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校園>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篇

校園 閱讀(1.56W)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穫的東西寫一篇讀後感了。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清晨,我合上最後一頁書,長長地撥出一口氣,天剛矇矇亮,此時睡意全無。書中主人公的朝聖之路結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聖之路。換好衣服,踏出家門,初冬清冷的空氣讓人頓時頭腦清醒。今天是一場長距離的練習,已經堅持了一年多,每個週六或週日,都要選擇一條路線長途跋涉兩三個小時。和往日邊跑邊聽音樂放鬆不同,我想安靜地聽著自己的腳步和呼吸回憶讀過的這本書。

一個六十多歲剛退休的英國老人,在某個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後的告別。他寫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忽然出現在頭腦中的一個信念,讓他決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堅信這樣做老友就一定會活下去。一個遙遠而美好的目標就這樣毫無徵兆地點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調整好呼吸的節奏,踏上長距離的征途,正在甦醒中的城市,一棟棟高樓染上了金黃色,橋頭上遠遠地望到了富士山,美麗的雪頂隱約可見。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時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沒有勇氣去做心裡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羅德告訴我們,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無關年齡,無關身體條件,無關裝備,只需勇於聆聽內心的聲音,邁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為了心中的一個願望,開始了漫長的長跑之路。

哈羅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對人們異樣的目光,他從膽怯地急於辯解,到自豪地講述徒步的理由,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漸堅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羅德經歷了一條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剛開始跑步,朋友勸告我跑步會傷害膝蓋,跑步會小腿變粗,參加馬拉松比賽會有猝死危險云云,我想盡辦法找理論反駁,遇到不理解的聲音會沮喪半天。慢慢隨著理論知識和實踐都豐富起來,事實證明了那些聲音無關緊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無數給他過幫助的人,他在接收的過程中,學到了“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在實現夢想的路上,我們需要同伴,可以讓我們有歸屬感,同時也能夠忍受孤獨,畢竟親自用腳去丈量的是那條只屬於自己一個人的路。很感謝這一年以來陪我一起跑過的朋友,他們給予了我力量,我也給了他們力量。長距離練習行程過半,身體逐漸適應了加給它的強度,憑著慣性就可以繼續向前。此時,約好晨練的隊友從相反方向跑來,我們擊掌錯身而過,然後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鮮花和掌聲,那些磨難才是真正發亮的珍珠。哈羅德經受了精神和肉體的雙重考驗。糟糕的傷痛,體力不支,意志力瀕臨崩潰,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經歷過。每一次高強度的練習中,到了後半程,肌肉的痠痛開始加劇,雙腿變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來,要維持目標速度,必須要加大邁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棄與堅持之間,最終戰勝自己的軟弱時,便會發現一個更加強大的自己。後來我知道,只要肯邁開腳步,就一定能堅持下來,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面前”。跑步讓人更加自律,更加剋制和不放棄,汗水從身上滲出來,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積月累,足以重塑一個人。

“夕陽滑落到達特穆爾高原的邊緣,天空中佈滿了紅褐色的雲霞。山嶺鍍上了一層不透明的藍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漸弱的日光裡微微閃現出一種柔軟的粉色。”很多次哈羅德在路上遇到的美麗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這次長途跋涉,他很難用心去欣賞平時忽略的大自然的美。無數次從黎明跑到日出,從傍晚跑到日落,我見證了大自然神奇的變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風景中,白雲像溫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燈,還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貓小狗,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穫。

87天,627英里,看似轟轟烈烈的一場盛大朝聖,細細品味它的過程,其中經歷的磨難,堅持,還有放棄,再堅持,再放棄,是每一個普通人都可能經歷過的心路歷程。“我並沒有比誰好,真的,誰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當一個年輕人問他,“你真的從心底裡相信你可以走到貝里克?”哈羅德說:“我不焦慮,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總會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聖之路,穿越了英格蘭的對角線,穿越了二十年的時間,穿越了他和最親的人之間被疏遠的感情,一切在最後都得以重逢。他實現了對老友的承諾,完成了對自己的一場精神洗禮。

每個人都有一條朝聖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嘗試追求深藏心中的夢想,不要被別人的看法左右,決心去改變,生活就一定會賜予你一個全新的自己。

