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語錄名言>

女大學生兼職當主播的勵志故事

語錄名言 閱讀(2.88W)

《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本月1日起實施,在禁黃、規範新聞資訊傳播、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女大學生兼職當主播的勵志故事

近日,記者通過採訪網路主播、運營平臺瞭解到,越來越多女大學生開始涉足網路直播行業。

【現象】

女大學生兼職做主播

月入過萬不是夢

每天晚上9點左右,豆豆化完妝,就坐在家中的書桌臺前,經過一番除錯,一個狀態極佳、外形靚麗的萌妹子便出現在視訊中。

豆豆今年大學畢業,學平面設計專業,之前看別人在網上做直播蠻有趣,這個敢於嘗試新鮮事物的90後也萌發了做主播的念頭。

兩個月前,豆豆在某直播平臺註冊了賬號,網名為“D哦O”,剛做主播2個月,她就擁有了近2萬粉絲。現在,豆豆每晚都會直播一段時間,已經把直播當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剛開始做直播時很尷尬,也有些害羞,有什麼不懂的,就跟粉絲交流。近期,我去外地邊遊玩、邊直播,認識了許多不同城市的朋友。現在已經把直播間當成自己的平臺,想唱唱想說說,這就是自己的小世界。”豆豆說。

豆豆自稱是小主播,與資深的“網紅”主播還有差距,“人與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直播時的狀態要好,才能讓更多粉絲關注你。”她告訴記者,為了呈現更好的直播效果,她還購置了專業的打光燈,為增強粉絲互動,她常常冥思苦想一些話題與粉絲交流,或是邀請自己的閨蜜作為神祕嘉賓一起直播。

黃河科技學院商貿學院的大二女生小璐,兼職做網路主播有一段時間了。與豆豆不同的是,小璐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她與一個文化傳播公司簽了正式聘用合同,在上崗之前,這個文化傳播公司對小璐進行了專業培訓與包裝。

根據雙方約定,小璐要在每個月不低於24個工作日內,每天最少要直播三個小時。由於白天要上課,因此,小璐的直播時間大部分放到了晚上。

“與其他兼職相比,做網路主播稍微輕鬆一點,而且工資也比較高。在當月我就拿到了1.2萬元。現在,每個月的收入在2萬~3萬元。”小璐告訴河南商報記者,作為兼職工作,她已經很知足了。

【問題】

以賺錢為目的的網路主播

不是好主播

提及目前做主播的收入,豆豆說,聽說過有的主播收入不菲,但她還沒有感受到,“平臺會將粉絲送的禮物按比例折現給主播,我剛做主播不久,每月有2000元左右。”

她坦言,每次做完直播,都感覺很累,但直播過程中的喜悅足以沖淡生活中的不愉快,既然喜歡就要堅持。

趙濤是一家做網路直播的文化傳播公司總經理,他的公司在國基路附近的一個居民區裡,“大多數做直播的公司都是這個樣子。”

每天的“早十點、晚十點”是他們公司的上下班時間,極不規律的作息和飲食習慣,使他的辦公室看起來非常亂,菸灰缸裡放滿了菸頭,垃圾簍裡堆滿垃圾,很久沒有擦過的茶几上放置著幾個吃過的泡麵的盒子。

趙濤和公司運營總監的職責就是,在後臺監控著每一個主播的現場狀況。

“23號主播怎麼了?她是不在狀態嗎?上線了一個多小時,觀看人數才1803人,太少了。”趙濤說到這裡,拿起筆寫了幾個字,起身走到23號主播的直播間。

一番交談之後,這名主播重新回到了工作崗位上。

“做網路主播,基本上都沒有底薪,都是粉絲刷禮物的提成。一般情況下,給主播的提成在30%~40%,所以,只有主播獲得的禮物足夠多,才能得到高工資。”趙濤說,他們公司不允許主播向粉絲索要禮物,這會襯托出主播沒有能力,要通過自己的實力,讓粉絲心甘情願地送禮物。

資深男主播趙凱告訴記者,做主播既要有實力,也要有機遇。有一次,由於他的賣力表現,一個粉絲一次就給他刷了30萬的禮物。“而在有些時候,可能幾天都收不到禮物。”

【揭祕】

做主播一定要有特點

漂不漂亮沒關係

鄭州蘭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瀟逸說,從自己做兩年多直播的經歷來看,真正有資質的主播非常之少。所以,一旦遇上合適的主播,或者有潛質的人,他一定會想盡辦法把他們請到自己的公司。

