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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2017年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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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範碩士研究生導師隊伍的管理,加強導師隊伍建設,保證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檔案精神,學校近期將開展2017年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和審查及校外專業學位導師遴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湖南大學關於開展2017年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及稽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湖南大學2017年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一、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認定和審查

(一)首次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熱心從事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自願履行導師職責。

2、本校教學科研崗的教師和專職科研崗的研究人員,能擔負起實際指導碩士生的職責,均可申請招收碩士生。45歲以下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要求具有博士學位。

3、承擔有科研專案,可支配的到帳經費(以2017年5月份為準)不少於:理學、工學學科2萬元,人文社會科學學科1萬元。

4、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職稱者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近3年應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相關學科校定重點期刊及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在CSCD/CSSCI核心庫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具有博士學位的'助理教授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近三年應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校定重點期刊及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篇。

(二)已招生的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具有2017年博士生招生資格的導師免審)

1、年齡條件:退休前兩年停止碩士生招生。

2、科研條件:承擔有科研專案,可支配的到帳經費(以2017年5月份為準)不少於:理學、工學學科2萬元,人文社會科學學科1萬元。近3年應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相關學科校定重點期刊及以上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或在CSCD/CSSCI核心庫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3、凡出現《湖南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工作條例》(湖大研字[2014]44號)文第三十二條所列行為的,取消招生資格;

(三)其它工作

1、導師本人核實、完善在研究生資訊管理系統中的基本資訊,以便碩士生與導師開展雙向選擇。學院在資訊管理系統中完善和更新研究生導師在崗狀態。

2、新增研究生導師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導師培訓後,方可列入當年招生導師名單。

3、在上述學校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稽核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各學院可根據本學科在人才培養、導師隊伍建設及學科建設的不同特點與需求,對本學科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中發表論文及承擔科研專案等方面規定具體條件。申請人在符合學校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基本申請條件外,還需符合所申報學科規定的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具體條件。

  二、校外專業學位導師選聘基本條件

1、瞭解和掌握國家、學校有關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治學嚴謹、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願意為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事業做出努力和貢獻。

2、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具備與本專業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務,或擔任政府部門、知名企業、行業協會、業務部門負責人,教育學學科可為中學高階教師或教學骨幹。

3、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有大型工程、企業管理、金融實踐領域、體育管理、法律部門、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或中學教育等工作經歷,並取得突出業績,在相關行業或領域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4、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與一定的寫作能力,具有承擔廳、局級以上研究課題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程式

1、本人申請。6月23日前,首次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向學院提出申請;申請校外專業學位導師的人員,填寫《湖南大學校外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附件1),向相關專業學位點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學院稽核並公示。6月30日前,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申請碩士生招生資格的教師、申請校外專業學位導師的人員、往年已招生的碩士生導師進行稽核,稽核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3、研究生院備案。7月4日前,學院將公示無異議的導師名單(附件2)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李建。

  聯絡方式

聯絡人:李建

聯絡電話:0731-88821813

辦公地點: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研究生院樓D棟406A)

聯絡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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