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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的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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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老師推薦的法律課外讀物,我第一次拜讀了劉星教授所著《西窗法雨》。“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借用這首詩來形容這本《西窗法雨》,實在是再貼切不過了。細讀此書,享受和治愚,兼而有之。

《西窗法雨》的讀後感

書中的第一則故事是《蘇格拉底的慎重》,帶給了我最深的觸動。蘇格拉底為了捍衛雅典法律的慎重選擇飲毒自盡,這位哲人用自己的行動表明了他對法律的神聖性、權威性和至上性的認可,並自覺身體力行。兩千多年來,人們一直試圖去探討和追議蘇格拉底如此選擇的意義。。。。。。這究竟是一種頑固的迂腐,還是一場理性的敗走?我從中感受到的是一種對法律的信仰。

慎重地對待法律,相信並遵守法律,哪怕是並不公正的法律,這種慎重源自我們內心對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有深入到每個人的內心,才會得到發自內心的尊重。民眾是法治的主體和本質動力,要想實現依法治國,將法律滲透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當中,這種對法律的信仰是不可缺失的。在這本書裡反覆強調的“法治的假設前提”、“法律的平等、公正”以及“民眾中的法”,無不是以培養法律信仰為前提。從西方的法治建設歷程可見一斑,從古希臘到現代,法律之所以得以延承,正是法律的信仰在做支撐。

與西方不同,中國的'法治建設之路充滿著坎坷和曲折。歸根究底是民眾法律信仰的缺失。自古以來,中國崇尚道德治國,人們內心對道德的恪守成為規範行為標尺。現如今,沒有任何一個詞比法治的使用更加高頻,我們到處懸掛法治的橫幅,吶喊法治的口號。可是我們所見的卻是法律常常看到的卻是法律被虛置、被誤解、被規避、被濫用。可以說,民眾對於法律的信仰遠遠沒有建立起來。我們建立了完善的交通法規,卻擋不住“中國式過馬路”的腳步;我們設計現代的法治制度,卻給民眾帶來“秋菊式的困惑”;我們為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多元渠道,但卻遭遇“拳頭比法律快”的尷尬……盧梭曾說過,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心中。很顯然,法治遠遠沒有深入到每一個民眾心中,成為精神信仰。因此,樹立法律信仰不啻為中國法治程序中一次萬里長征。

靈動,縝密,成熟,是我對這本《西窗法雨》最深切的感受。讀之,感到一種法理精神的歡愉洗禮,一種法理智慧的痛快沐浴。而這種法理智慧正是當代中國所呼籲的,所迫切需要的,並令我們每一個人深信不疑:這種大智慧,中國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