長距離最後的衝刺,體力幾乎耗盡,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撐著,風在耳邊呼嘯,身體每一個細胞都在燃燒,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信念是一個很強大的支撐,有了信念並且堅定信念,事情會出乎意料的朝著心之所想去發展。

哈羅德剛開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從英國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貝克裡見以為得了癌症即將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堅持不下去了。這一路上他腦海裡湧現出很多已經忘記的回憶,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愛情,有試探的父子情,他一邊行走,一邊思考。就算腿腳不靈、就算疼痛難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溼了,都不能阻止他前進的腳步,他似乎有點不計後果,這並不算是積極的狀態。

後來他遇到一個做著一份清潔工工作的女醫生,她清洗他的腳,包紮他腳上的膿包。這是哈羅德的一個轉折點,至少他開始關注自己的健康,關注自己的腿腳。他繼續上路,一路上用聽別人的故事,並且告訴別人自己的故事來換取食物和幫助,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個記者,他的朝聖轉折了,開始出現一些“朝聖者”跟著他,這擾亂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讓他變得自信偉岸起來。當這群人背叛他時,他沒有難過;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援他的人凱特,他有些許失落但繼續行走;可當跟隨他好幾天的小狗離他而去選擇跟隨一個少女時,所有消極的情緒撲面而來,他所有的支撐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縮了,他打電話給莫琳,告訴他想放棄想回家。莫琳花了半個小時時間找到他的位置給他訂了酒店,讓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勵他安慰他。

其實這期間,莫琳也在改變,她和鄰居雷克斯成為了好朋友,在哈羅德行走的期間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趕哈羅德的腳步,她在反思自己。自從戴維死後,她和哈羅德之間變得陌生起來。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獨中,如果她懂得哈羅德想成為一個好父親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關懷哈羅德,如果她經常和哈羅德溝通談心,兩個人的處境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哈羅德是個可憐的人,有著可憐的童年,原生家庭給他帶來了很深的影響,他不知道如何成為一個優秀的父親,他不知道怎麼表達對兒子的愛,他不知道怎麼處理人際關係。所以在戴維的成長之路中,這個家庭慢慢的變得不堪起來。莫琳回憶起當初和哈羅德的戀愛時光是那麼甜蜜,她信任他,她愛他,她相信他會給她帶來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麼對他的呢?她開始反思自己,開始從哈羅德的角度考慮問題。她越發想念他的丈夫,當丈夫打電話告訴她想放棄時,她沒有嘲笑他,沒有說“我就知道你會這樣”,她反而讓哈羅德給她半小時時間,哈羅德不知道這半小時的莫琳有多麼的慌張難過,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愛憐惜他。因為兩個人已經習慣了不說那些走心的關切的話。

在酒店的床上也沒能讓哈羅德有一個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離開了。從此,哈羅德變了,變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斷有思緒湧出來,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兒子的名字,他像一隻被擊敗的獅子。貝克裡是他的目標,可是到了貝克裡之後呢?繼續回到之前的生活嗎?可這讓他有點接受不了。終於,他到了貝克裡,站在養老院門前,他始終沒有辦法按下門鈴,他選擇離開接下來的路要為自己走,把貝克裡當做最終目標,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個地方就給莫琳寄明信片。一個人行走是感悟的過程。時而積極,時而消極;時而昂首闊步,時而頹靡不振;時而心曠神怡,時而走火入魔。哈羅德把每個階段都體會了一遍。最終他還是走向貝克裡見到了奎妮。

後來他回到家,坐在海邊,莫琳上前陪伴,兩人像是剛剛認識,莫琳很溫暖,兩人慢慢拉開話題,互相吐露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剛談戀愛的樣子,這20年所有的隔閡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臥,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羅德的放在一起。哈羅德想起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過程,前幾天莫琳告訴他第一次見面時,哈羅德穿過眾人大膽的走向莫琳,哈羅德還覺得莫琳肯定記錯了,自己沒有那種勇氣。直到現在他記起來,他告訴莫琳那晚莫琳說的第一句話,兩人捧腹大笑。

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這是一段回憶人生的故事。本來想寫一下從中學到的東西,卻把故事描述了一遍。這樣也好,本來就是寫給以後看的,省得以後忘記這個故事。

