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檔案精神,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火災預防措施,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學生消防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遵守學校消防規定,學生不要私自在教室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子、熱水器、電吹風、電熱杯等電器裝置。
二、禁止吸菸,使用過的'廢紙、舊書本、塑料瓶等易燃物,要及時清掃,以免引起火災。學校及教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禁止在室內點蠟燭看書,室內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
四、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氣體打火機等易燃、易爆品進校。
五、嚴禁濫用、破壞消防設施、裝置。
六、發生火災要迅速打 “119”向消-防-隊報警,要及時向老師彙報。
即日起,若因當事人行為所引發的火災,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籤、章)
學生:(集體)簽字
長順縣馬路中心校
20013年 月 日
學生寢室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維護安全、整潔、衛生、文明的生活環境,保證宿舍各項設施正常使用,員工自覺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訂員工宿舍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 安全自控管理:
1.員工住宿需服從宿管員管理和監督,嚴禁私自換床位。
2.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室內外不得吵架、大聲喧譁或影響他人休息。
3.辭退人員未經批准禁止入員工宿舍;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來人員或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
4.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5.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6.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7.房間清潔由員工輪流無責;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8.住宿人員應節約用水、用電,不許長明燈、長流水、做到人走燈滅,設施自然損壞要及時報修。
9.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0.員工宿舍合理使用及維護宿舍各項設施,不得損壞,因個人原因損失者按原價賠償。
二、 消防安全管理:
1.住宿人員應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對人員密集場所做到整體防控;員工應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室內禁止明火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宿舍內嚴禁吸菸;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違禁物品。
4.員工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5.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水壺及各種易燃器具、交流電器用具。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以上為盡事宜 住宿人:
學生寢室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勝利中心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責任狀
為認真貫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校園穩定,確保學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與管理員簽訂責任狀如下: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切實履行學校制定的《生活老師職責》,全身心投入學生寢室消防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做到常規檢查每天,專項檢查每週,檢查有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及時報告。
三、落實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
四、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提醒和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五、發現火情、火災事故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及時報告,保護現場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及時建立、整理消防安全資料臺帳,建立、完善資訊報告制度和快速反應機制。
六、管理員為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對所負責的學生寢室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七、消防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由於工作不到位出現消防事故,要按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崗位責任。
八、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勝利中心校:(章)
主管領導:(籤)
管理員:(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