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

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研究生獎助政策

研究生考試 閱讀(2.06W)

研究生的獎學金,助學金等是很多考生關注的問題,為幫助考生們選擇院校提供參考,以下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研究生獎助政策,供參考複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研究生獎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培養高層次人才、創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會服務的重任。根據《財務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意見》(財教 [2013]19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充分激勵和調動研究生的學習及科研積極性,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2.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以國家學校投入為主、研究生合理分擔培養成本、導師資助等多渠道籌集經費,激發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3.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為核心,遵循教育規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點,遵循研究生成長成才需求,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4.堅持系統設計,統籌謀劃,完善體制機制,發揮研究生各項獎勵資助政策措施的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二、適用範圍

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適用於2014年秋季學期及以後入學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中國籍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就業類研究生、外國留學生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三、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的組成及經費

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由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三助”津貼三部分組成。

所需經費由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學生學費、學校助學金、導師科研經費中的勞務費等幾部分構成,統籌使用。

  四、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

1.碩士生基本獎助學金

碩士生基本獎助學金如表1所示,為三個等級。一等獎學金額度為每年

16000元/生,二等獎學金額度為每年13000元/生,三等獎學金額度為每年8000元/生。三個等級獎學金的比例分別為40%、40%、20%。

2.博士生基本獎助學金

博士研究生基本獎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導師津貼組成。如表2所示,每名博士生獎助學金額度為一、二、三年級4萬元/年,第四年3.4萬元。博士生四年獎助學金的總額度為15.4萬元。

  五、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貼

學校建立“三助”津貼體系,即設定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並提供相應津貼,具體如下:

1.助教津貼

研究生助教工作崗位類別設定為A、B、C三類,A類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少於每週12學時;B類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少於每週10學時;C類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少於每週8學時。助教A類崗位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B類為每人每月400元,C類為每人每月300元。

2.助管津貼

研究生助管崗位按工作量分為A、B兩類。A類崗位每週工作時間不少於9小時,津貼為碩士生300元/月,博士生400元/月。B類崗位每週工作時間分別不少於7小時,津貼為碩士生200元/月,博士生300元/月。

3.助研津貼

助研崗位主要針對博士生,由博士生導師設定。

  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按國家每年下撥名額進行獎勵,獎勵標準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七、獎助學金的.管理

1.碩士生基本獎助學金由學生所在院(系)負責評定。第一年獎助學金評定主要依據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及有關表現和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第二年獎助學金評定主要依據碩士階段學習成績、科研工作成績和綜合表現等情況。

2.博士生基本獎助學金在學生入學時根據學生學習成績、科研工作表現以及導師的招生情況確定,每年根據考核情況動態調整。

3.研究生助學金評定不包括有固定工資收入的研究生。研究生助學金按月發放。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在評定後一次性發放。

4.研究生獎助學金在學生休學、保留學籍、聯合培養等離校期間一般不發放。

5.有紀律處分、考試不及格等情況的研究生不能參加下一年度學業獎學金的評選。

6.學制範圍內延期的碩士研究生只發放助學金,超過規定學制年限的碩士研究生不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最長髮放四年。

7.直博生和碩博連讀學生,根據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獎助學金的評定。

8.定向就業類研究生中,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強軍計劃參照本辦法執行。

八、研究生的學費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在學期間收取學費,碩士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博士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生·年。其他型別研究生以及有特殊收費政策的研究生學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關說明

1.本辦法從2014年秋季學期及以後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在研究生院。

  附件:

  關於研究生收費及獎助政策調整的有關說明

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解決培養經費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擔機制不健全、獎助政策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國家下發了《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檔案,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對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進行全面改革,根據有關要求,我校確定了研究生的學費標準並對研究生的獎助政策進行了調整,說明如下:

  一、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學費標準的確定

根據《發改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關於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我校研究生培養成本、黑龍江和哈爾濱市經濟發展水平、學校辦學條件等因素,確定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碩士生的學費為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博士生的學費為每生每年10000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定向就業類和有特殊規定的研究生按原規定政策執行。

  二、從2014年秋季學期入學新生開始收取學費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要求,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根據國家檔案精神,我校將對2014年秋季學期新入學的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按年度收取,研究生需交納學費後才能註冊。

  三、進一步完善了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

1.調整了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現有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助學金,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助學金範圍覆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工資收入的除外)。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支援研究生更

好地完成學業。學校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等級及標準。

2.學校統籌利用國家財政資金、研究生學費收入及學校自有資金,大幅度提高了碩士研究生的待遇。

3.我校2013年1月對博士生的基本獎助體系進行了調整,顯著提高了博士生的待遇。今年,根據國家要求及我校博士生學費標準,對每位博士生增加了10000元/年的學業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