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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兒舞蹈舉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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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學改革,過去沒有想過。從您和賈老師提的要求看,都很重視學生積極跟上老師講課思路。我認為老師們抓住了教學要求的關鍵,在怎樣落實這一要求上,我想憑自己的印象談兩個相關的問題。

少兒舞蹈舉手發言

一、關於課堂舉手發言方式的思考

課堂舉手發言,是傳統教學方式。對於這種方式,看不出有多少合理性。相反,有許多弊端。

首先,舉手發言從制度上容忍了一部分學生的懶惰。老師從自願舉手的學生中選擇答題人,這種方式對學生來說意味著:這個問題自願回答、自願舉手、不舉手不違規、不抓緊時間思考沒關係。實際上,老師肯定會苦口婆心地提倡積極舉手,不舉手也有可能被提問。但是,提倡不等於必須。既然制度本身允許不舉手,坐等現成答案的人可以心安理得。

其次,舉手發言機制帶有一定的競爭色彩,而這種競爭又是盲目的,其執行程式缺乏科學性。我旁聽過幾節課,有些課學生舉手踴躍,氣氛熱烈。但是熱烈的氣氛下,似乎隱藏著一些遺憾。每次被選中發言的,畢竟是極少數。一些未被選中的學生,臉上閃現出一絲失望的表情。這表情雖然轉瞬即逝,卻不難看出是一種競爭失敗的心理。不知是不是有人想過:憑什麼有人享受被選中發言後的心理滿足,有人去承受被埋沒的失望?老師選擇答題人的標準和依據是什麼?是看誰手舉得高、舉得快,還是其他什麼因素?如果說老師能夠告訴學生,每次確定答題人的標準是什麼,這種爭相舉手待選的機制或許會產生積極作用。就像體育比賽,沒有拿到獎牌知道輸在哪裡,以後有努力方向。而事實上,那些沒有被選中答題的學生,輸得是糊里糊塗,毫無價值。實際上,在選擇答題人時,老師肯定要考慮許多因素,這些因素又往往獨立於舉手行為之外。就是說,不管學生怎樣舉手還是不舉手,老師內心自有一套盤算。單從這一角度看,答題之前學生舉手的程式沒有實際意義,只能浪費時間。老師按照自己的邏輯確定發言人就可以了。

再次,採取舉手發言機制的目的與手段不符。我匆匆查閱了一些資料,未能找到舉手發言方法的起源和設立目的。隨意採訪了一些人(包括曾做過老師的人),對於舉手發言法的作用,主要有兩種說法:

(一)便於老師瞭解對所提問題能掌握的人數。

(二)培養學生思考問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結合現實情況,這兩種目的均難以通過舉手發言機制來實現。

(一)舉手發言的含義是:誰想回答這個問題舉手。並非是:懂此問題的舉手讓老師看一下。由此看,目的與手段不一致。並且,賈老師介紹的實際情況是,有些學生會了也不舉手,影響了老師的判斷。

(二)舉手發言機制的自願性,決定了該制度對於不願舉手的人是無奈的;有人願意舉手,可能來自於天性或老師的耳提面命,並不是該制度本身所能促成的。

最後,善於舉手發言作為學生的一種素質,是否值得我們費盡心機來追求,值得考慮。善於舉手發言肯定是良好習慣,但是,舉手發言的教學方式下只能有部分學生善長舉手,喪失了一些不善舉手學生的.發言鍛鍊機會。以此衡量,代價太大。理由是:與指定回答方式比較,自願的模式能帶來多少成果,缺少實證。我常聽成年人談起,上學時愛說話發言的人現在變沉默了;過去當眾不敢說話的人,現在特愛說話和社交。從這種現象看,愛舉手發言作為一種素質,將來有多少實際作用,不能肯定。相反,採用指定回答方式的缺點是不能養成學生自願發言的習慣,優點是能顧及全體學生的發言訓練。而學校能通過教學來提高每個學生當眾發言的實力(水平和經驗),是最重要的。據一位鋼琴教師說,鋼琴演奏家沒有一個從小自願按要求練琴的,都是老師家長逼出來的。這種說法可能太絕對了,但符合普遍現實規律。鋼琴演奏家能登臺表演,首要的是具備表演實力。這種實力是小時候逼出來的,而“自願”作為一種心態,是逼不出來的。但是,當時不自願,並不直接影響今後登臺表演。因此,在教學手段上,如果在發言實力與發言主動性的培養上有所衝突,側重點應向培養髮言實力方向傾斜。

另外,目前在活躍課堂氣氛上,方法也達到了多樣化,舉手發言方式在這方面作用一般。

根據以上分析,實在看不出舉手發言的教學方法有什麼合理性。所以,應當進行改革:以某種強制性的方法取代自願舉手發言方法,把不願答題所帶來的煩惱,從老師、家長方面轉移到不願答題者身上。我設想了一種方法:將每個學生名字分別寫在一張卡片上,課堂提問時老師隨機抽卡片確定答題人。答對者無事,答錯者扣分並下節課點名答題一次。此方法意在告訴每一個學生:老師在問你、立馬解決、別指望別人、解決不了沒有好果子吃。達到從體制讓學生緊跟老師思維,南郭先生、南郭小姐混不下去的目的。老師則能減輕選擇答題人、統計舉手情況的工作。此外,也製造一點懸念,活躍課堂氣氛。

如果仍有必要保留舉手發言方式,是否可以將問題劃分為必答、選答、搶答等類別,必答題不再舉手。

二、關於階段測驗方式的設想

我是石油附小1973年畢業生。上五年級時班主任是常志遠老師。由於一些特殊歷史原因,常老師上任時班裡的學習成績和紀律比較糟糕。那時數學、語文由班主任一人講授,期中、期末考試成績要在班裡宣佈。我清楚地記得,一次常老師宣讀數學考試成績,有兩位女同學分別得了6分、8分(滿分為100分),不及格者就多了。大概從那以後,我們班隔三差五要進行數學測驗。具體步驟是:下午最後一節課或放學後,發給每人一張試卷。誰先做完隨時到前面請老師檢查,全對者馬上放學;若有錯題,老師指出題號回座位改,錯在哪裡老師不講。改完後仍有錯,再回去改,還是不給講。再三不會,老師一點茅塞頓開。記得這樣堅持一段時間後,除個別人外整體成績都上去了(那時個別人從上學起就沒真正考試及格過)。此辦法不計算分數,將測驗、判卷、講評、個別輔導一次完成,事半功倍。尤其是適應了國小生重眼前利益的特點。對於大多數國小生來說,下課提前搶到乒乓球檯類的利益同分數拿回家影響處境相比,更樂於把握前者。所以,我們當時答題很迫切。我知道目前對待作業有過相似的做法,階段測驗能否依當前所能允許的條件也採取類似方法,請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