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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結對幫扶培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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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成長是一個連續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過程,教師培養提高工作既是對教師成長的鞭策,也是對學校培養新教師工作的督促。為了使教師的專業成長更快更好,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中心校精神,特制訂新。

教師結對幫扶培養計劃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教師成長結對幫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組員:

二、參與物件:

結對物件:1、教齡在5年以下的新教師(不含5年)

2、任班主任工作未滿2年的現職班主任(含2年)

3、其它自願參加的初級職稱教師

指導教師:1、中學高階職稱、縣級骨幹以上的教師之一。

2、具備中學一級以上職稱教師自願申報者指導教師具體人選由校長室經研究後確定。並指定結對幫扶物件。

三、結對要求:

為保證結對幫扶成效,在幫扶過程中幫扶教師和指導教師必須分別達到以下要求:

1、幫扶教師要求

(1)每週至少聽指導教師課堂教學1節,每月送科教室稽核檢查。

(2)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年完成讀書筆記1本,讀書隨筆1篇,撰寫教學反思1篇和總結1篇。學期結束時送科教室稽核。

(3) 在指導教師指導下,每學期上校級公開課1次以上。由教務處記錄登記,並留存教案與評議記錄。

(4) 每學期編制有代表性的試卷1份,由教研組對試卷作出恰當的評價。上交教務處留檔備查。

(5) 送交指導教師稽核的教學設計每學期不少於6次。學期結束時上交科教室接受檢查。

(6) 每學期向學校全體教師展示一項精品課件。

2、指導教師要求

(1)對幫扶教師的教育教學常規工作檢查指導每月不少於1次。

(2)與幫扶教師交流研討每月不少於2次。

(3)指導班級管理工作每月不少於1次。

(4)指導班隊活動組織與設計每學期不少於2次。

(5)指導幫扶教師開展課題研究。

以上各項活動均須記錄在冊,在學期結束前向科教處上交培養手冊。

四、考核與獎懲

幫扶教師與指導教師完成各項工作,年度考核時幫扶物件的對應業績量化計入指導教師考核分,對幫扶成績突出的指導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

篇二:

為優化我鎮師資隊伍,充分發揮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促進學校教師快速、健康成長,打造教師交流平臺,促進教師互相學習氛圍形成,幫助其他教師提高業務能力,儘快勝任教學工作,實現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高效、持續、健康發展,我校實行新老教師互幫互學、互相幫扶的方法,確定以熟帶生、以優促新、互學共進的幫扶制度。

一、幫扶物件:

教學成績有待提高的教師確定為被幫扶物件。

二、幫扶形式:

採取“共同研究,集體幫助”的形式,互幫互學、取長補短、互相幫扶。

三、幫扶目標

1、引導有待提高的教師學習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樹立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的思想,確立為教育事業奮鬥終身的遠大志向。

2、引導有待提高的教師學習校紀校規,培養遵章守紀的良好意識和習慣。

3、引導有待提高的教師繼續加強教育理論和業務學習,加強理論和實踐的學習,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能力。

4、引導有待提高的教師在學習學校優良的教育經驗的同時,能夠不斷創新。展現自己的風采搭建一個平臺,提升師德、師品、師藝。

四、幫扶雙方職責:

(一)指導教師職責

1.全面關心被指導教師的發展,帶思想、帶作風、帶業務。 以自身的良好素質去影響、引導有待提高的教師發揚愛崗敬業精神,熱愛教育教學工作。

2、全面跟蹤被指導教師的課堂。結合學校聽課制度,每週完成至少1節,課後及時交換意見,對在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要及時地提出,並督促改進。

2、指導教師要本著對學校發展負責、對有待提高的教師的發展負責的高度的責任感,根據學校對教師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全面的指導和督促工作(如:指導備課、上課、課後反思、每月檢查教案等)。

3、指導教師要幫助有待提高的教師制定好切實可行的教學工作計劃,指導、輔導他們上好見面課、彙報課和各類公開課。並及時對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協助他們尋找良好的解決方法,不斷提高教學教育水平。

4、指導教師做好示範和引路的作用。如制訂學期教學計劃、教材分析、備課、上課、聽課評課、批改作業、學科輔導等。

5、瞭解有待提高的教師教育教學工作中的困難和要求,盡力幫助解決。指導他們加強學習,進行教育教學的科研。

(二)被指導教師職責

1.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尊重指導教師,虛心聽取指導教師的意見,不定期向指導教師彙報學習情況、工作體會和教學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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