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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結對幫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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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成長是一個連續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過程,教師培養提高工作既是對教師成長的鞭策,也是對學校培養新教師工作的督促。為了使教師的專業成長更快更好,根據本校實際,結合(天教人〔2015〕48號)、(天教人〔2015〕318號)精神,特制訂福溪中學

教師 結對幫扶計劃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教師成長結對幫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張茂雄 副組長:王能濤 張國斌

組員:李進平 陳小兵 杜麗雲

二、參與物件:

結對物件:1、教齡在5年以下的新教師(不含5年)

2、任班主任工作未滿2年的現職班主任(含2年)

3、其它自願參加的初級職稱教師

指導教師:1、中學高階職稱、縣級骨幹以上、領雁工程培訓物件三個條件之一。

2、具備中學一級以上職稱教師自願申報者,指導教

師具體人選由校長室經研究後確定。並指定結對幫扶物件。

三、結對要求:

為保證結對幫扶成效,在幫扶過程中幫扶教師和指導教師必須分別達到以下要求:

1、幫扶教師要求

(1)每週至少聽指導教師課堂教學1節,每月送科教室稽核檢查。

(2)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年完成讀書筆記1本,讀書隨筆1篇,撰寫教學反思1篇和總結1篇。學期結束時送科教室稽核。

(3) 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期上校級公開課1次以上。由教務處記錄登記,並留存教案與評議記錄。

(4) 每學期編制有代表性的試卷1份,由教研組對試卷作出恰當的評價。上交教務處留檔備查。

(5) 送交指導教師稽核的教學設計每學期不少於6次。學期結束時上交科教室接受檢查。

(6) 每學期向學校全體教師展示一項精品課件。

2、指導教師要求

(1)對幫扶教師的教育教學常規工作檢查指導每月不少於1次。

(2)與幫扶教師交流研討每月不少於2次。

(3)指導班級管理工作每月不少於1次。

(4)指導班隊活動組織與設計每學期不少於2次。

(5)指導幫扶教師開展課題研究。

以上各項活動均須記錄在冊,在學期結束前向科教處上交培養手冊。

四、考核與獎懲

幫扶教師與指導教師完成各項工作,年度考核時幫扶物件的對應業績量化計入指導教師考核分,對幫扶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

教師 結對幫扶計劃 [篇2]

教師的成長是一個連續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過程,教師培養提高工作既是對教師成長的鞭策,也是對學校培養新教師工作的督促。為了使教師的專業成長更快更好,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中心校精神,特制訂。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教師成長結對幫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組員:

二、參與物件:

結對物件:1、教齡在5年以下的新教師(不含5年)

2、任班主任工作未滿2年的現職班主任(含2年)

3、其它自願參加的初級職稱教師

指導教師:1、中學高階職稱、縣級骨幹以上的教師之一。

2、具備中學一級以上職稱教師自願申報者

指導教師具體人選由校長室經研究後確定。並指定結對幫扶物件。

三、結對要求:

為保證結對幫扶成效,在幫扶過程中幫扶教師和指導教師必須分別達到以下要求:

1、幫扶教師要求

(1)每週至少聽指導教師課堂教學1節,每月送科教室稽核檢查。

(2)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年完成讀書筆記1本,讀書隨筆1篇,撰寫教學反思1篇和總結1篇。學期結束時送科教室稽核。

(3)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期上校級公開課1次以上。由教務處記錄登記,並留存教案與評議記錄。

(4)每學期編制有代表性的試卷1份,由教研組對試卷作出恰當的評價。上交教務處留檔備查。

(5)送交指導教師稽核的教學設計每學期不少於6次。學期結束時上交科教室接受檢查。

(6)每學期向學校全體教師展示一項精品課件。

2、指導教師要求

(1)對幫扶教師的教育教學常規工作檢查指導每月不少於1次。

(2)與幫扶教師交流研討每月不少於2次。

(3)指導班級管理工作每月不少於1次。

(4)指導班隊活動組織與設計每學期不少於2次。

(5)指導幫扶教師開展課題研究。

以上各項活動均須記錄在冊,在學期結束前向科教處上交培養手冊。

四、考核與獎懲

幫扶教師與指導教師完成各項工作,年度考核時幫扶物件的對應業績量化計入指導教師考核分,對幫扶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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