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充實其業務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教育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規定辦理。
三、工作權責劃分
3.1人力資源部
3.1.1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1.2員工培訓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3.1.3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3.1.4外聘講師及派外受訓人員的管理。
3.1.5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3.1.6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3.1.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核。
3.1.8培訓效果的`評估。
3.2各部門
3.2.1部門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
3.2.2部門內部專業培訓教材的編寫和修改
3.2.3部門講師人選的推薦。
3.2.4部門培訓需求申請表。
3.2.5部門內部培訓效果的評估
四、培訓規範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協同各部門共同制定培訓規範,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內容包括:
4.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4.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4.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五、培訓計劃的擬訂、程式
5.1每年12月上旬,人力資源部下發各部門、各廠《年度培訓需求
表》,各部門填寫後由人力資源部稽核,作為培訓實施之依據。
5.2人力資源部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需求彙編《年度培訓計劃書》,呈報徐董核籤。
5.3臨時性的培訓課程,培訓部門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部門培訓申請表》,由人力資源部稽核,報徐董核准後實施。
5.4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提前一週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徐董核准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