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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樂昌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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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義務教育的實施,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教育公平,yjbys小編收集一些關於樂昌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2017年秋季樂昌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解讀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為宗旨,以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人民滿意教育,建設幸福美好樂昌”為工作目標,夯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效,提升我市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堅持義務教育公平性原則,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確保所有在我市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確保陽光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招生物件

(一)國小一年級

具有我市正式戶籍的年滿6週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以及符合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下同)。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二)國中一年級(七年級)

具有我市正式戶籍的國小畢業生,以及符合入學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鄉鎮國中採取國小免試直升。

  三、招生要求

(一)劃片招生,學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我市繼續實行公辦國小、國中劃片招生,學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政策。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教基一廳〔2016〕1號文已明確指出“就近入學並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劃片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片區確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與中國小校和社會之間的溝通,及時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資訊。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應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免試入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資格考試,不得拒絕接收能適應一般學校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三)堅持核定班額、按計劃錄取原則。

嚴格認真落實《韶關市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規劃(2017-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應根據省教育廳國小、國中起始年級有關班額的規定(國小班額不超過45人,國中班額不超過50人),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四)嚴控跨片區招生。

各校要梳理針對特定人群的優惠招生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特殊政策。確有必要的,應在學生所在片區內統籌予以保障,原則上不得跨片區擇校。

  四、國小招生劃片認定依據

按學生與其父母居住的、與戶籍相一致的實際家庭住址安排入學,掛靠戶口、寄住不能作為劃片認定依據。具體要求是:

(一)學生戶籍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作為劃片的依據。

(二)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監護人在片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少年兒童,可憑相關證明在該片內依法入學:1.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為現役軍人(含武警);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3.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市區;4.孤兒。

(三)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遷居的,雖人已遷新居,但戶籍由於客觀原因尚未遷移的,以新居住地為準;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雖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為準。

(四)其他戶口情況特殊者,由監護人提供相關證明,由縣級教育部門審查核實,核實後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入學。

  五、流動人口子女入學

(一)流動人口子女就讀一年級、七年級。

按《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人員。”流動人口子女(不含已在我市就讀六年級的)辦理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監護人要有務工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二是有合法有效的當地固定住所證明;三是準備就讀七年級的學生必須在原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國小有正式學籍。

(二)市內跨縣域流動的人員子女就讀一年級、七年級。

韶關市內跨縣域流動的人員子女(不含已在我市就讀六年級的)辦理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監護人要有當地務工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二是具有合法有效的當地固定住所證明;三是具有本市戶籍;四是準備就讀七年級的學生必須在原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國小有正式學籍。

上述兩類人員的相關證明應在2017年6月30日前辦妥。準備就讀七年級的,持上述證明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入學登記手續;準備就讀一年級的,持上述證明到相應片區內學校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六、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

(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

根據《教育部關於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有關問題的意見》(教政法函〔2013〕15號)關於“無論公辦還是民辦學校,接受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都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進行選拔”及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教基一廳〔2017〕1號)精神,我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繼續堅持按免試入學原則進行招生,且不得與盃賽成績掛鉤。同時,確保其招生自主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可以自願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稽核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必須切實履行“五個公開”、“三個承諾”。

“五個公開”即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公開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式、面談範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即“不提前開展報名、面談(包括體驗課)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種特製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

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須在招生計劃獲得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准之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三)嚴格按照全市的統一安排開展報名及招生工作。

根據我市義務教育工作和學校實際,2017年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分為報名、面談、錄取三個階段。

報名。我市民辦國中學校報名時間為“五一”節假後進行,報名就讀民辦國中的學生按照民辦學校公佈的報名辦法實行報名。

面談。民辦學校要規範面談程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面談時間由學校自行確定。

錄取。民辦學校招生錄取時間為2017年7月13—15日。

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確認工作。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7月16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民辦國中學校招生錄取應以學生面談表現或《學生成長記錄冊》為依據,並應於當年7月16日前將預錄取名單和正式錄取名單適時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佈。

  七、切實作好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我市特殊教育學校(含隨班就讀)招生和普通中國小同步進行。各鎮(街道)要認真做好殘疾兒童摸底調查工作,切實保證殘疾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各校應積極創造條件,對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孤獨(自閉)症、腦癱兒童、多重殘疾的適齡兒童實施義務教育,確保其入學率達到普通適齡兒童水平,實行“零拒絕”。採用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對適齡殘疾兒童實施特殊教育。中重度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要教育形式,並適當採取送教上門形式。輕度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尤其是輕度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少年應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附設特教班為主要形式,大力開展迴歸主流和一體化的“融合”教育。對確實不適合隨班就讀的,要指導、動員這些殘疾兒童到我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者採取“送教上門”的方式對殘疾兒童少年進行教育。

