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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珍隨州人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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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永,字曼叔,世為趙人,徙長社。年十歲而孤,祖給事中衝,列為子行,蔭將作監主簿,肄業西學,群試常第一。衝戒之曰:“洛陽英雋所萃,汝年少,不宜多上人。”自是不復試。衝卒,喪除,複列為孫,換試銜,擢進士第,調襄城尉、宜城令,至太常博士。御史中丞賈黯薦為御史,以母老不就。韓琦讀其詩,嘆譽之,引為諸王府侍讀。

明玉珍隨州人的翻譯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熙河策,永折之曰:“邊陲方安靜,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會新築劉家堡失利,眾請戮偏裨以塞責。永曰:“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於我安乎?”竟用是降天章閣待制、知和州。

時倉法峻密,庾吏受百錢,則黥為卒,府史亦如之。神宗問:“此法既下,吏尚為奸乎?”對曰:“強盜罪死,犯者猶眾,況配隸邪?使人畏法而不革心,雖在府史,臣亦不敢必其無犯也。”議復肉刑,事下永。永奏曰:“刻人肌膚,深害仁政,漢文帝所不忍,陛下忍之乎?”神宗曰:“事固未決,待卿始定耳。”不果行。

入判將作,進端明殿學士。病不能朝,神宗遣上醫調視,六命近侍問安否,至虛樞密位以待。辭去益力,提舉崇福宮。逾年,起知陳州,徙潁昌。永裕起陵,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於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元祐元年,遷吏部,又屬疾,改資政殿學士兼侍讀,提舉中太一宮,未拜而卒,年六十八。贈銀青光祿大夫,賻金帛二千,諡曰康簡。

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範純仁、蘇頌皆稱之為國器。

(節選自《宋史·孫永傳》)

4.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B.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C.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D.永外和內勁/論議常持平/不求詭異/事或悖於理/雖逼以勢亦不為屈/未嘗以矯亢形於色辭/與人交終身/無怨仇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擢進士第”意為考中進士,其中的“擢”有提拔,拔選意,往往指提升官職。與“擢”意思相同的還有“陟”、“遷”“起”等詞。

B.“則黥為卒”中的“黥”是古代的一種刑法,一般是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塗上墨,也叫“墨刑”、“刺字”等。

C.“眾請戮偏裨以塞責”中的“偏裨”指偏將,裨將,是將佐的通稱。古代佐助大將的將領稱偏裨,亦稱副將。

D.“贈銀青光祿大夫”中的“贈”是古代朝廷為表彰已死大臣的.功績,追授給死者的一種官職或稱號,也稱追贈;其餘還有贈官、贈典等。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孫永在國小進修學業,考試常常取得第一名,祖父告誡他要謙遜,他從此不再參加此類考試,直到祖父去世服喪完畢更換了考試名銜,考中進士。

B.孫永被加任龍圖閣直學士、知秦州,他上奏摺反對王韶提出的攻取熙河的計策,後來又因為這件事降為天章閣待制、知和州。

C.孫永不贊同黥面等肉刑。他認為讓人畏懼法令而不革除私心,即使是府吏,也不敢保證他一定不會犯法。而刻壞人的肌膚,對仁政有很深的損害。

D.孫永對朝政大事常持論公平,頗受神宗看重。他病重不能上朝,神宗派遣最高明的醫生前去調治,又六次命身邊侍從去問安,並虛位以待。範存仁和蘇頌都稱讚他有治國之才。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居敵必爭之地,軍孤援絕,兵法所謂不得而守者也。尤人以自免,於我安乎?

(2)永裕起陵,許、汝當運粟數十萬斛於陵下,調民牛數萬,永請而免。

參考答案

4.C

5.A(“遷”指調動官職,一般是提升呼叫。一般情況下,“轉遷”“遷調”表示調職;“右遷”“遷除”表示升職;“左遷”“遷謫”表示削職降等。“陟”也指提升,提拔。“起”指起用,起用人任以官職,沒有提升之意。)

6.B(錯處有二:一孫永並未上奏摺,折,意為駁斥。二孫永是因為新修築的劉家堡失守被降職的,並非因為他駁斥王韶提出的攻取熙河的計策這件事。)

7.(1)處在敵人必爭之地,軍隊孤立無援,這是兵法所說的不能守。歸罪別人來免除自己的責任,對我來說能心安嗎?(居,處在,1分;判斷句,1分;尤,歸罪,1分;句意2分)

(2)建造永裕陵時,許、汝兩地應當運送幾十萬斛糧食到陵下,徵調數萬百姓耕牛,因為孫永請求而被免去。(起,建造 1分;調,徵調 1分;免,被動用法,被免去 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孫永,字曼叔,世世代代都是趙人。十歲時就失去了父親,成為孤兒。在國小修習課業時,考試常常取得第一名。他的祖父孫衝告誡他說:“洛陽是個英才薈萃的地方,你年齡小,不應經常在他人之上。”從此他不再參加考試。御史中丞賈黯推薦他做御史,他以母親年老為由沒有去就任。韓琦讀了他的詩,讚歎稱譽他,引薦他做了諸王府的侍讀。

後來,孫永被加任龍圖閣直學士,出任秦州知州。王韶以平民的身份進入他的幕府,提出了攻取熙河的計策,孫永當面反駁他說:“如今邊疆剛剛安靜,無緣無故去騷擾,恐怕會生出難以預料的事端。”恰好剛修築的劉家堡失守,眾人請求殺了偏將來抵罪。孫永說:“處在敵人必爭之地,軍隊孤立無援,這是兵法上所說的不能夠防守的情形。責怪別人來免除自己的過錯,對我們來說能心安嗎?”孫永最終因這件事被降為天章閣待制。

孫永再次任龍圖閣直學士之後,出任瀛洲知州。黃河決口,對貝州、瀛洲、冀州的危害尤其嚴重,百姓的租稅應該因為受災而免除,但各州縣因為懼怕《常平法》,徵收、催繳租稅跟往年一樣。孫永接連呈遞奏章陳述,要求停止徵收,神宗聽從了他的建議,接連下令開啟糧倉來賑濟災民。白溝鎮的巡檢趙用因為遼國人到界河裡捕魚,就擅自領兵北渡界河,掃蕩了他們的帳篷,遼國堅持稱這種做法是挑釁,就屢次在宋朝邊境發動。宋神宗派使者詢問原因,孫永請求定趙用的罪來向遼國謝罪,但是沒得到答覆。遼國屯兵連營橫亙四十里,孫永友好地對他們說:“邊疆的官吏冒犯禁令,已經被收押獄中,你們為什麼還敢這樣做呢?”敵人的仇意才消解,只要求酒食、乾糧犒賞士兵就撤軍了。

神宗元豐年間,孫永做軍器監。有的官吏擔心皮革不能自給,就嚴格了關於藏匿的刑律,一些無賴之徒就縱情揭發別人,甚至連婦女頭上的皮革飾品也不能倖免。孫永請求准許百姓把好的皮革收藏品賣給官府,其餘的可以自己買賣,亂揭發的訴訟在這之後得以平息,國家的皮革財用也得到增加。

宋哲宗元■元年,孫永病故,時年六十八歲。

孫永外表柔和內心剛勁,發表議論常常公平不偏頗。範純仁、蘇頌都稱讚他是治國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