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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學2017年度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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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我校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導師隊伍建設,確保研究生培養質量,經研究決定近期開展2017年度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延安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度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延安大學2017年度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通知

  一、遴選範圍

我校本年度擬動態調整、自主設定的學位點、專業學位授權領域的校外兼職導師、部分因導師隊伍不足7人的學位點。

  二、申報條件

申請新增為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者,必須滿足《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辦法》中的有關條件。到2017年9月1日年齡滿57週歲的教師原則上不再作為遴選物件。

  三、申報程式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教師,請填寫相應的《延安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二份),並提供相關支撐材料(論文、著作、專案批文、獲獎或專利授權證書、收錄證明等)影印件一份,於6月5日前報所在單位。

2.單位初審。各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全面的稽核,提出初審意見,經主管領導簽字並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後於6月12日將《申請表》、《指導教師彙總表》及支撐材料由研究生祕書統一報送研究生處辦公室。

3.研究生處稽核。研究生處對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稽核,提交初步名單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4.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審議研究生處提交的`擬新增導師人選,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獲得贊成票三分之二以上者將被選聘為我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四、其他

1.已具備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教師,確因實際需要需轉任或兼任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指導總專業數不得超過兩個),應由其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所在單位學位分委員會同意後,由研究生處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本次不再填寫遴選申請表,但要在各單位彙總表中按專業類別分別填報。

2.已招生的二級學位點,原則上本次不再新增遴選,但確因指導任務需要,可在缺額範圍內按需遴選;

3.動態調整、自主設定的學位點,可先期遴選導師並按程式上報,待省學位辦正式稽核通過學位點調整方案後再予以確認。

遴選研究生指導教師所需的各類申請表請在延安大學研究生教育網站首頁下載專區“導師管理”中下載。

  附件:

1.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與管理辦法

2.申請研究生指導教師彙總表

3.延安大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

4.延安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

5.延安大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校外兼職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

6.延安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兼職指導教師資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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