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機構>

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機構 閱讀(4.86K)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校全稱: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

2、學校程式碼:13417

3、學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號。

4、辦學型別及層次: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是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確認,由國家“211工程”院校華北電力大學與河北省電力公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二、招生計劃

1、招生物件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並根據教育部當年頒佈的有關檔案精神執行。

2、學院根據河北省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制定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報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門稽核並報教育部備案。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為準。

3、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三、錄取規則

1、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提檔比例: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範圍內。平行志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3、體檢和專業限制: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應用化學專業不適宜辯色能力異常(色盲、色弱)考生報考。

4、學校錄取和專業安排以大學聯考投檔成績為準,學校認可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和降低分數投檔照顧政策。

5、對於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考生分數相同時,依據專業志願順序進行錄取。若考生分數及專業志願順序均相同,則參照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如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無排序原則,則按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或尚有調劑計劃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6、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志願清”的錄取原則。

7、江蘇省考生的錄取原則是: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BC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滿足上述要求後按分數優先原則依次分配專業。

8、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按其相關規定投檔;具體錄取規則按浙江和上海最新大學聯考政策執行。

9、美術類(產品設計專業)考生文化課統考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均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採用考生所在省美術類聯考(或統考)的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執行各省招生委員會關於藝術類專業的相關政策。

10、男女比例無限制,自然錄取。

11、學生入學後教學語種為英語

12、新生報到後,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複查,對於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四、學歷、學位證書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華北電力大學科技學院學士學位。

  五、收費標準

以省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為準,學費為10000元/年/人;住宿費為600元/年/人。以上收費標準最終以學院下發的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六、貧困生資助政策

學院設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院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參加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內獎助學金;經濟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

  七、招生辦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號 郵編:071051

聯絡電話:0312-7523462/7523452/7523435

學院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