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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教學質量監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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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備課是順利完成教學任務,提升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各教研室應根據課程的特點,以及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要求,集思廣益,研究和探討教材的配套選用、教學教法、教輔手段的使用和試題庫建設等問題,研究制定各專業課程之間的技術銜接問題。

實驗教學質量監控管理制度

1. 全體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本備課組集體備課活動,嚴格考勤制度。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者,需提前經備課組組長批准,不能無故缺席;

2. 備課組組長應承擔本備課組集體備課活動的組織、管理與監督責任,定期定時檢查本教研室教師備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作必要的紀錄。參加集體備課情況是教師專業技術考核和教師任職資格考核的依據之一;

3. 高職稱教師在集體備課中,有義務發揮“傳、幫、帶”的作用,在教學大綱的制定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在教學目的、教學方法、教學手段以及課程知識點方面給與青年教師必要的指導,積極培養青年教師;

4. 由兩名及兩名以上教師講授的課程,必須組成由專人負責的教學小組,在集體備課時,就該課程詳細的教學大綱、教學內容、教學進度和試題庫建設等教學相關問題做出嚴格的計劃和研究,制定出每一次課的教學目的、教學重點、教學難點、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等具體的教學內容。

5. 具有橫向或縱向高度相關的專業課程的課任教師,必須在開學和期末的集體備課活動中,就相關課程的技術銜接問題進行討論,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學計劃,為管理系整體教學計劃的順利實施做好階段性的工作。

實驗教學質量監控管理制度 [篇2]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質量是教學工作永恆的主題。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學質量檢查與監控辦法,是學校加強內部自我約束、形成良好的教風、學風,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主要保證之一。為對教學質量實施有效地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日常教學工作檢查

日常教學管理由學校教學巡查小組、教務處、實訓處、年級共同配合進行。教務處、年級每天派專人檢查教師上課情況和早、晚自習課輔導情況,並做好記錄。教學巡查小組每天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校長辦公室彙報,並通知有關部門。

二、教學資料常規檢查

教學資料包括教學工作臺帳、備課筆記(含實訓指導教案)、學生作業、有關課外活動輔導記錄、教室日誌等。

1.全學期組織經常性教學資料檢查,其中每個月的教學資料檢查由各專業部年級組織本年級骨幹教師檢查。期中期末由教務處組織全校性的教學資料檢查。

2.在每次教學資料檢查之後,各組織單位要及時將檢查結果通報至教師,督促其整改。

3.根據學校教學實際情況,經校長室研究決定,可採取不通知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4.教學資料檢查結果納入教師考評。

三、聽課制度

1.分管教學的各級領導要深入課堂聽課,並針對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改進措施。分管教學校長每學期至少聽課20節,教務處、實訓處、各專業部主任每學期聽課15節,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學期聽課至少15節。所有聽課均應有聽課記錄,並將聽課情況及時同授課教師交換意見,同時反饋到任課教師所在年級。

2.每個學期,組織一次全校檢查性聽課,由學校抽調各部門主任和教研組長組成聽課檢查小組,進行隨堂聽課,瞭解教師教與學生學的情況、檢查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參與聽課的每位同志聽完對應教師課後,及時與被聽教師交換意見,並且做好簡單總結。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處理。

3.教師間也要互相聽課,取長補短。教師每學期聽課至少10節,並做好聽課記錄和聽課後的簡評。每聽完一節課,由執教者簽字,教務處蓋章。聽課的`節數一般要求期會考試前後大致相當。

4.學校每學期要對聽課情況和聽課記錄進行檢查,期會考試前後各一次。對未完成聽課任務,或發現抄聽課筆記、備課筆記等弄虛作假現象的,作為教學事故處理。

四、考試管理

1.每學期由學校統一組織期中、期末考試。每學期開設的所有課程均為考試或考查課程,抽考課程由教務處、實訓處擬定。抽考課程原則上實行教考分離,並逐步建立課程題庫。各課程平時章節測驗全學期不得少於2次,一般安排期中

