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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遊褒禪山記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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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褒禪山記》是北宋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在辭職回家的歸途中游覽了褒禪山後,以追憶形式寫下的一篇遊記。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遊褒禪山記原文,歡迎閱讀參考。

王安石遊褒禪山記原文及翻譯

  遊褒禪山記原文

王安石

褒禪山,亦謂之華山。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禪。今所謂慧空禪院者,褒之廬冢也。距其院東五里,所謂華陽洞者,以其在華山之陽名之也。距洞百餘步,有碑僕道,其文漫滅,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今言華,如華實之華者,蓋音謬也。

其下平曠,有泉側出,而記遊者甚眾,所謂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裡,有穴窈然,入之甚寒,問其深,則雖好遊者不能窮也。謂之後洞。予與四人擁火以入,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荊”遂與之俱出。蓋予所至,比好遊者尚不能十一,然視其左右,來而記之者已少。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時,予之力尚足以入,火尚足以明也。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乎遊之樂也。

於是予有嘆焉。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至於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於人為可譏,而在已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此予之所得也。

予於僕碑,又有悲夫古書之不存,後世之謬其傳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此所以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廬陵肖君圭君玉、長樂王回深父、予弟安國平父、安上純父。

  遊褒禪山記譯文

褒禪山也稱為華山。唐代和尚慧褒當初在這裡築室居住,死後又葬在那裡;因為這個緣故,後人就稱此山為褒禪山。現在人們所說的慧空禪院,就是慧褒和尚的墓舍。距離那禪院東邊五里,是人們所說的華山洞,因為它在華山南面而這樣命名。距離山洞一百多步,有一座石碑倒在路旁,上面的文字已被剝蝕、損壞近乎磨滅,只有從勉強能認得出的地方還可以辨識出“花山”的字樣。現在將“華”讀為“華實”的“華”,大概是(因字同而產生的)讀音上的錯誤。

由此向下的那個山洞平坦而空闊,有一股山泉從旁邊湧出,在這裡遊覽、題記的人很多,(這就)叫做“前洞”。經由山路向上五六裡,有個洞穴,一派幽深的樣子,進去便(感到)寒氣逼人,打問它的深度,就是那些喜歡遊險的人也未能走到盡頭──這是人們所說的“後洞”。我與四個人打著火把走進去,進去越深,前進越困難,而所見到的景象越奇妙。有個懈怠而想退出的夥伴說:“再不出去,火把就要熄滅了。”於是,只好都跟他退出來。我們走進去的深度,比起那些喜歡遊險的人來,大概還不足十分之一,然而看看左右的石壁,來此而題記的人已經很少了。洞內更深的地方,大概來到的遊人就更少了。當(決定從洞內退出)時,我的體力還足夠前進,火把還能夠繼續照明。我們出洞以後,就有人埋怨那主張退出的人,我也後悔跟他出來,而未能極盡遊洞的樂趣。

於是我有所感慨。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所得益,是因為他們探究、思考深邃而且廣泛。平坦而又近的地方,前來遊覽的人便多;危險而又遠的地方,前來遊覽的人便少。但是世上奇妙雄偉、珍異奇特、非同尋常的景觀,常常在那險阻、僻遠,少有人至的地方,所以,不是有意志的人是不能到達的。(雖然)有了志氣,也不盲從別人而停止,但是體力不足的,也不能到達。有了志氣與體力,也不盲從別人、有所懈怠,但到了那幽深昏暗、令人迷亂的地方卻沒有必要的物件來支援,也不能到達。可是,力量足以達到目的(而未能達到),在別人(看來)是可以譏笑的,在自己來說也是有所悔恨的;盡了自己的主觀努力而未能達到,便可以無所悔恨,這難道誰還能譏笑嗎?這就是我這次遊山的收穫。

我對於那座倒地的石碑,又感嘆古代刻寫的文獻未能存留,後世訛傳而無人弄清其真-相的事,哪能說得完呢?這就是學者不可不深入思考而謹慎地援用資料的.緣故。

同遊的四個人是:廬陵人蕭君圭,字君玉;長樂人王回,字深父;我的弟弟安國,字平父;安上,字純父。至和元年七月,臨川人王安石記。

  《遊褒禪山記》簡介

《遊褒禪山記》是北宋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在辭職回家的歸途中游覽了褒禪山後,以追憶形式寫下的一篇遊記。該篇遊記因事見理,夾敘夾議,其中闡述的諸多思想,不僅在當時難能可貴,在當今社會也具有極其深遠的現實意義。“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險遠”更成為世人常用的名言。

該文是王安石34歲時(1054年)從舒州通判任上辭職,在回家的路上游覽了褒禪山,三個月後以追憶的形式寫下的。四年後(1058年)他給宋仁宗上萬言書,主張改革政治。12年後(1070年)罷相。他不顧保守派反對,積極推行新法。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觀點,這與本文的觀點也有相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