這本書關於愛情,友情,親情。哈羅德不斷行走,不斷突破自己,改變自己。莫琳也不斷回憶過去反思自己,去嘗試新的事物,改變自己。如果在戴維死後的20年裡,兩個人能夠敞開心扉互相傾訴,如果在戴維出生之後,兩個人能夠告訴對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會白白浪費20年,朝夕相處的20年裡,兩人就像陌生人一樣,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慮對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學他們兩個這樣,如果你覺得人生失去了意義,不妨也遠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靈對話,就像哈羅德那樣,不止在行走,還在行走的過程中找到了意義。

一個人的時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東西,但是隻要身邊有人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好好的進入屬於自己的深層次思考中,哪怕是兩個特別親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贅。但是如果兩個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結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話不說,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們互不打擾。想一起探討的時候,剛好身邊有一個陪伴的人,挺好。這才是兩個人之間最好的狀態。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樣,你可以玩你的遊戲我可以看我的書,互不打擾又互相陪伴。我發現這樣也挺好的。

書讀百遍其義自見,一篇小讀後感,希望日後翻看能夠有新的發現。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我從來不知道該用什麼去丈量距離,是時間還是長度,是奈米還是光年。直到讀完《一個人的朝聖》我才明白,丈量距離最好的單位是生命。

一個年過六旬的老人,歷經87天627英里,重拾遺失了二十年的愛情、親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講了一個叫哈德羅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沒聯絡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裡說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羅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廠做工的日子,他懷著沉重的心情給奎妮寫了一封回信並親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個郵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個女孩,他把這件悲痛的事告訴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講了一件讓自己後悔的事,也正是這件事讓哈德羅決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羅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遠足男、熱心的臨時醫生瑪蒂娜以及後來遇到的維爾夫……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與腦海中塵封已久的記憶相遇,與妻子相識相戀的美好過程、與兒子的幸福時光以及與奎妮一起相處的日子,每一段記憶都是一個離別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讓人激動不已。一個又一個的故事,一路走來,哈德羅這幾十年的生活無論痛苦還是快樂,都讓這段貫穿英格蘭對角線的距離不再是一個關於徒步悲傷、回憶傷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見面的朋友、一份單純的信念,都讓這個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點點感動。“走走走”這是哈德羅在路上唯一的語言,他堅信,只要自己走過去老友就會康復起來。就是這簡單的語言支撐著哈德羅,也是這簡單的語言沒有讓哈德羅在喧囂嘈雜的媒體前迷失自己,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這一段路的距離,哈德羅用生命去丈量,同時去感悟自己與妻子與兒子的關係。慶幸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他明白了他與妻子的愛情並沒有像他以為的那樣結束,他們之間還是有綿延而細膩的愛,即使他們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對兒子的感情也並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樣冷淡,雖然兒子現在離開了他們,但是那份愛依舊在。所有被疏遠的距離都是不能夠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彌補回來。

後來,哈德羅順利看到了奎妮,那個曾經可愛可敬的女人,現在已經被病痛折磨的沒有了樣子,在哈德羅看望過奎妮之後她也安然地離開了世界。也許正是知道哈德羅會來看她,奎妮才撐了這麼久。兩封簡單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卻讓兩個人都堅持了這麼久。

故事的結尾是哈德羅與妻子莫琳牽著手慢慢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著淺淺的笑聲越走越遠……重拾愛情、親情與友情的哈德羅在這一刻是極幸福的。

生命並不害怕距離,甚至距離是體現生命本質的一個重要部分。那些被疏遠的感情,被撕扯的回憶都是裝點生命的一部分,它們從來不會丟失,如果你找不到它們了,跨過那一段被現實迷霧籠罩的距離,你會清晰地看到它們,而這一段距離,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離的生命會更美,當有一天我們老了,站在歲月的盡頭回望,你會覺著用雙腳、用心、用信念走過的距離和生命熠熠生輝。

讀完這本書,我想起三個詞:信念、改變、堅持!

