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6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獎助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6﹞39號)、《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教﹝2014﹞2號)和《2014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收費和獎助方案實施辦法》(上理工﹝2014﹞50號)相關要求,現將我校2015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二階段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上海理工大學關於2015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二階段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成立院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學院評審委員會應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申請組織、評審等工作。
二、制定學院評審細則
各學院應結合本學院學科專業特點,制定本學院評獎實施細則,並報研究生院備案,評選可以參考以下幾方面:
1、在校學習成績;
2、科學研究成果(論文、專利等)、學術競賽獲獎;
3、思想政治表現;
三、組織、申報及評審程式
1、2月27日~3月3日:學院制定併發布評審細則
2、3月6日~10日:研究生申報階段
(1)申報物件
學業獎學金面向錄取型別為“非定向就業”的2015級碩士研究生(MBA、MPA、MEM、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不轉入上海理工大學的除外),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申報獎項
一等獎、二等獎。
注:一等獎 12000元/年(資助比例:15%)
二等獎 8000元/年 (資助比例:35%)
未申報者則按照三等獎學金髮放,三等獎 5000元/年 (資助比例:50%)
(3)提交申報材料
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單、發表論文的期刊及獲獎證書等相關佐證材料提交至學院輔導員。
3、3月13日~17日:學院評選階段
4、3月20日~23日:學院公示階段
5、3月27日~29日:學校審定及公示階段
四、異議處理
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院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覆。如申訴人對院評審委員會做出的答覆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校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聯絡電話:021-5527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