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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辦學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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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努力踐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一步規範自身工作行為,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辦人民滿意學校,做人民滿意教師,現作以下承諾:

民辦學校辦學承諾書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依法執教,文明執教。

2、珍惜個人和學校榮譽,服從學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斷促進專業發展。

3、同事之間互相尊重、信任,講團結、顧大局、重合作。

4、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依照教師分工、課程表和教學進度表上好每一節課,不擅自調課,不空堂,不拖堂,不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5、精心備課,認真上課,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課期間,將手機關閉或調到振動狀態,不接打手機,收發資訊。

6、精選作業內容,提高作業質量。做到不給一、二年級學生留書面課外作業,任教其他年級時,與科任教師協調,將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每天1小時以內,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7、科學安排學生作息時間,保證學生每天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睡眠時間不少於10小時。積極組織學生開展陽光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體育鍛煉時間不少於1小時。

8、不組織學生參加未經學校同意的各種考試、競賽活動。實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對學生實行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

的綜合評價方式,不公佈學生成績,不按成績給學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學期末認真規範的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學生成績實行等級制,班主任寄語突出個性化,在肯定、鼓勵的基礎上提出今後改進和努力的方向

10、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在編排座位、課堂提問、評優獎先、參加活動等方面,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不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利用課餘輔導、家訪等形式無償幫助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補缺補差。

11、不從事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不受他人之託出面組織學生參加有償家教、合夥補課,不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

12、不組織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不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指定的教輔資料。

13、不以影印學習資料、班費、節日活動經費等名目向學生攤派收取費用。

14、尊重學生家長,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不批評、責備家長,不得向家長索要財物,不輕易接受家長宴請。

以上承諾本人保證做到,如有違背,願意接受批評教育和任何處分。

承諾人:

長城路國小

2011年 9 月

規範辦學行為承諾書

學校承諾書

為進一步促進學校工作創造新成績,辦人民滿意學校,泰興市三裡實驗學校特向社會公開承諾並接受社會監督。

一、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辦學理念,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著眼學生長遠發展。通過有效的教育教學活動,引導學生篤學上進、全面發展、和諧成長。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學生身心健康。

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致力於教師專業發展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管理,打造一支“敬業愛崗、為人師表、博學善導、踏實嚴謹”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為施教區百姓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

三、加強招生管理,嚴格按照政策規定招生。嚴格執行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有關收費政策,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做到家長明明白白繳費,學校規規矩矩收費,堅決制止和查處學校各類人員違反規定的亂收費行為。

四、規範教材和教輔資料的徵訂、發行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禁止亂薦強訂教輔資料的行為。

五、實行校務公開,推進民主管理。學校發展規劃、重大事項決策集體研究決定,關係到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操作。

六、廣開渠道,廣納群言,對來校辦事、來訪、來信和來電的家長、群眾主動熱情,禮貌周到,耐心細緻,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和回覆。

以上公開承諾歡迎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廣大學生、家長、社會各界監督。

泰 興 市 三 裡 實 驗 學 校

監督電話: 0523—87117003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規範辦學行為承諾書

為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精神,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依法從教,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做一名道德高尚、行為規範的人民教師,我承諾如下:

1、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工作勤奮,求真務實,樂於奉獻,不敷衍塞責。

2、依法從教,遵紀守法,不得有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言行,不傳播封建迷信和低階庸俗文化,不參與賭博。

3、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舉止端莊,言行規範,不在課堂上使用通訊工具。

4、廉潔從教,不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不參與各種型別的有償家教活動;不在社會力量等辦學機構兼課;不強制、暗示、組織、動員或變相動員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參加各種習班。

5、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與學生平等、民主,不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隱私。

6、佈置給學生的作業要精選,要按照學生的實際能力分層佈置,教師要提前研做;不違規購買資料,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

7、尊重學生家長,不強迫學生家長辦事,不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8、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積極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各項培訓,積極參與各項教科研活動,不斷提高自己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技能

9、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協作。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背,經調查屬實,師德考核為不合格,並接受學校和上級的處罰。

承諾人:千人橋中心校教師

年 月 日

學校作風建設承諾書

一、行風建設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鄧富貴(校長)

組員:呂天書(教導主任)、彭明全(工會主席)

二、公開承諾內容:

開展“學校行風建設公開承諾”活動是進一步落實《樂至縣教育局2011年作風熊市年實施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深入推進我校教育行風建設的有效措施之一。“學校作風建設公開承諾”活動以學年度為活動時間,由校長簽署《學校作風建設承諾書》,代表學校就有關行風建設工作作出承諾,並在指定地點和相關場合進行公示和告知,廣泛接受社會和學生及家長的監督。現將我校作風建設承諾內容公佈如下:

1、堅持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學生觀,積極營造崇尚師德的良好氛圍。

2、堅持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不收受學生、家長的禮品、禮金和禮券等,不接受家長的宴請和免費旅遊等。

3、恪守職業道德,敬業愛生,講求奉獻,尊重學生的人格,不打罵、體罰和侮辱學生,不進行有償家教,認真做好“提優補差”的份內工作。

4、嚴格執行不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規定。

5、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學雜費和書簿費的規定。

6、嚴格按市教委、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收費範圍進行收費。不擅立收費專案,不提高收費標準,不擴大收費範圍。

7、規範代辦服務行為,學校代辦服務嚴格按市教委、縣教育局規定的要求、程式和方法執行。

8、執行市教委不得向學生推銷和代購教輔材料的規定,教學用書按市教委和新華書店聯合發文提供的書目單選取。

9、嚴格執行學校不得進行收費補課的有關規定,不與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聯合辦班或以社會力量辦學單位出面在學校舉辦文化補習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種手法巧立名目違規辦班收費。

10、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不經公示不收費。

11、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做到代辦收費專案涉及經費全部入帳,相關勞務費用與學生結清。

12、落實校務公開制度,認真做好“基礎教育機構資訊公開網上專欄”建設。

13、加強對學校招生和收費全過程的監管,以及對相關人員的教育和監督。

14、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及學生、家長的監督,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局、物價局的監督和檢查。

15、認真受理舉報和投訴,對查實違規和違紀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以上15條承諾內容自2011年起生效執行。

三、舉報、投訴受理人和電話:

受理人:鄧富貴受理電話:18982920338

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承諾書

為加強教育系統行風建設,減輕學生負擔,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樹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動教育科學發展,我校將堅決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做出如下承諾:

一、規範招生行為。嚴格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實行“陽光招生”,絕不違規招生。認真執行省、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加強和完善中國小生的學籍管理。

二、規範教學行為。按照國家和省頒佈的課程計劃編排課程表,開齊開足課程。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障中國小生每天鍛鍊1小時。按規定控制在校集中活動時間和家庭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三、規範收費行為。嚴格按照教育、物價、財政等部門下發的學校收費標準收費,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所有收費開具正式收據。不擅立專案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收費,不強行、強制學生參加服務性專案收費,不違規補課收費。

四、規範教師行為。加強師德師風教育,採取有力措施,堅決糾正在職教師中有償補課、有償家教、亂訂教輔資料等違反師德師風的行為。

以上承諾歡迎廣大學生、家長、社會各界監督,隨時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檢查。如存在違反以上承諾的行為,自願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的處理。

縣教育局(蓋章): 局長(蓋章):

承諾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