信念是探尋人生真諦、發現世間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羅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說是孤獨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親離家出走、父親酗酒頹廢最後把他趕出家門。好不容易長大,找到穩定工作、找到愛情、成家和當上父親,由於生活中的種種錯誤導致兒子自殺,最終導致妻子對他的怨恨和疏離。在這種生活境況下,哈羅德都是低調生活,一輩子幹一份工作,沒升職,基本沒有朋友,退休連歡送會都沒有。退休後,更是日復一日的生活,生活沒有一點改變。

儘管如此,但是哈羅德心底那種信念沒有丟失,而且很強烈!他藉著老友得癌症及聽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觸發了他心底的信念,決定開始行動,在行走中回憶思考人生的種種,終於發現世間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溫暖。

在行走中,哈羅德積極面對自己性格缺陷,逐漸開放自己,與別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從中尋找人生真諦,努力改變自己,終於在短短八十幾天內完成蛻變!

87天627英里對於一個沒有任何準備的六十多歲的老人是難以想象的,而哈羅德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堅持下來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機會退卻,如果他一退卻,可能就又會回到之前生活狀態中,前功盡棄。最終,他堅持下來了,找到了對妻子的愛,也找回了妻子對他的愛。愛才是我們心底最溫暖的地方!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說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說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裡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知道家裡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知道活著的意義如何;他知道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瞭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不過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於是,一個看似藉口的理由,一個傳說中真正“說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說,要她等著,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裡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著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著他的帆布鞋,帶著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路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助,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後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著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可以說,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著那隻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後,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終於,終於,終於見到了他電話那頭,曾經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佈,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後的樣子——一再忍受著,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著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這裡,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終於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著哈羅德前進,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著他可以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後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知道,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希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後,他終於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裡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祕密一紙告知。啊,他終於願意面對那段關於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終於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並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著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說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後仰。這句話是什麼?其實這句話是什麼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終於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麼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雲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可以說什麼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知道未來究竟在哪裡。說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裡有一個聲音說,“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裡。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並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麵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路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裡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於是我終於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迴,讓我豁然開朗。

原來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著我去尋找。

真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裡努力著,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說裡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卻有那麼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明白家裡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明白活著的好處如何;他明白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明白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麼;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瞭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於是,一個看似藉口的理由,一個傳說中真正“說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說,要她等著,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裡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著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著他的帆布鞋,帶著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飄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忙,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後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著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能夠說,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著那隻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後,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後,最後,最後見到了他電話那頭,以前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佈,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後的樣貌——一再忍受著,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著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裡,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最後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著哈羅德前進,和他一齊期盼盼望,想象著他能夠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後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明白,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期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後,他最後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裡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祕密一紙告知。啊,他最後願意應對那段關於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最後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並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著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說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後仰。這句話是什麼?其實這句話是什麼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最後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麼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雲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能夠說什麼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不明白自己能做什麼,不明白未來究竟在哪裡。說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裡有一個聲音說,“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裡。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並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麵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飄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裡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於是我最後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迴,讓我豁然開朗。

原先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著我去尋找。

真實地應對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裡努力著,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說裡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但是的事情,然而卻有那麼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雷秋。喬伊斯所著《一個人的朝聖》,吸引我讀下去的不僅僅是特別的敘事風格和一路風景的細膩觀察和多種寫作技法的揉合,還有描述主人翁不僅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並且是用靈魂在塗抹一路的燦爛,哈羅德的美是內斂的、綿長的、悠遠的,彷彿從遠古而來,又掐著時間的脈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麼雋永、那麼明亮、那麼平淡、那麼開懷、那麼深沉……是真實的樸風流韻和感人至深,主人翁與書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個人的朝聖》不僅接地氣,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狀態活靈活現,有極強的可讀性,以回憶形式,在簡潔的文章體積中蘊含了豐富的內容,開闢了小說敘事方法的另一種路徑或先河。

在我看來,小說的結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後還是去世了,這是現實的生活,這是存在的真實,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羅德和妻子的隔閡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瞭解、認識了對方,很平凡很自然的發生,不是轟然的頓悟,不是大腦的發熱,而是靈魂的漸漸甦醒,只要靈魂有甦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羅德”都會繼續走下去。

