“分期收款”等結算方式,將本應屬於收款在前,發貨在後的預收賬款誤按分期收款進行賬務處理。

2、存在主觀故意行為。納稅人資產負債表“預收賬款”某一時間貸方餘額為較大。該企業經營產品屬於非緊俏商品,基本上是買方市場,購貨單位先付款後提貨的可能性較小,故檢查重點放到“預收賬款(暫收款)”賬戶。此賬戶反映某一時間段貸方發生額比較頻繁,故通過抽取調閱發生額較大的憑證詳細檢查。經查閱其業務日報表和銷售部門的發貨記錄,發現付款單位已將貨提走,但發票未開,從而確定為屬於銷售貨物的行為,只是部分餘款未結。經過逐項核實,發現該企業將銷售貨款掛“預收賬款”,未轉入“商品銷售收入”,少報銷售額,不繳或者少繳納稅款。

另外,部分納稅人濫用收入確認要件,故意推延納稅時間。如有的企業利用甲方因整體交付和付款計劃安排而不及時索票,濫用收入確認要件,以未驗收而不滿足合同確認的所有權轉移,推延納稅時間。如電力行業,甲方付款有一定的付款時間規定。根據行業慣例,要5年後才付款,裝置供應商也按照5年確認收入,而電站投入商業化運作一般只需要3年時間。這樣會面臨涉稅風險,應當從實質上把握預收賬款確認收入。

應稅收入長期掛“預收賬款”,在稅務機關的檢查中是經常遇到的。對此稅務部門加強監督檢查,注重稽核賬簿與檢視實物相結合,掌握貨物發出的具體情況 。

例如,A公司預付30%價款,款到發貨後付50%,安裝除錯後付16%,開出全額發票後再付4%.實際運作上,稅務機關實施檢查時,B公司已全部發貨,收到了該集團公司的收條,且收到80%的貨款。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預收賬款是指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方預收的定金或部分貨款,貨物發出時確認銷售收入。對於B公司提出自己銷售的貨物屬於大型裝置,應當在完成安裝後才算是發貨這一情況,經過稽查人員外調,當時,B公司發貨後已完成安裝任務,A公司打了收條證明收到了貨物,儘管雙方因對產品質量有爭議,但並不影響貨物所有權在發貨時就已發生轉移這一事實。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當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因此,B公司受到了補稅、罰款和加收滯納金的稅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