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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開展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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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營造積極向上的校風學風,根據《江蘇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江大校〔2014〕204號)檔案規定,決定開展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江蘇大學關於開展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江蘇大學開展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一、評選範圍、依據及名額

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適用於我校錄取的國家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非定向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生(指全脫產學習,入學時檔案、人事關係全部轉入我校,並且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今年的參評物件為2014級畢業研究生和2015級的法律碩士、教育碩士畢業研究生。

各學院參評本次學業獎學金的擬畢業研究生名單見附件1。請各學院嚴格按照《江蘇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江大校〔2014〕204號)及附件《江蘇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試行)》開展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

  二、評定要求

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專、兼職輔導員和學生學習學校評獎評優檔案,理解掌握檔案精神。評獎評優的程式要規範、操作要透明,務必嚴格按照評獎評優檔案的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評獎評優的“公開、公平、公正”。

1.5月22日前:完成研究生素質綜合測評。其中,研究生班級民主評議(G1′)計分表見附件2。

2.6月5日前:完成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的初評、學院範圍內公示。第三學年獎學金參評者,須按要求完成學校、培養單位規定的各個培養環節;在學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其學位論文均符合申請博/碩士學位條件。其中,一等獎學金參評者,其在學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學位論文“盲審”成績必須滿足校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參評條件。

  三、注意事項

1.科研論文情況,只填寫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人為第二作者的論文。主要社會工作填寫時須標明任職時間段。獲獎情況,要求將國家級、省級、市級和校級分類填寫,表述簡潔明瞭。填寫內容涵蓋本培養階段,務請各學院嚴把稽核關。

2.各培養單位將初選名單報研究生院之前,須通過多種途徑(比如在學工櫥窗、學生社群櫥窗和學院主頁等平臺)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及時瞭解公示內容。如在公示期間,學生存在異議的,學院應及時做好釋疑、處理工作。

3.請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並確保報表中學號和姓名等各類資訊準確無誤。

4.未盡事宜及各學院在評獎評優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絡研究生院綜合辦,電話:88791698。

  四、報送材料的種類及時間

1.《××學院研究生第三學年學業獎學金評獎評優彙總表》(附件3)紙質稿、電子稿;

2.《研究生個人填報表》(附件4)紙質稿;

3.科研成果、獲獎情況證明紙質影印件。

  所有紙質稿須經院黨委(總支)副書記簽字並加蓋學院公章,6月10日前送至研究生院,電子稿傳送至。另各學院須將所有參加素質綜合測評學生的彙總表(格式同評獎評優彙總表)、本院評獎評優相關實施細則傳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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