堅持和信念是我們理解《一個人的朝聖》的一把鑰匙,小說從主人翁哈羅德淡的如白開水的平靜生活被打亂開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說她患了癌症,寫信道別,在悲痛和震驚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郵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用雙腿跨越了整個英格蘭。從開始上路的焦慮、掙扎、徘徊、惆悵,甚至放棄的念頭,到隨後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啟發,使哈羅德恢復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樣的一種信念:他堅信,只要堅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個人的朝聖》是與選擇、困惑、糾結、堅定、信念、勇氣、友情、親情、愛情有關的書,不是簡單的行走與文字組合的書,它是一本觸及靈魂深處,一個人的靈魂攀登到達巔峰的例子。好書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凍僵之人的暖爐,是飢渴者求進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餘的盛宴,是浮躁心靈的憩園,是迷茫時刻的指燈,書中主人翁所遇到的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註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錯過,註定將在大多數人的人生路上給予力量的和引導。真的不知道是感動還是感慨,從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來一個人的靈魂可以那麼從容,那樣優雅,那樣堅強,那樣平實,那樣真實。當然,這絕對是少不了一種對生活的絕對追求,也許這份執著是天生自帶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後天的修養,是那種發自於心底的溫暖和純真、善良與質樸、不甘與勇氣撮合而成的。

人們常說,命由運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個人的朝聖》對於修心的人們是多麼的難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愛情的、選擇善良的、熱愛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種對自身的修養?這些是不是靈魂在攀登過程中的風景?答案是肯定的。從來我都不懷疑,所有摯愛於生命、生活的人們,應該都是善良的、認真生活的人,應該都是對世間美好事物有著獨特審美的人,應該都是對生活存在感動和感恩的人。只因經歷了人生中的那些失敗、彷徨、抗爭、面對、逃避的人或有那樣一些心結的人才會更深懂得哈羅德的心情。或許,才會對生活的透徹瞭然,也或許是因為對生活真實的無言以對,突然就讓人找回了那對生活的依戀和重生的感覺,找回了那種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寧感受。原來在自己內心深處,或許從來就沒有真正放棄對生活的愛,就像從來未放棄過對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樣。

也許生命就如一條河流,左岸是我們無法忘卻的回憶,右岸才是我們值得追尋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間所有的行走、歷練、打磨、平淡,不過是那些追尋中成長的印記。對於摯愛於生活、尊重生命的人來說,歲月可以帶走所有過往的傷痛,而靈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們與之相伴的另一個存在,才是我們內心得以安寧和澄清的一劑良藥,它可以讓我們從容的輕觸生之意義,並讓我們一路向陽,一路堅強,一路助人,一路為樂,一路在徘徊中能夠邂逅時光的流逝,依然能夠看盡世間一切繁華,最後任由風定花落,讓這最美好的一縷縷陽光穿透軀體,照亮心路。從而感受到,原來,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時看不到美好,一時的糾結無奈,一時的失敗迷路,只不過是自己矇住了心的雙眼,當開啟心窗,一切依舊,不忘初心,勿執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愛我所愛,心安靜處,生活中的疑惑、紛擾、困頓、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暫時的過客,只要一直溫柔的堅持,不論再長的距離,不論多深的隔閡,都會獲得理解,都會解開疙瘩,最終收穫安寧和幸福。因為,我知道有一個聲音迴響在心的深處:走向靈魂之巔,儘管那永無休止的瑣屑、煩惱乃至憂傷,不論生活的真實和未來生活未知和不確定,我們都有理由為那“一個人的朝聖”孤獨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從未經歷的跋涉……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時間就把這本書讀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兩天看完一本書的,原本我以為今天只能讀一半的,沒想到到晚上的時候就讀完了。

本來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寫這篇讀後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來很多東西都忘了,還不如現在就寫掉來的好。這本書一開始讓我想起來《飛屋環遊記》,都是一個老人,突然開始了自己從未想過的旅程。

還有最近在看的動漫《比宇宙更遠的地方》,講的是幾個女生計劃去南極。相對於前者,她們是年輕的,充滿活力的,而不管是飛屋裡的老人還是這本書裡的哈羅德先生,他們卻已經失去這些東西了。

我想,我們年輕的時候總因為工作或者各種事情的纏身亦或是內心的糾結和束縛而沒有機會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塵埃落定了,卻又因為腿腳不便而抱憾終身。

在看飛屋環遊記的時候,很多人會想,為什麼我們總要到老了才開始試著去追尋曾經的夢呢。

我想起我已經不知道多少次遺忘或者放棄自己的遠行計劃了,我又什麼時候才能做一次內心想做的事呢?

