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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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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修文縣消防部隊滅火救援執勤力量,經修文縣人民政府同意,我縣2017年計劃招聘10名專職消防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消防人員招聘方案

一、招聘物件及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消防事業,能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部隊有關規定。

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年齡在18-25週歲之間(優秀退役士兵年齡可放寬到26歲),身高不低於1.65米,相貌端正,身體健康。招聘人員原則上按修文縣戶籍人員招聘,日常生活與管理同現役消防官兵。

二、招聘程式

1、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託他人到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8月27日,週一至週五(早上9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報名地點:修文縣公安消防大隊(修文縣龍場鎮人民北路178號)。聯絡電話:0851-2322792。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准考證。

准考證的發放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至9月19日。

2、筆試。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1日。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防滅火常識和基本縣情等。退役士兵中擔任副班長、班長的分別加5分、10分,榮立個人三等功、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分別加5分、10分。

3、面試。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4、體能測試。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佈的《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7]48號)標準執行。

5、體檢。體能測試過關的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物件。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核物件。

6、政審。通過體檢的人,由縣人民政府組織人員組織人員進行政審。

7、崗前培訓。政審合格專職消防員由修文縣公安消防大隊組織進行為期30天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按照消防部隊新兵訓練標準執行。達到合格標準的可提前上崗。培訓結束後經考核,合格者給予錄用;考核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仍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8、招錄。崗前培訓合格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結束後,能夠勝任崗位需要、滿足工作需求、雙方無異議的,由縣人民政府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1年(不含試用期)。合同期滿後,經考評合格,且本人願意繼續工作的`,優先續簽合同。

三、工資待遇

1、工資。試用期按修文縣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正式錄用後按2000元/月(除保險外)標準發放,免費享受和義務兵同等食宿條件和部分服裝待遇。

2、保險。依照法律、法規和軍隊的有關規定,由縣人民政府繳納福利保險。

3、勞動保護。按照國家、軍隊的有關規定,為專職消防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證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權力。

四、其他事項

1、報名時應按照報名表(附後)要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影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2、修文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本次招聘的解釋工作,有不明之處請電話聯絡。

修文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