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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期望審計風險確認與計量的影響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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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望審計風險的確認與計量

淺談期望審計風險確認與計量的影響因素分析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第三條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 會計 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在實際審計工作中,由於審計客體的廣泛性和複雜性、審計人員的素質及審計 方法 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審計風險的各要素都不會為零,審計人員想要完全消除審計風險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因而審計人員要承受一定的審計風險,但這並不表明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就無能為力,他們可以通過對各種審計風險要素的 分析 估量,進而選擇恰當的審計策略,採取有效的措施,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在風險基礎審計方式下,對於任何一個審計專案,審計人員在開始審計之前,往往要預先確定一個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這種由審計人員預先主觀確定的、而又客觀存在的、並準備在審計工作結束時願意承受的審計風險就是期望審計風險。它是審計人員在完成審計工作且已簽發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後,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仍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的程度。期望審計風險水平的概率取值範圍在0~1的範圍內。

零期望審計風險意味著完全肯定,也就是說審計人員要求審計意見與被審計事項完全一致,這顯然是不具有客觀的現實性;而期望審計風險為l意味著完全不肯定,即審計人員可以不進行任何取證工作就發表審計意見,那麼該審計活動也就失去了意義。為了理解期望審計風險的含義,現假設有大量的審計專案(比如100000個),在這些審計專案中,有多少專案存在未被發現的重大錯報或漏報而不會給 社會 帶來消極影響呢?這個比例可能低於10%,很可能接近1%、0.5%或者0.1%.如果審計人員認為這一審計專案的恰當百分比為1%,則審計人員判斷的可容忍錯報(審計重要性)就是1000(100000×1%)個專案,審計人員對這一判斷有多大把握呢,是99%,還是95%,如果審計人員希望這一判斷合理的程度為95%,那麼期望審計風險就是5%.也就是說,在這一審計專案中,審計人員以95%的把握保證1000個以內的錯報專案不會給社會帶來消極影響,或者說,在這一審計專案中,審計人員計劃收集審計證據,以使無法發現超過(審計重要性水平)1000個錯報專案的期望審計風險只有5%.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期望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就某一審計專案無法發現超過審計重要性水平以上的錯報所願意承擔的審計風險。因此,在確認與計量期望審計風險時,審計人員首先應當說明審計專案評估的審計重要水平,然後在此基礎上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如果不說明某一審計專案的審計重要性水平,而奢談期望審計風險是多少,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例如,5%的審計風險如果沒有說明審計重要性水平就意味著100個單位的錯報和100萬個單位的錯報都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應該注意,不能以審計重要性水平來代替期望審計風險的取值(我所看到的資料都是以審計重要性水平來代替期望審計風險的取值,這是不正確的),因為100個單位的錯報其風險是5%還是90%呢?值得一提的是,審計風險模型中的審計風險指的就是期望審計風險,在實務操作中,審計人員應當在評估審計專案重要性水平的前提下,首先確認和計量期望審計風險,並以此為目標,然後在評估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通過制定具體的審計策略來控制檢查風險水平的高低,從而盡力地把審計風險降低到期望水準。

二、期望審計風險確認與計量的.影響因素分析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期望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就某一審計專案無法發現超過審計重要性水平以上的錯報所願意承擔的審計風險。在審計實務中,審計人員應首先對被審專案的審計重要性進行評估,然後在此基礎上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那麼,某審計專案在一定的審計重要性水平下,期望審計風險取值是多少才是社會可以接受的呢?這個 問題 是主觀的,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專門的 理論 框架或指南為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提供 科學 的依據。但以下幾個因素會對審計人員的決定產生影響:一是 法律 訴訟可能性的大小及敗訴受到懲罰的嚴厲程度。審計人員如果不能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在短期內雖然可能獲得財務利益,但也可能不能發現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誤。如果發生重大錯誤,則會受到受損害的使用者的法律訴訟、證交會的懲罰以及註冊會計師團體對低水準實務的譴責,這些都將對其財務收益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會玷汙事務所的職業聲譽。對這些懲罰的擔心,促使審計人員在所有的審計專案中,儘可能地選用詳細的審計程式將期望審計風險限制在較低的水平上,以降低可能承擔的審計風險。如果審計人員曾經有過受到懲罰的經歷,那麼審計人員會以此為戒而在以後的審計中表現出更為保守的姿態。因此,這一因素促使審計人員將期望審計風險的水平控制在一個更小的範圍內。二是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市場上的競爭性。

