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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意原文、翻譯及全詩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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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意原文翻譯及全詩賞析1

君為女蘿草,妾作菟絲花。

古意原文、翻譯及全詩賞析

輕條不自引,為逐春風斜。

百丈託遠鬆,纏綿成一家。

誰言會面易,各在青山崖。

女蘿發馨香,菟絲斷人腸。

枝枝相糾結,葉葉競飄揚。

生子不知根,因誰共芬芳。

中巢雙翡翠,上宿紫鴛鴦。

若識二草心,海潮亦可量。

翻譯

新婚夫婦,夫君就像是女蘿草,妻妾就如菟絲花。

女子有了心上人,就好像輕柔的枝條,只有在春風裡才會搖曳生姿。

新婚以後,妻妾希望依附夫君,讓彼此關係纏綿繾倦、永結同心。

誰說見一面很容易,我們各自在青色山崖的兩邊。

君在外春風得意、如魚得水,而妻妾卻在家裡憂心匆匆、痛斷肝腸。

妻妾在家除了相夫教子外,別無旁務,因而想入非非。

我的歸宿在哪裡?夫君該不會在外面與別的女子“共芬芳”、做“鴛鴦”吧?

夫君啊!假如為妾的有二心的話,那麼海水也可以用鬥來量了。

註釋

女蘿:一種靠依附他物生長的地衣類植物。古人常以此比喻新婚夫婦。

菟絲:一種利用爬藤狀構造攀附在其他植物上的.寄生植物。古人常以此比喻新婚夫婦。

引:避開,退卻。

託:寄託,依靠。

競:爭逐,比賽。

上宿:指睡覺。

鑑賞

這是一首怨婦詩。李太白乃浪漫主義豪放派詩人。很多作品均狂放不羈,如“飛流直下三千尺”、“黃河之水天上來”等等。細膩的描寫風花雪月、兒女情長的作品不是太多。

“君為女蘿草,妾作冤絲花”。古人常以“菟絲”、“女蘿”比喻新婚夫婦,優美貼切,因而傳誦千古 。冤絲花為曼生植物,柔弱,莖細長略帶黃色,常常纏繞在其他植物之上;女蘿草為地衣類植物,有很多細枝。詩人以“菟絲花”比作妻妾,又以「女蘿草」比喻夫君,意謂新婚以後,妻妾希望依附夫君,讓彼此關係纏綿繾倦、永結同心。即所謂“百丈託遠鬆,纏綿成一家”。

“女蘿發馨香,菟絲斷人腸。枝枝相糾結,葉葉競飄揚”。大意可能是說,夫君在外春風得意、如魚得水,而妻妾卻在家裡憂心匆匆、痛斷肝腸。

“生子不知根,因誰共芬芳。中巢雙翡翠,上宿紫鴛鴦”。我只想用一個字來理解——怨。過去,男主外、女主內。妻妾在家除了相夫教子外,別無旁務,因而想入非非。我的歸宿在哪裡?夫君該不會在外面與別的女子“共芬芳”、做“鴛鴦”吧?

“若識二草心,海潮亦可量”。妻妾向夫君表明態度:夫君啊!假如為妾的有二心的話,那麼海水也可以用鬥來量了。大約相當於今天的“海枯石爛不變心”吧!

古意原文、翻譯及全詩賞析2

月缺不改光,劍折不改剛。

月缺魄易滿,劍折鑄復良。

勢利壓山嶽,難屈志士腸。

男兒自有守,可殺不可苟。

翻譯

月亮不會因為缺損而改變它的輝光,寶劍不會因為折斷而改變它剛硬的本質。

月亮缺了它的輝光很容易會盈滿,寶劍折斷經過重鑄會再次復原。

世俗的勢力可以壓倒山嶽,卻難以折服志士的心志。

男兒自有持定的操守,可以被殺卻不可以苟且安生。

註釋

古意:與“報古”、“懷古”之意相近。

勢利:權勢名利。

守:節操。

苟:隨便,得過且過。

賞析

范仲淹等人能堅持操守,能威武不能屈,詩人認為是由於他們有崇高的品質:“月缺不改光,劍折不改剛。”他們的品德如皎皎月光,明月有時或缺,雖缺仍清輝皎皎;他們的氣質如百鍊而成的寶劍,雖遭挫折而剛性依舊。詩人認為:事物是不斷髮展的,月缺會再圓,“時人莫道蛾眉小,三五團圓照青天”;劍折可再鑄,仍可“白光納日月,紫氣排牛鬥”。政治鬥爭亦是如此,奸佞可暫時矇蔽聖聽,但終究會有敗露之日,只要保持節操,堅持鬥爭,正義一定能戰勝邪惡。詩人以此來鼓勵友人,也以此勉勵自己。他一生關心國事,關懷民生疾苦,積極支援新派的革新主張,反對因循保守和官場腐敗。雖然屢試不第,久困下僚,無法施展懷抱,但仍矢志不移,保持高風亮節。他把滿腔窮愁感憤一發於詩,用詩反映重大事件,揭示社會生活的本質。抒寫時愛憎分明,激情噴湧,具有強烈的戰鬥性。他一生雖坎坷多辛酸,但詩歌創作卻獲得巨大的成就,充分表現了“劍折不改剛”、“難屈志士腸”的精神。

“勢利壓山嶽,難屈志士腸”,男兒要堅守志節,首先就得與習慣勢力、權臣作鬥爭。詩人讚賞范仲淹等人不顧自身安危,敢於彈奏呂夷簡及其黨羽,據孫沔奏章,夷簡為相,黜忠言,廢直道,只知姑息求安,以推卸責任為能事。致使外敵入侵,百姓內困,紀綱大隳,官吏稱職的十不得一。(《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三九)但因宋仁宗甚為倚重,夷簡三次為相,權傾一時。堯臣在此詩中稱之為“勢利壓山嶽”,在《猛虎行》中複稱他“掉尾為旗纛,磨牙為劍鍩,猛氣吞赤豹,雄威躡封狼。”這都形象地描繪出權相氣焰薰天不可一世。據史記載,范仲淹離京赴饒州日,朝臣懼禍而回避,送行者只有李絨、王質二人。歐陽修盛暑南行無匹馬,抵夷陵時已是初冬。仲淹等人鬥爭雖然失敗了,但忠肝義膽,世人共仰,氣節凜然,可殺不可辱。館閣校勘蔡襄為此作《四賢一不肖詩》,詩出,“都下人士爭相傳寫,鬻書者市之得厚利”,甚至還流傳到契丹。

此詩寫於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時作者知建德縣事。在這前一年,北宋朝廷發生了一次大的政治鬥爭。仲淹被貶饒州,范仲淹好友尹洙貶郢州監酒稅,餘靖貶筠州監酒稅,歐陽修貶夷陵令。梅堯臣得知訊息後寫下此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