考試前後各1次。以備課筆記中章節測驗試卷和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為檢查依據。

2.考核採取考試、考查、技術等級鑑定等方式。考試可採用理論考核和技能考核相結合,口試和筆試相結合,開卷和閉卷相結合等形式;考查可採用課堂提問、作業練習、階段測驗、學結、調查報告、論文撰寫及答辯等形式,考查科目在全校期終考試前一週完成。考試形式的確定要根據課程的特點,由任課教師提出,教研組討論並上報,由專業部同意後執行。

3.全校教師都要認真做好命題、監考、閱卷、評定成績和質量分析等各環節的工作。期中、期末考試閱卷由教務處、專業部統一組織,集體閱卷,流水作業。教務處抽查閱卷情況。試卷批閱後要及時發給學生,認真講評,並引導學生自我小結,查漏補缺。任課教師應對考試進行質量分析,質量分析表應在考試結束後一週內交教務處。各專業部於期會考試結束後的一、二週內召開學生大會,學校召開教師會議,對前階段學習、教學工作做好總結。

4.課程成績以百分制計,60分以上為及格,80分以上為優分,39分以下為差分。課程的總評成績按平日成績30%,期會考試成績30%,期末考試成績40%進行評定。未進行期會考試的課程,按平日40%,期末考試成績60%進行評定。某些課程既有理論考核,又有實踐考核,期末總評成績各佔50%評定。實行學分制的班級,成績考核按學校規定執行。參加工考的應知理論成績作為課程的總評成績。

5.對於實訓課程,每次實訓教學結束後,根據實訓教學任務和目標,由專業部或實訓處組織考核,並要求學生和實訓指導教師寫出實訓報告或總結。階段性的實訓教學安排結束後,一般由專業部組織考核和總結,將結果報實訓處備案;終結性的或要求參與有關部門技能等級鑑定的實訓教學結束後,由實訓處組織考核和總結,確保學校實施“雙證書”制度。

6.各專業部於學期放假前將本部學生成績交教務處,並在學期開學初將補考學生名單交教務處,教務處根據彙總成績稽核補考名單。學生補考時間為下一學期開學後兩週,補考成績以實際得分記錄,但需註明補考。專業技能等級補考可適當推遲,但最遲不超過兩個月。第一次補考不合格者,於畢業前參加第二次補考,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分者,方可發給畢業證書。

7.考試結果作為學校對教師進行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納入教師考評。

五、師生評教

1.為了客觀評價教師教學質量,調動教師教學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學校將定期召開教師、學生座談會,開展評教活動。

2.一般一學期舉辦兩次學生評教,期會考試之後由各專業部組織本部學生評教;期末考試之前由教務處和學生處組織全校性的學生評教活動。

3.教師自評、同行之間測評由專業部結合學期教師考核進行。

4.教師座談會和學生座談會由教務處組織,一般一學期一次。

5.學生評教主要採取問卷調查的方式;同行測評主要採用隨堂聽課的方式和民意測評的方式;教師自評主要採用教師自行評價的方式。

6.每次評教活動結束後,要及時把學生評估情況、同行評估情況反饋給任課教師。對滿意率在60%以下的,要與任課教師共同尋找原因,指導、督促其改進,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六、教學督導

學校專門設立督導室,建立督導機制,由學校聘請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較強的工作熱情和責任心、威望較高的人員作為督導小組成員。督導小組在校長辦公

室的直接領導下,做好督導工作。

1.督導小組要向學校反映廣大教師、學生對教育教學改革、教學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對學校的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工作提出評價意見和改進建議。

2.督導小組要深入教學第一線,瞭解各門課程的教學內容、教學效果,指導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益。

3.督導小組要督查實訓(實驗)、電教等教學裝置使用情況。

4.督導小組要與教務處、實訓處一起推廣教師的優秀教學經驗。向教務處、實訓處和有關部門反映教學效果差或違反教學基本要求的教師、教學管理人員情況,按有關規定提出批評和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