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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師範大學開展2017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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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17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現將2017年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哈爾濱師範大學關於開展2017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哈爾濱師範大學開展2017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

  一、評審物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取得正式學籍並已註冊的全日制非定向二、三年級研究生(超學制、定向委培、檔案不在學校、在職研究生不參加評選)。

  二、獎勵標準

  1、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

二、三年級研究生覆蓋面均為30%。一等學業獎學金獲獎比例10%,獎勵金額為10000 元;二等學業獎學金獲獎比例為20%,獎勵金額為8000元。

2、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標準:

博士研究生覆蓋面均為60%。一等學業獎學金獲獎比例20%,獎勵金額15000元;二等學業獎學金獲獎比例40%,獎勵金額12000元。

  三、申請條件

(一)每名研究生在讀期間可以多次申請學業獎學金,但研究成果不能重複使用。研究生再次參評學業獎學金時,必須有新的科研成果(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成果可互相使用)。學習成績必須為全部合格(有補考科目不可參評)。

(二)參評研究生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三)評審依據

1、二年級碩士研究生評審須綜合考慮學習成績和科研創新能力等。對於兩年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須綜合考慮學習成績、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2、三年級碩士研究生評審依據:學術型研究生須側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等,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側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3、博士研究生評審主要依據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等。

4、在評審結果相同條件下,以下情況應優先考慮:在省級及以上藝術、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在學生事務管理、志願服務活動等社會工作中表現突出;獲校級及以上道德模範、先進個人或見義勇為等先進事蹟引起社會廣泛影響;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四)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取消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屬實的;

3、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

4、拖欠學雜費。

  四、評審程式及時間安排

1、學校成立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學院。名單如下:

組長:張喜田

成員:倪金榮 張豔君 郭長虹 郝文斌 孟憲德 吳相利

姜 君 陳 一

2、6月1日—6月3日,各培養單位成立由院長、黨委書記、研究生分管副院長、研究生導師、研究生代表5—9人(單數)組成的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制定並審議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評審委員會名單和評審細則要報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學院)稽核備案,研究生學院稽核後方可開始評審。

3、6月6日—9日,研究生向所在培養單位申請,提交相關材料,規定時間內未申請的視為放棄。各培養單位對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進行評審,對博士研究生按照檔案要求進行資格和成果真實性審查,同時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校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學院);

4、6月12日,學校成立評審委員會,對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進行評審。

5、6月13日,召開校學業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評審結果在全校範圍內公示3日。

6、6月19日,發放獎金到學生中國銀行卡內,並同時發放獲獎證書。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是我校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高榮譽獎項,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精心組織,按照學校有關檔案精神切實做好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各項工作。

2、各培養單位要及時制定評審實施細則,並向本單位導師及相關研究生公佈,要求利用有效辦法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每位導師及研究生。

3、各培養單位要加強稽核,杜絕弄虛作假,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要遵循平等、迴避、公正、公開、擇優等原則進行評審,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為評審物件提供獲獎便利。

4、參評者的科研成果必須是以哈爾濱師範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且已正式發表,各培養單位要對申請人科研成果材料嚴格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有效。

5、各培養單位應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獲獎研究生成長成才的典型事例,激發廣大在讀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向上的熱情,擴大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影響力。

6、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經驗和問題,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材料提交與上報

1、紙質材料:

(1)《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截止6月3日)。

(2)《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名單》(截止6月3日)。

(3)《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截止6月9日)。

(4)《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截止6月9日)。

同時上交博士科研成果佐證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5)《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彙總表》(截止6月9日)

(6)《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彙總表》(截止6月9日)

2、電子版材料:

(1)《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彙總表》(截止6月9日)

(2)《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彙總表》(截止6月9日)

(3)《學業獎學金宣傳用資訊統計表》(截止6月9日)

3、報送材料要按照排名次序整理上報。

4、每個培養單位推薦1—2名優秀獲獎研究生,研究生學院負責在全校範圍內宣傳,具體要求材料見附件。

  七、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88060614,聯絡人:劉勇,地址:研究生院樓411,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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