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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夜裡加班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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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員工都會要求在夜裡加班,這時候就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勞動法夜裡加班的法律規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勞動法夜裡加班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夜裡加班的規定

1、值班與加班是二個不同的概念。所謂值班是用人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為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等原因,安排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夜間、公休日、法定節日等非工作時間內輪流進行的值班。加班則是指員工根據單位要求或者工作上的需要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或者標準工作日以外繼續從事生產和工作。

2、加班是直接、連續從事生產和工作,而值班則是間接、非連續從事生產和工作。加班受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而值班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範,僅由單位內部制度加以調節。

3、加班必須依法支付加班費且加班時間要符合規定。而值班則要支付值班費。

  勞動法加班的規定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3、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的是按工作日計算的,星期天是不發工資的,計算方法分為,標準日工資和隨機日工資。

1、標準日工資:月工資÷20.83天=日工資

2、隨機日工資:月工資額÷當月實有工作日= 日工資

注:標準工作日:(全年的天數-全年公休日-法定節假日)/12=20.83

隨機工作日:全月天數-當月所有公休日(星期天)

所以,一個月有30天,週末有8天,如果他週末8天都沒有加班,就只算他一個月22天的工資。

以上是指按月發放工資。如果按日發工資,即上一天班發一天的工資。

  勞動法加班費的定義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3、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