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確定的審計風險,如果低於其他事務所,則意味審計人員要採用詳細的審計程式,而詳細的審計程式會引起審計時間的增加,從而增加審計費用。如果因此而需要從被審計單位處收取的審計服務費用大大高於其他事務所,被審計單位就會另請收費較少的其他事務所。因為,作為被審計的被審計單位,他們往往願意選擇審計服務費較低的會計師事務所以減少自身的支出。

可見,業務市場上的競爭性壓力迫使審計人員將審計風險確定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三是對審計風險的偏好。審計人員在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時,必須在證據的成本和他準備接受的會計報表中存在重大錯誤的風險這兩者之間作出權衡,不同的審計人員所願接受的風險水平 自然 會有不同,有的審計人員非常保守,他們對於審計風險的反應特別敏感,惟恐吃官司或損壞自己的職業聲譽;而有的審計人員則富有冒險精神,他們對於審計風險的反應較為遲鈍,他們樂意於承擔較高水平的審計風險,而很少考慮受懲罰的問題。

可以預料,前一種審計人員所確定的期望審計風險水平通常低於後一種審計人員。四是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即使沒有訴訟或懲罰,大多數審計人員也寧肯犧牲個人的財務利益而保持審計高質量。一般說來,具有高尚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同時也能在同行中享有較好的聲譽,會把審計風險確定在較低的水平上。筆者認為,通過競爭、法律責任及其懲罰和職業道德的約束,審計人員是能夠將期望審計風險確定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上的。

審計人員對於通過競爭、法律責任及其懲罰和職業道德的約束確定的合理的期望審計風險雖然認為是理想的,但是由於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聯絡,可能會導致雖然提交了正確的審計報告,仍有遭受損失的風險,這就是審計的職業風險。

例如,如果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完成後宣佈破產,那麼,即使審計業務的質量沒有問題,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人員遭受法律訴訟的可能性也會很高。由於審計職業風險的存在,在某些情況下,為了保護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和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可能需要確定比上述合理的期望審計風險更低的審計風險水平。因此,審計人員在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時,應考慮影響審計職業風險的因素對期望審計風險水平的影響。審計人員應主要關注以下三種影響審計職業風險的因素對期望審計風險水平的影響:

(一)外部使用者對 會計 報表的信賴程度

(二)審計報告日後被審計單位陷入財務困境的可能性

(三)管理部門的正直性

如果被審計單位的管理部門正直性有問題,則審計人員應降低期望審計風險水平。缺乏正直性的被審計單位管理部門往往以一種會導致與投資者、政府管理部門以及顧客發生衝突的方式去辦理業務。而這種衝突又往往導致審計報告使用者對審計質量的懷疑,並可能導致訴訟或其他爭議的發生。管理部門的正直性存在問題的明顯例子之一就是主要管理者曾經犯有刑事罪。正直性存在問題的其他例子還有經常與前任審計人員、稅務局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發生爭執。頻繁更換主要財務人員和內部審計人員,不斷與工會組織和員工發生衝突,也表明正直性有問題。

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以前,審計人員必須調查其被審計單位。評價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對會計報表信賴程度和審計完成之後被審計單位遭到財務困難的可能性以及被審計單位管理部門正直性的各個因素。根據這些調查和評價的結果,審計人員就能夠對會計報表中在審計結束後存在重大錯誤的風險,確定一個試探性的、非常主觀的期望審計風險水平。審計人員對期望審計風險的確定一般分為高、中、低三種水平,將期望審計風險估定為低水平,意味著這是一個“高風險”的被審計單位,需要更廣泛的審計證據,分派更多有經驗的審計人員,以及需要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更廣泛的複核。隨著審計過程的進展和新的資訊的獲取,審計人員應再對期望審計風險水平作適當的調整。

需要說明的是,不同審計人員在相似條件下所確定的期望審計風險水平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不同的會計師事務所有著不同的審計風險政策。但是,審計人員針對同一個審計專案的不同審計認定,其確定的期望審計風險水平應該是相同的。

參考文獻:

[2]朱祺珩,俞善敖。對會計師事務所建立風險管理機制的幾點看法[J]. 中國 註冊會計師,2001,(1)

[3]員鴻琬。審計風險的衡量尺度[J].中國農業會計,19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