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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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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國小六年,國中三年,部分省市為國小五年,國中四年),這一規定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是適當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歡迎大家參考!

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意見

近日,在全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階段性目標基本實現的基礎上,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針對具體問題,從鞏固三年改革成果、有序擴大覆蓋範圍、統籌城鄉招生工作、規範學校招生行為、強化履行各方義務、加強學生學籍管理、做好宣傳引導工作七方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繼續深化改革,確保教育機會公平。

《通知》要求,2017年19個副省級以上重點大城市各區(縣)要實現100%的國小、95%的國中劃片就近入學。經審批的國中特長招生比例,控制在區(縣)國中總招生人數的5%以內。各地要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群眾擇校衝動強烈、“學區房”問題突出的地方,穩妥推進多校劃片(隨機搖號、派位),片區調整時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辦法實施,增強劃片工作的認可度和公信力,新舊片區變化要設定合理的過渡期限。要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並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要繼續加快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通知》強調,免試入學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可以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就讀國小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對於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學生被學校招收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通知》強調,各地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就核心政策、群眾關心的政策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暢通舉報渠道,對於舉報的問題、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認真核實查處。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處理,及時通報。對違反《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督促改正。

  【2】2017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市局直屬各有關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檔案〉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以下簡稱“1+5”檔案)、《關於切實做好我市免費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深府〔2008〕74號)和《關於印發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08〕130號)有關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16—2017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各區要合理確定招生片區,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佈、所在社群、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劃定片區範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片區、招生程式、招生結果、新生名單、諮詢投訴電話,不得擅自跨片區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學生跨片區擇校就讀。

  二、堅持積分入學,完善積分入學政策

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要求,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優化和完善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合理設定積分類別、專案、標準和分值。對深圳戶籍和非深戶籍兒童實施統一積分,並根據積分情況和招生計劃安排學位。實施過程中做到積分標準、積分結果、學位安排“三公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積分入學細則要在招生工作實施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堅持“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完善招生工作機制。各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區領導為組長,及時妥善處理本區義務教育招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定期召開招生工作聯席會議,建立長效協調工作機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和落實招生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網上招生報名的組織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及時、妥善處理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問題;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充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實施多部門聯網稽核驗證,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就讀與免費資格驗核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建立招生監察機構並公佈諮詢、監督電話。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規範招生程式,指導適齡兒童的家長按時申請學位,按要求及時、準確提供就讀資訊材料,嚴把新生入學關。

(二)做好學位預測,及時公佈學位供需情況。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轄區內人口資訊管理系統資料,以常住人口為基數,參照出生人口數、人口流動情況科學預測未來義務教育學位需求,構建“以當年出生人口數加係數預測六年後小一學位需求數、按學位需求提前三年規劃學位供給、提前一年保障學位落實”的“六三一學位供需協調機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對轄區可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和民辦學位數量向社會公告,尤其要對學位比較緊張的區域進行預警並向社會公佈。

(三)鼓勵各區積極探索學區制招生辦法。在就近入學、免試入學、積分入學政策前提下,通過學區制招生工作試點,增加學校教育的選擇性,促進校際之間教師交流,推動構建教學聯盟和教育集團化發展,提升學區內義務教育均衡及辦學水平。各區負責制訂學區招生試點實施方案,確定學區具體試點區域,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四)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納入轄區教育部門統籌管理。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具體工作由學校和所在區教育部門協商安排。學位申請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時,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生源分流工作。

  四、統籌安排民辦學校學位

公辦學校要優先安排深圳戶籍和符合“1+5”檔案規定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民辦學校招生工作一併納入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受委託試行義務教育學位補貼的民辦學校要優先招收符合“1+5”檔案規定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凡符合“1+5”檔案規定的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如未能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要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

  五、均衡配置資源,嚴格控制班額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剛性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班額編班,班額為45人,一般不超過50人。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教育教學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配置各類功能室,禁止超規模招生,違反編班規定。

  六、嚴禁入學考試,規範編班行為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的方式選拔新生,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嚴禁以各類競賽、獎勵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學校實行學生隨機均衡編班,禁止收取任何招生費用。

  七、嚴格遵守招生紀律

各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對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八、加強招生政策宣傳

市、區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各區要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本區積分入學細則,要在入口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媒介宣傳。要組織召開幼兒園、國小家長會議,積極主動宣傳,要聯絡社群工作站協助宣傳,切實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對老百姓關注的教育熱點難點重點問題,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摸清摸準,及時做好針對性的宣傳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