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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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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XX-XX學年度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班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和火災隱患。

2.成立班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3. 加強學習《消防法》,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消防意識。在春夏季、重大節假日、火災多發季節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整改有記錄。

4、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裝置。

3、各班主任每週對所管轄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4、各班主任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級要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安全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用蚊香和初期火災撲救及火場逃生等知識,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年9 月 3 日

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教育局和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有關精神,現與我校各位教職員工簽訂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職工均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三、各位教職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四、各位教職工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自己職責範圍記憶體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五、各位教職工要協助學校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要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裝置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六、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七、此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後學校留存一份,教師留存一份。

九、本責任書有效期為一學期,時間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1月15日)。

坪上中學安全法規室(蓋章)

教師簽字:

2015年8月26日

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教師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學校與全體教師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為提高我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各班、各功能室負責人、各科室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各位教師均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並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各類規章制度。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應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五、各種用電裝置、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裝置、儀器帶病作業

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總務處批准;

七、未經總務處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八、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總務處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總務處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確保設施完好。

十一、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月檢查一次,重點部門半月檢查一次,關鍵部位一週檢查一次,及時彙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餘力,並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十二、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總務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各位教職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十六、 重點消防部門(如鍋爐房、微機室、伙房、宿舍、檔案室、圖書室、閱覽室、庫房等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記錄。

十七 、各科室及各特室直接責任人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自己職責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裝置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後學校留存一份,教師留存一份。

學校(公章): 教師簽字:

2015年2月22日

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學校與消防安全應急工作小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為提高我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各小組成員要自覺接受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各類規章制度。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應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五、各種用電裝置、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裝置、儀器帶病作業;

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總務處批准;

七、未經總務處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八、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總務處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總務處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確保設施完好。

十一、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月檢查一次,重點部門半月檢查一次,關鍵部位一週檢查一次,及時彙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餘力,並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十二、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十三、學校要組織員工瞭解並掌握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總務處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學校(公章): 教師簽字:

2015.9.1

國小教師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劉集國小2015-2016學年度教師消防安全

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上級部門有關檔案精神,現與我校各位教職員工簽訂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職工均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三、各位教職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學生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職工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自己職責範圍記憶體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五、每日巡查教師要對重點消防部門(如微機室、多媒體教室、圖書室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記錄。

六、各位教職工要協助學校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裝置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八、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負責人: 教師(簽字): 2015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