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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岩土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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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岩土工程師即岩土工程師。主要研究岩土構成物質的工程特性。岩土工程師首先研究從工地採集的岩土樣本以及岩土樣本中的資料,然後計算出工地上的建築所需的格構。地基、樁、擋土牆、水壩、隧道等的設計都需要岩土工程師為其提供建議。

註冊岩土工程師

全國實行註冊建築師制度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制度後,1998年6月全國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又公佈成立“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題設計與評分專家組”,拉開了在我國推行註冊岩土工程師的序幕。

本站報考資格

全國註冊岩土考題設計與評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由12位岩土工程界資深專家組成,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方鴻琪同志任組長,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張在明同志任副組長。專家組受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領導,主要使命是負責制定《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大綱》、完成《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複習手冊》和《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開始手冊》的編寫、負責完成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試題設計、負責制定評分標準和培訓評分員、協助管委會制定開始方法和報考條件等檔案、組織和編寫《全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複習教程》。

實行註冊岩土工程師制度是我們岩土工程界的一件大事,是實現政府對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需要岩土工程界廣大同行的大力支援。為了全面推行註冊岩土工程師制度,廣泛聽取同行意見,在各單位的積極支援下,專家組聘請了二十多位具有豐富岩土工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專家組成了顧問組。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曹佑裕同志任顧問組組長。顧問組在人力和物力等方面全力支援專家組的'工作,並廣泛收集和反映同行對開始大綱及考試的意見,協助專家組總結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的經驗與問題。

本站考試方式

我國註冊岩土工程師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基礎考試,在考生大學本科畢業後或大學專科畢業一年後按相應規定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基本掌握進入岩土工程實踐所必須具備的基礎及專業理論知識;第二階段是專業考試,在考生通過基礎考試,並在岩土工程工作崗位實踐了規定年限的基礎上進行,其目的是測試考生是否已具備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進行岩土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的能力和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基礎考試與專業考試各進行一天,分上、下午兩段,各4個小時。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上午段主要測試考生對基礎科學的掌握程度,設120道單選題,每題1分,分9個科目:高等數學、普通物理、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建築材料、電工學、工程經濟,下午段主要測試考生對岩土工程直接有關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設60道題,每題2分,分7個科目:工程地質、土力學與地基基儲彈性力學結構力學與結構設計、工程測量、計算機與數值方法、建築施工與管理、職業法規。

本站科目內容

專業考試的專業範圍包括: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結構工程和岩土工程,上午段共設有7個科目,1、岩土工程勘察;2、淺基礎;3、深基礎;4、地基處理;5、土工結構、邊坡、基坑與地下工程;6、特殊條件下的岩土工程;7、地震工程。每個科目1道作業題,12分,從這7個科目中選擇4個科目進行考試,共計48分。下午段除了上述科目外,另增加工程經濟與管理科目,每個科目包括8道單選題,每題1分,從這8個科目中選擇6個科目進行考試,共計48分。

考試以國家標準為準,在沒有國家標準的情況下,用行業標準。共計48分。

2005年合格標準

1、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 基礎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132分(試卷滿分240分)。

2、 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知識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120分(試卷滿分200分)。

3、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專業案例考試:

上、下午分數合計滿56分(試卷滿分100分)。

本站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暫行規定

為順利實施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管理制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責任,保障岩土工程專案的質量和安全,對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及管理工作規定如下:

一、實施時間及範圍

(一)自2009年9月1日起,凡《工程勘察資質標準》規定的甲級、乙級岩土工程專案,統一實施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制度。

(二)《工程勘察資質標準》規定的丙級岩土工程專案是否實施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制度,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二、執業範圍

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可在下列範圍內開展執業工作:

(一)岩土工程勘察。與各類建設工程專案相關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環境岩土工程勘察、固體廢棄物堆填勘察、地質災害與防治勘察、地震工程勘察。

(二)岩土工程設計。與各類建設工程專案相關的地基基礎設計、岩土加固與改良設計、邊坡與支護工程設計、開挖與填方工程設計、地質災害防治設計、地下水控制設計(包括施工降水、隔水、回灌設計及工程抗浮措施設計等)、土工結構設計、環境岩土工程設計、地下空間開發岩土工程設計以及與岩土工程、環境岩土工程相關其它技術設計。

(三)岩土工程檢驗、監測的分析與評價。與各類建設工程專案相關的地基基礎工程、岩土加固與改良工程、邊坡與支護工程、開挖與填方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土工構築物工程、環境岩土工程以及地下空間開發工程的施工、使用階段相關岩土工程質量檢驗及工程性狀監測;地下水水位、水壓力、水質、水量等的監測;建設工程對建設場地周邊相鄰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基礎設施、邊坡等的環境影響監測;其它岩土工程治理質量檢驗與工程性狀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