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生活經驗>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生活經驗 閱讀(2.49W)

為加強我村的消防管理,確保群眾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的規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特與各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組的組長是本組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農村的特性和實際情況,組建本組的義務消-防-隊並認真履行職責。

三、組長有責任和義務對群眾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群眾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並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群眾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無火災情況下,任何群眾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

五、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鎮、村兩級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範要求整改完畢,並報告村委會複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鎮政府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組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報村委會。

六、對上級領導安排佈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

七、安裝電器裝置或架設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範,臨時安裝電器裝置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村委會同意後,由專業人員安裝,並應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八、做好秸稈管理,村屯要統一堆放,每戶存放不得超過100捆,要遠離房舍、牲畜棚舍和生產生活車輛機具,遠離光纜、輸變電線、變壓器、煙囪、加油站和其他公共場所,統一堆垛要距村屯50米以上。

九、村委會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組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組,將視情節進行處罰。

十、如組長年度內外出、離職時,接任的組長到崗後,應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並負同樣的消防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村委會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村(蓋章): 組(蓋章):

村主任(簽字): 組長(簽字):

2015年1月1日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切實搞好村寨防火工作,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本村村民要嚴格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一、參加各級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遵守村規民約,服從村委的管理。

二、經常教育家庭成員小心用火。對家中老、弱、病、殘、嗜酒等五類重點人員嚴加看護和管理。

三、不得違章使用火源,嚴禁將灶灰亂倒亂放,亂堆柴草等。室外用火時必須經村組領導同意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杜絕因家庭成員亂使用火源引發火災。

四、不得違章用電,及時更換陳舊、裸露的電源線路,不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超負荷用電。臨時搭接線路,須經村組領導同意,使用後立即撤除。

五、不得私自亂儲存汽、柴油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柴草堆放要遠離住房周圍、與住房保持一定距離。禁止在房前屋後和柴草堆放附近燃放煙花爆竹。

六、協助配合村委會或村民組長組織開展的防火檢查,對查出的火災隱患,積極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七、自覺參加義務消-防-隊伍,積極參加滅火救援,發生火災立即趕赴現場撲救。

八、發現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村組領導報告,或向公安派出所舉報。

村民戶必須遵守和履行上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未遵守和不履行責任造成事故的,將按照村規民約予以處罰,後果嚴重的交由公安部門追究責任。

村民委員會(簽章) 村民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貴州省消防條例》,全面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特簽訂此責任書。

一、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

2、高度重視本轄區消防工作,建立並執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年召開研究消防工作專題會議會議不少於4次。

3、組織各自然村寨成立義務消-防-隊。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對本轄區消防安全負責,並與轄區各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2、積極督促各村民小組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組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率達100﹪。

三、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村民法制意識。

1、利用廣播、黑板報等形式積極宣傳《消防法》等法律法規。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和消防常識的宣傳普及率達100﹪。

四、大力推進並實施消防規劃。

1、建立農村防火網路,落實農村防火責任,健全各項防火制度,開展農村消防宣傳工作,因地制宜的發展多種形式的滅火力量和義務消防組織,強化農村火災自防自救能力。

2、組織制定《村民防火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設立固定的消防宣傳欄,普及農村消防宣傳教育。

英武鄉人民政府 英武鄉 村村民委員會

負責人: 責任人:

簽訂時間:2012年4月19日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四川省消防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市、縣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全面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建立健全社會公共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和消防工作長節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按照消防工作“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特簽訂本目標責任書。

一、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內容,按照開江縣“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制定並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二、健全落實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獎懲制度,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公共消防設施、消防力量、消防裝備建設以及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納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評範圍,年底組織考核驗收,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三、各村、社群、學校及相關企業要建立和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按標準配備滅火器材並設定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

四、各村、社群、學校及相關企業要建立專(兼)職、志 1

願消-防-隊,配備相應裝置。居民新村、學校、企業要配套建設消防水源。

五、堅持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整體推進,社群、學校、企業、村委會各建立一個消防知識櫥窗,懸掛一幅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標語。

六、組織各村、社群、學校、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義務教育。

七、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各村、社群、學校及相關企業要全部完成網格劃分並落實工作責任。

八、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定期組織開展活動。

鎮政府將在年終對本責任書落實情況就行考核通報。

鎮人民政府:(蓋章) 責任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2015年4月16日

2

鎮對村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和七星府發[2012]2號檔案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繼續完善消防工作責任

1、各村(居)和鎮屬單位年初和每季度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和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各村(居)和鎮屬單位要與責任人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3、各村(居)和鎮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將消防工作納入鎮黨委政府“雙考雙評雙掛鉤”動態跟蹤考評內容。

(二)全面推行“網格化”管理新模式。

1、將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開展消防安全宣傳納入“網格工作室”工作範疇,制定並明確“網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職責任務。

2、各村(居)鎮屬各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聘請1名以上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建立志願消-防-隊,每半年至少實施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3、繼續推動“五戶聯管”、“十戶聯勤”、“兩分鐘防火法”和老弱病殘酒瘋“六類重點戶”管理模式。

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1、各村(居)和鎮屬各單位要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2、“五園新村”要100%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完成室外消火栓系統或100%完成2個以上蓄水量不少於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設任務,並配備2臺以上消防機動泵和基本的滅火器材設施。

三、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根據冬春季節、重大節假日活動重點領域的火災特點和規律,有針對性地打好“清剿火患”戰役,確保消防安全檢查率達100%。

2、在旅發大會、全省第11次黨代會、黨的“”召開期間,開展消防安保專項行動。

3、各村﹙居﹚鎮屬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重點戶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

四、農村消防工作

1、各村(居)要召開一次消防安全會議,制定防火公約,村(居)委會要與村(居)民小組及村(居)民簽訂防火責任書。

2、各村(居)要加強“老弱病殘酒”五類人員的登記管理,每季度到五類人員家庭進行一次檢查和宣傳教育;要繼續推行和落實“十戶聯勤”“五戶聯管”防火管理模式,張貼和懸掛“兩分鐘防火法”達100%。

3、各村(居)要組建一支不少於20人的志願消-防-隊,在村寨入口處設定固定消防宣傳牌或標語。

五、消防宣傳教育

1、開展《消防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法制意識。

2、各村(居)要將“兩分鐘防火法”張貼和懸掛到家家戶戶,並在村寨入口處設定固定消防宣傳牌或標語。

3、學校、衛生院和企業等重點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加強對學生、教師、職工及從業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以各種形式開展消除火災隱患活動。

六、派出所消防管理

1、要明確消防專兼職民警並實行分片管理,建立一支治安、防火、滅火合一應急隊伍。

2、每個季度對重點村寨、重點戶和“六小場所”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工作。

七、火災事故控制 各村(居)、鎮屬各單位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和火災死亡人數實行零指標考核,對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嚴格追究責任。

放珠鎮人民政府:(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20XX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