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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分解成本指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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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屬各科室、區隊:

關於調整分解成本指標的通知

為認真落實集團公司“八字方針”,確保我礦在經濟形勢日益嚴峻的情況下,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調整成本計劃和全年各專案標任務,現對各成本專案進行再細化、再分解、再調整、再明確。特通知如下:

一、主要成本指標分解及責任人(見附件)

二、管理辦法

1、總成本指標由礦長負責控制。分項指標由責任礦長控制,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為所分管指標的具體管理者和控制者,對指標的節超直接負責。

2、根據承包指標,各科室責任人要制定詳細的指標分解控制管理辦法,確保各項支出有計劃,每月指標不超支。

3、凡涉及承包指標的費用支出,必須經指標控制部門負責人、責任領導簽字確認,財務部門方可列支。否則該項指標超支承包部門可不負責任。

4、財務部門對當月指標超支的費用支出一律不予列支,否則每次對財務科罰款300元。

5、企管科負責牽頭每月對成本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節獎超罰。

三、考核獎罰

1、每月5日由企管科組織財務、勞動、機電、審計等部門對各成本專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由礦領導研究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責任領導給予一定的比例的獎罰。

2、總成本指標超支,每月對責任領導執行罰款300元。

3、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部門需寫出書面申請,經礦領導簽字後方可免除。

四、幾點要求

1、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樹立“成本管理人人有責”的思想意識,安排工作時要從節約成本出發,優化工程設計,推行差異化支護,並充分考慮利用現有物資,避免人力、物力浪費。

2、各系統、責任科室要把所控制的成本專案指標細化分解到各業務科室和區隊並制定單項考核細則報企管科備

案。

3、各責任科室每月3日前把單項考核結果和獎罰交到企管科。

4、每月總成本及各成本專案完成情況及獎罰結果在執行力通報會上進行通報。

本通知自8月1日開始執行。

關於調整分解成本指標的通知 [篇2]

各部門、車間:

為了促進成本管控的有效執行,使成本始終處於可控狀態,創造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及時發現產生成本差異的原因,完善成本計劃和管理漏洞,進一步強化各部門管理者和全體員工的成本意識,建立長效的成本管控考核、追究和獎懲細則, 以促進各單位高度重視和改進成本管控體系、方法,紮實有序地推進成本管控工作。現將具體考核細則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及時、準確、可追溯的原則;

3、以資料為依據,資料為重點的原則;

4、成本分析、總結經驗、促進工作的原則;

成本分析是指各個部門收整合本資料、資料,凡是能用成本核算的部門根據生產中的每個環節、步驟落實到車間、班組,做到幹、管、算一致,對所管轄範圍內的成本負責。

二、考核內容

考核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配置、規章制度建設、完成年初下達的各項指標情況、制度落實等與成本管控有關的所有內容。

1、成本管控相關制度、關注指標表、各關鍵崗位的職責的宣傳情況及各崗位對關鍵指標表的熟知度。

2、各項成本、費用控制檯帳、專用臺帳的登記、使用、保管。

3、部門及車間的成本指標完成情況和生產消耗情況。

4、費用管理情況(不含生產修理費)。

5、部門及車間生產修理費的控制情況。

6、成本管控相關制度的執行和主要措施的落實情況。

7、合理化建議和管理創新情況。

8、成本管控報表報送情況、報送質量。

9、各工序對周成本管控會議組織情況。

10、其它未盡事項。

三、考核細則

1、各部門、車間各個成本費用消耗指標完成情況在公司三級績效考核中予以考核;

2、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成本管控進行貫宣,計劃財務部將不定期到車間抽查各員工對本崗位關鍵控制指標崗位職責熟知度,視員工熟知程度對崗位及部門、車間負責人進行扣罰:

(1)部門、車間成本管控工作貫宣到位,員工熟知本崗位關鍵控制指標,不予考核;

(2)崗位員工對本崗位關鍵控制指標、崗位職責一知半解的每人次考核10元,班組長以上員工不熟悉的`每人次考核20元,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每次40元;

(3)部門、車間成本未對成本管控工作進行貫宣,或工作推行只停留在管理層級,員工對本崗位關鍵控制指標全

然不知,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每人次50元

3、各部門、車間建立使用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消耗基礎臺賬,臺賬建立不齊全,或是臺賬有缺失,考核直接責任人每表20元,考核部門負責人每表50元;臺帳登記不全、不整潔或不及時的,每項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元;臺帳資料不準確,塗改、編造原始資料,每項次考核直接責任人5元;

4、各部門、車間按照三級成本管控工作要求,對本部門按照成本中心的劃分對成本指標進行分解,成本指標未按規定進行分解的扣罰部門負責人每項次10元;

5、各部門、車間對成本管控相關工作的要求任之不理、不予落實, 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

6、各部門、車間提出“反浪費、增效益”等合理化建議與管理創新方案的,經應用取得效果的, 按照公司《成本管控暫行管理辦法》對每項合理化建議視管控帶來的效益程度獎勵提出人員100-1000元。

7、對成本管控報表報送及報送質量的考核:對延遲1天(含)報送的部門,將對該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延遲1天以上報送的部門,考核報送責任人績效工資50元/天/次,考核報送部門負責人100元/天/次。對按時報送,但報送資料有誤的,考核報送責任人績效工資20元/處/次,考核報送部門負責人績效工資50元/處/次。

8、工序長組織工序周成本管控會議,開展工序級成本對標(包括生產指標、分步成本、機臺成本等),對偏標差異大的關鍵點進行分析,總結分析偏標差異原因。未組織周

成本管控會議的,考核工序長50元/次,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100元/次,未進行周成本管控指標對標分析的,考核工序長每項次50元,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每項次100元,對偏標差異原因分析不準確的考核工序長每項次20元,考核部門、車間負責人每項次50元;

9、成本管控會議無故缺席者(未提前1小時向會議組織者請假獲批人員視為無故缺席者),考核每人每次100元,參會人員遲到3分鐘(含)以內的,當事人罰站10分鐘,參會人員遲到3分鐘以上的,當事人罰站20分鐘,同時考核每人每次50元,年度累計遲到3次(含)以上的,當事人整個會議站著參會 ,考核每人每次200元。

10、各部門、車間之間不配合、不積極,工作互相推諉,影響成本管控工作正常工作,成本管控中提出的整改事項落實不到位的,每出現一次相關部門負責人100元/次。

四、本通知之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通知內容有衝突的以本通知為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計劃財務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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