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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證明(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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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證明是持有者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證明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離職證明(彙編15篇)

員工離職證明1

趙曉清,身份證號:46523xxx,自20xx年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式設計師,至20xx年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明帆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2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於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

甲方簽字:xx

20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3

茲有xxx姓名)同志於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xxxx原因申請離職,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月**日

員工離職證明4

xxx,身份證號:xxxxxxxxx,自20xx年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式設計師,至20xx年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xx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3月06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離職證明《員工離職證明》。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無論員工以什麼方式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都應該為員工開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果員工自動離職,那麼單位應該是按照員工曠工辭退的。那麼單位需要給員工按照事實開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6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部門)的xxx(職務),於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7

xxx原為我單位xxx(部門)的xxx(職務),於xxx年xxx月x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確認終止勞動關係,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xxxxxx

  xxx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8

茲證明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xxxx年xx_月xx_日至xxxx年xx_月xx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 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x_(職務),於xxxx年xx_月xx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員工離職證明9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x(職務),於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並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甲方代表簽字:xxx

乙方簽字:xxx

員工離職證明10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12

姓名:xxxxxx,男,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自xxxxxx年xxx月x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x部xxxxx一職,至xxxxxx年xxx月xxx日因xxxx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xxxxxx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思考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xxxxx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部經理(簽名)xxxxxxx

  xxxxxxxxxxxx公司蓋章

  xxx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茲證明:x,性別:x,身份證號:xxxx,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司xx職務;該同仁因個人原因離職,自20xx年xx月xx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申明:此證明僅做離職證明之用,不做它用。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甲方:xxx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字:xxx

甲方代表簽字:

員工離職證明15

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部_____一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部經理(簽名)

  _____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