雖然一個人的朝聖中並非相同的狀況,但我想,主人公哈羅德也會後悔自己沒有早點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這本書說是一次朝聖,更應該算是一場救贖吧,哈羅德的救贖,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贖。

一開始我以為哈羅德徒步去看望遠在幾百裡之外的奎尼是出於友情,但看到後面我覺得不僅僅如此,奎尼曾替哈羅德犯下的錯背黑鍋而遭到他們公司的辭職。

而哈羅德卻從未向他道過歉,他內心肯定覺得虧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對方身患癌症的訊息後本想回封簡單的回信後覺得做的遠遠不夠,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為徒步去見她或許能幫助她脫離病魔的糾纏,於是才開始了這一段突發奇想的旅程。其實在那時我就看出女孩說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實已經死了,後面女孩也親自對莫琳說起此事併為此而自責。

在我看到哈羅德和自己的妻子兒子關係非常不好時,我覺得這次出走或許是正確的,或者說他離開他的妻子是正確的。、但我並不知道其中緣由,直到後面哈羅德寫給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開了謎團。

這也算是書中最大的一個轉折點了,對於並不是一部懸疑型別的作品來說。一開始我還納悶為什麼他們的兒子戴維為什麼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關係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媽媽是站在一邊的。

後來看到哈羅德逐漸審視自己和兒子間的關係,甚至在途中還把其他人錯當成戴維,我還期待最後他們之間關係的和緩。

然而在那封信中卻寫著,其實戴維已經死了。之前我還納悶莫琳為什麼要和哈羅德分房睡,為什麼他們之間的關係那麼僵硬,原來都是出自這個原因。

哈羅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貝里克。以前我還想不通為什麼哈羅德不直接坐車去的順利呢?這樣途中也就不會發生那些事了。而哈羅德也問過自己這個問題,他覺得他和奎尼說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著去。

就像西遊記中,孫悟空一開始打算直接翻筋斗雲帶唐僧去西天,唐僧卻說要一步一個腳印地走,才能顯示出自己的誠意,才能求得真經。我想,哈羅德()也是類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絕搭乘順風車,雖然走到一半曾懷疑過自己的想法,他打電話到奎尼的療養院,然後打算接下來坐火車過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動真的給奎尼的病情帶來轉機後,他的內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繼續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羅德的行動以朝聖者的身份得到了廣泛的關注,繼而出現了很多跟隨者,這一幕不禁讓我想起了《阿甘正傳》中相似的情節。

但說實話,我對這些跟隨者一點都不感冒,甚至覺得他們礙手礙腳的,在他們加入進來後,不僅速度變慢了,還激發了許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後他們甚至拋下哈羅德自己先到達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歡迎和媒體的採訪,弄得好像這是他們的事一樣,不過在他們走後我倒突然覺得輕鬆了很多。或許是因為我獨處慣了。不習慣不想幹的人圍在身邊。

不過在跟隨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離婚的女人凱特以及那隻喜歡玩石頭的小狗,他們的離開確實讓人傷感。

在快要到達貝里克時,哈羅德崩潰地幾乎要放棄了,這讓我看到他終究也只是個普通人,甚至是個老人了,很多事我們總會在剛開始或者即將完成時面臨這樣的苦惱,挺過去了就意味著成功,挺不過去一切都白費了。

哈羅德見到奎尼的場景真的讓人難過的不行,接著莫琳過來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邊看邊聽,淚水就這麼不由自主地落了下來。這首歌是我在柴靜的《看見》中發現的,歌詞曲調很憂傷,但同時又感覺給人一種希望,我覺得用在結尾特別合適。

最後奎尼雖然還是走了,但卻走的很安詳,沒有任何遺憾,而哈羅德和莫琳也因為這場旅程化解了彼此間的隔閡,重新找回了初戀時的那種快樂,一切都變好了,不是嗎?

