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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農林大研工部2017新增指導教師遴選及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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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及管理辦法》(浙農林大〔2014〕15號)(附件1),浙江農林大學現開展2017年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及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浙江農林大學研工部關於開展2017年新增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及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浙農林大研工部2017新增指導教師遴選及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工作通知

原文地址:

  一、新增碩士生導師遴選

附合遴選條件並擬申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按照我校現有碩士學位授權點(附件2)進行申報。

  (一)需填報的材料

1.申報學術型指導教師填寫《申請培養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附件3,以下簡稱《簡況表》),申報專業學位指導教師填寫《申請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附件4,以下簡稱《簡況表》)。申報者依據自身條件進行選報,亦可同時申報。

2.《簡況表》所涉及相關佐證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申報學位點所在學科、學院,並附件5格式上交電子版。具體要求如下:

(1)科研專案彙總表需加蓋科技處公章;

(2)出版著作提供封面及含有圖書在版編目(CIP)資料頁影印件;

(3)獲獎成果提供獎狀影印件;

(4)發表論文提供封面、目錄和首頁影印件;

  (二)評審程式

  1.學院學術分委員會推薦

導師申請者材料經學科、學院稽核,提交學院學術委員會分委員會評審,並以學院為單位於2017年3月10日前將擬新增碩士生指導教師名單彙總表(附排名)及遴選彙總材料交研究生院415室(附件6,以學院(部)名稱命名,紙質檔及電子版一式一份)。

  2.學校評審

研究處將擬新增導師資訊彙總並公示後提交校學術委員會教學與學位評定分委會,進行導師資格評審,評審結果報校長辦公會批准後發文。

  二、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查

依據《浙江農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及管理辦法》中關於招生資格稽核的相關條例,各學院、學科開展碩士研究生導師的招生資格審查,上報研究生導師獎懲狀況(附件6)。

需要調整招生學位點的碩士生導師需填寫《導師變更招生學位點申請表》(附件7,一式一份,以下簡稱《申請表》)。學院學術委員會分委員會稽核同意,將《申請表》及彙總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專業學位實踐導師資訊備案

依據《浙江農林大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實踐導師管理暫行規定》(附件8),將2016年學院增聘的校外實踐導師彙總表報送至研究生院備案(附件6)。

若有不明事宜,請聯絡研究生處唐慧麗,聯絡電話:63740839(9296839),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