  八、報名及招生時間

(一)國小一年級招生。

1.樂城城區國小預報名及登記工作由城區各學校組織實施,適齡兒童必須按劃片方案到相應學校進行預報名或登記。學校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學生或不足年齡的學生預報名或登記。除“三殘”類兒童外的其他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殘疾兒童均為正常招生物件。

2. 樂城城區國小預報名及登記時間統一定在2017年7月3日-7日在各校進行。

3.各鎮國小招生服務範圍由各鎮中心國小依據就近入學原則自行劃定。

4.樂城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服務範圍:

①樂昌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7個班,約315人。招生物件為:南至北鄉河出河口府前大橋下,東至北鄉河,西至後洞河鐵路橋,北至鐵路線(中原路中線以北,廣福路,銀灘路,西門口)、昌山西路(二、三、四、五)巷(53號至128號不屬於範圍)

②樂昌三中國小部: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4個班,約180人。招生物件為:鐵路以北,橋南路——老虎頭路——人民北路——巨集福家園

③樂昌四中國小部: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4個班,約180人。招生物件為:鐵路以北,東環北路——東環中路——樂廊路---長嶺頭安居房

④樂城一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8個班,約360人。招生物件為:新村路——新村橫街——公主中路——解放路——公園路

⑤樂城二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4個班,約180人。招生物件為:中原路以南——東川路---人民中路---解放路---公園路---站前路

⑥樂城三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5個班,約225人。招生物件為:新村路(興業茗居)——公主下路——人民南路——紅嶺路——東環橫路

⑦河南國小: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5個班,約225人。招生物件為河南鎮(街道)農村戶籍學生(張溪戶籍除外),大瑤山路東南方向---河南路---富庭街——大昌路---樂棉路——佗城中路

⑧新時代學校國小部:2017年秋季一年級招生4個班,約180人。招生物件為大瑤山路西北方向左側南溪花苑——張溪鐵路橋下;大源戶籍學生、河南街道原張溪教學點範圍內學生(張溪村委會農村戶籍)。

樂昌碧桂園小區的學生劃歸樂昌實驗國小招生,永樂城小區的學生劃歸新樂城一小招生,目前這兩校正在籌建當中,在新學校未建成的過渡期,碧桂園小區的生源由河南國小代為登記,永樂城小區生源由樂城三小代為登記。

5.認真做好學校招生片區內戶籍生源的預報名工作

城區各國小認真做好片內戶籍生源的統計和名單彙總工作(附件1),並於2017年7月14日前將彙總書面名單報基礎教育股審批,同時將名單發郵件到基礎教育股郵箱)。

6.認真做好學校招生片區內非戶籍生源的登記工作

各校片區範圍內的非戶籍生源,學校務必無條件接收其登記,同時做好統計和名單彙總工作(附件2),並於2017年7月14日前將彙總書面名單及電子郵件報基礎教育股,我局將根據片區內戶籍生源情況,採取就近入學與相對就近入學相結合的方法統籌安排。

(二)國中一年級招生。

國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招生物件為我市應屆國小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子女。國小六年級學生入讀國中統一在所就讀國小報名,國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國小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後進行,所有學校在國小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前均不得承諾和確認錄取新生,以確保國小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樂城城區公辦學校七年級招生工作按各片區內的中國小就近對接的方式進行劃片招生。

1. 分割槽對應國中學校

A區:樂昌四中

B區:樂昌實驗學校

C區:樂昌三中

D區:新時代學校

2.各片區國中學校招生範圍

A區:①樂昌四中國小部、樂城附城國小、樂城鉛鋅礦國小三所學校的全部生源。

B區:樂城一小、樂城三小兩所學校的所有樂昌市戶籍生源。

C區:①樂昌國小、樂城二小、西聯國小三所學校的全部生源;②樂城一小、樂城三小兩所學校的所有非樂昌戶籍生源。

D區:新時代學校國小部、河南國小兩所學校的全部生源。

在外地就讀的國小畢業生要求到我市升讀國中的,於2017年6月26-6月30日攜帶學生《學籍基本資訊表》(學生到原就讀學校列印蓋章)、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一式一份)、房產證原件和影印件(一式一份)或者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小一寸相片一張到基礎教育股稽核登記,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三)民辦中英文學校實行學生自願報名,學校自主招生,報局基礎教育股備案。

(四)我市公辦學校七年級的招生工作定於2017年7月17日-21日進行;樂城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定於2017年7月24日-28日進行,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各義務教育學校應在2017年7月30日前向已經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發出該學生的入學通知書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結果。並於2017年8月31日前組織學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