就像我以前看過的一句話,所以事情的結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沒變好,那就說明它還沒結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困囿於家的日子,時間彷彿變得格外漫長。2月的初春時節,春梅初綻,綠樹吐蕊,世界本應是生機勃然的。

隔窗遠眺,看不到什麼人,偶爾,馬路上開過一兩臺車。按下暫停鍵的生活,一下子變得緩慢而安靜。

讀書吧,趁時光正好,趁陽光不燥,我告訴自己。於是,《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又一次拿在手中。

這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女士的作品,入圍20xx年布克文學獎,感動世界幾十個國家的人們。買回這本書是在三年前,再一次閱讀,跟隨哈羅德的腳步千里跋涉,在哈羅德的世界裡,隨他經歷身體和心靈的磨難,穿過很多城市和村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種種經歷後,讀懂人生,接納不完美的自己,彌補一些生命中的缺憾,完成自我救贖。

在他開始行走之前,哈羅德是什麼樣的呢?六十多歲,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與妻子生活在鄉間,夫妻疏離二十年,日復一日,過著似乎可以一眼望到頭的生活。他笨拙、自卑、木訥、敏感、內向,真的是微不足道的一個小人物。這真是一種糟糕的狀態,就像芸芸眾生中的我們。直到有一天清晨,他收到二十年不見的老友奎妮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寫信來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在加油站女孩無意識的鼓勵下,他的心頭似乎生長出一種執著的信念,一種信仰的力量。在不斷的行走中,他堅信只要自己能夠堅持走到貝里克郡,癌症晚期的奎妮就一定能活下來。

這是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哈羅德沒有裝備,沒帶行李,也沒帶錢。然而,87天,627英里,他堅持了下來,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並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一場心靈孤旅。

一路上,哈羅德發現了以前不曾注意過的生活美景,也憶起了曾經的愛與美好。童年的不幸讓他似乎缺少了一種表達愛的能力,他年輕的兒子戴維頭腦聰明卻思想混亂,最終因抑鬱症自殺;由於兒子的離世,以及生活種種,他與妻子越發疏離,雖處於同一屋簷下,卻如同生活在兩個世界。而在這一段87天的旅途中,哈羅德想起了與奎妮的友情,與妻子的相見、熱戀、婚姻,再一次喚起曾經的愛與熱情。他痛悔自己沒有承擔好父親的責任,從而對與兒子年齡相仿的年輕人心生憐憫,一路照顧。故事的最後,他的老友奎妮用87天的堅守等到哈羅德,帶著一滴淚離開這個世界,內心應該是滿足和平靜的。哈羅德和他的妻子再次牽起對方的手,“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

記得書中這樣說:“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的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顯得平淡無奇。”哈羅德原本並不是一個有勇氣、有毅力的人,他不過就是一個平凡而普通的小人物,一路上他有過沮喪、懷疑、退縮,然而他最終完成這上千裡的旅途,他的力量,來自於內心的渴望,來自於對朋友的承諾,來自於好心人的善意,或許也來自於對幾十年蹉跎歲月平淡無奇的生活堆積的不滿。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87天的旅途,於哈羅德是一場朝聖之旅,於他的妻子莫琳,又何嘗不是。莫琳獨處的日子裡,她一點點再次瞭解自己的丈夫,再次開啟心門,找回曾經的愛意,給哈羅德堅持下去的力量,彌補了夫妻間的裂痕,她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園,敞開窗戶接納陽光,將那些陰暗與悲傷慢慢放下,也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贖。

跟隨哈羅德的腳步,能夠真實感受到他內心精神世界的成長。這一段行走的旅途,哈羅德從內向、保守、不自信,到後來的陽光、真實、勇敢面對自己,這個過程複雜,卻也簡單,從中,我們能夠看到隱隱約約的自己。這段朝聖之路,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走在心裡。

想起一句話:“當你知道自己要去何方,全世界都會為你讓路。” 合上書,許久不能走出哈羅德的世界。我回想著自己的生活,沉默不語。當有山壓下來時,我便低了頭,的確是這樣。每個人的內心都是孤獨的,或早或晚,或許終要經歷這樣的一段路。哈羅德在行走中完成了對自己的救贖,而我們能做的,也許就是在內心迷茫時,獨自一人,靜下來,問問自己要去哪裡,然後付諸於行動。當我們懷抱執念和勇氣,讓身體與思想都行走在同一條路上,一定能夠發現不一樣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