“現在是全民直播時代,不需要做直播的人有多漂亮,但一定要有自己的特點。”陳瀟逸說,不擔心主播沒有經驗,只要是資質好的,可以對其進行培訓。

據瞭解,目前陳瀟逸的公司旗下籤約了200多個網路主播,他們分佈在全國各個地方。

“做主播就是這樣,可以在公司的工作室辦公,也可以在自己家辦公。”陳瀟逸說。

某招聘網站招聘網路主播的招聘廣告這樣寫道:應聘者喜歡並且擅長聊天、唱歌、跳舞、會樂器等。工作時間每天4小時,月休4天。對於特別優秀的主播該公司表示可提供住宿。

河南商報記者按照招聘公司留的電話撥了過去,一名女性負責人說,底薪3000元~10000元不等,上不封頂。

“年齡18~28歲,性格活潑外向,會說普通話,鏡頭造型感強,思維敏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應變能力。”這名負責人說,其公司90%的網路主播一開始都沒有經驗,都是經過後期培訓才一點點成長起來的。

【聲音】

健康、趣味性的

直播內容仍然受歡迎

網路主播不只在娛樂領域受歡迎,在淘寶店、網路遊戲等方面同樣也很吃香。

據瞭解,目前淘寶女裝紅人賣家數超千家,其中百餘個網紅店鋪粉絲量總計便超過5500萬。他們依靠社交平臺快速引進時尚風潮,在淘寶上進行預售、定製,配上淘寶商家的生產鏈,最終形成了獨特的網紅電商模式。

提起最近實施的“規定”,業內認為此舉有利於淨化網路環境,“很多直播以譁眾取寵或是低俗的'方式吸粉,感覺像小丑一樣,不會長久。”一名網路主播認為,只有真心實意對粉絲,才能贏得大家的支援。

“平臺在網路監管上嚴格了許多,直播過程中有違反平臺規定的言論或事情,很可能會被封號。這樣的做法很好,即便是虛擬的情景也需要遵循秩序。”這名主播說。

鄭州某網路直播平臺一名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的直播定位是生活服務,像介紹三門峽的天鵝、推薦河南名優土特產鐵棍山藥等。

該負責人稱,“規定”的出臺對直播發展是有利的,有些直播內容較為低俗,會搞亂直播市場,多做健康、趣味性的直播內容還是會受到受眾的歡迎。

相關新聞:

文化部:網路直播平臺須有許可證主播要實名

12月13日電據文化部網站訊息,文化部13日印發《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不得開通表演頻道;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實名註冊,並採取面談、錄製通話視訊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依法保護表演者身份資訊。

網路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開展的網路表演經營活動承擔主體責任,應當按照《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網路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內容稽核管理制度,配備滿足自審需要並取得相應資質的稽核人員,建立適應內容管理需要的技術監管措施。

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網路表演經營單位,不得開通表演頻道。未採取監管措施或未通過內容自審的網路表演產品,不得向公眾提供。

網路表演經營單位為外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表演者(以下簡稱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並向公眾提供網路表演產品的,應於開通網路表演頻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請。未經批准,不得為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為境內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的,應當於表演者開展表演活動之日起10日內,將表演頻道資訊向文化部備案。

網路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內容:含有《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禁止內容的;表演方式恐怖、殘忍、暴力、低俗,摧殘表演者身心健康的;利用人體缺陷或者以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使用者的;以偷拍偷錄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表演的;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准文號或備案編號的網路遊戲產品,進行網路遊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的。

《辦法》對網路表演經營單位還提出了要求: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未成年人蔘與的網路表演,不得侵犯未成年人權益。在表演頻道內及表演音視訊上,標註經營單位標識等資訊。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根據表演者信用等級、所提供的表演內容型別等,對錶演頻道採取針對性管理措施。

完善使用者註冊系統,儲存使用者註冊資訊,積極採取措施保護使用者資訊保安。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服務協議,加強對使用者行為的監督和約束,發現使用者釋出違法資訊的,應當立即停止為其提供服務,儲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立內部巡查監督管理制度,對網路表演進行實時監管。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記錄全部網路表演視訊資料並妥善儲存,資料儲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向公眾提供的非實時的網路表演音視訊(包括使用者上傳的),應當嚴格實行先自審後上線。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現本單位所提供的網路表演含有違法違規內容時,應當立即停止提供服務,儲存有關記錄,並立即向本單位註冊地或者實際經營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報告。

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將本單位上季度的自審資訊(包括實時監運情況、發現問題處置情況和提供違法違規內容的表演者資訊等)報送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