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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季取暖補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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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進入冬季的時候,各地都是會冷了起來,此時有的地區是會發放冬季取暖補貼的,那北京的補貼標準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北京冬季取暖補貼的標準是什麼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冬季取暖補貼的標準

  北京冬季取暖補貼的標準

供熱補貼範圍是市級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人員按原級別補助,老幹部遺孀享受熱補標準比照老幹部級別補助)

國管局等5部門聯合釋出了《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宅區物業管理和供熱採暖改革的意見》及配套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採暖補貼辦法》,並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本市也參照中央檔案及標準,啟動了“暗補改明補”工作。

此次補貼發放的範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級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聯,各人民團體,所屬人員經費由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包含局級及以下在編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工。補貼不再按面積報銷而是按職級發放。其中,科員以下1850元,正、副科級2100元,副處級2350元,正處級2750元,副局級3150元,正局級3700元。

以科級公務員為例,如果家庭供熱面積為120平方米,並採取集中供熱,需要交納熱費3600元。按照新的補貼辦法,可補2100元,個人還需交1500元。新辦法實施後,個人供暖費用實際支出將有升有降。以一套房子來說,如果夫妻倆單位都執行新辦法,二人都能拿到採暖補貼,實際供暖支出比以前會降低。但有些人員改為按級別計算採暖補貼後,實際拿到的補貼有可能略低於之前按面積報銷時的數額,實際支出將略高於過去。

  北京冬季取暖補貼是否納稅

取得冬季取暖費要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溫費為與任職或受僱有關所得,應納入工資薪金所得範圍。

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腰物品,對於發取援,國稅函20093號檔案規定,取暖費包含在日工福利提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案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洪出,不超過工資、薪全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用關於做於207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數工作的補充語知》(國稅字20081264號)規定,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賽’應先中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餘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對於發取暖用品,尾於勞保費的列支範國,《企業所得院法去實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芳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住發放了取滿,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報、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兄,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於福利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坊寒用最則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營理費用中列變,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工福利貴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動保護費中列支。

另外,還要注意取暖費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個人所得稅法實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企業發放的取暖尾於工資、薪金所得中發放的補貼,應計入工資總數的個人所得稅。但稅法規定,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可以免個人所得稅;企業為僱員配備或凋供防寒用品,屬於合理的勞動保護出,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為此,企業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取緩費和取暖用品,兔徵個人所得稅,但為職工發放的取暖費和法定勞動用品之外的防寒用品則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冬季取暖補貼的意思

1、基本思想

(一)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行我市用熱商品化、供熱社會化,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供熱新體制;加大技術創新力度,促進節能建築在我市推廣應用,推進供熱事業的健康發展,滿足全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

(二)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用熱的補貼方式,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積極推行按用熱分戶計量收費辦法,逐步取消按面積計收熱費;提高熱能利用效率,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繼續發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熱為主導、多種方式相結合的經濟、安全、清潔、高效的城市供熱採暖系統;加快供熱企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培育和規範我市供熱市場。

(三)集中供熱“暗補“變“明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政府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因地制宜、分別決策;堅持節約能源,改善環境質量。

2、補貼範圍

供熱補貼範圍是市級財政全額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人員按原級別補助,老幹部遺孀享受熱補標準比照老幹部級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