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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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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集電力、機電、建築、汽車、資訊、經貿、藝術類專業為一體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是培養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搖籃和基地。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辦學(2017)295號檔案精神,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檔案內容,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院高職(專科)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條 我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 辦學型別: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程式碼:14062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新區商都大街東段1933號

第十條 辦學特點:學院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規律,以就業為導向,以教學為中心,以專業建設為核心,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經過多年來的不斷髮展,學校已經形成了以工科為主,工、管、經、藝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牢固確立了教學中心地位,建立了院、系兩級教學管理體系,採取“教學做一體化”、“工學交替、頂崗實習、專案驅動等先進教學模式。”經過多年的努力,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工作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院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招生副院長擔任,凡屬招生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決定。

第十二條 我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與指導招生錄取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物件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物件為已參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

第十四條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領導下,實施網上遠端錄取,嚴格按照省定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複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書、身份證、准考證。

2、新生入學後,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按照河南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每位考生學費為6800元/年,藝術類考生學費為7600元/年。

第十八條 學校獎、助、貸學金設定:我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採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也可享受學院提供的困難補助。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在參與社會實踐的同時得到資助。

第十九條 我院沒有委託任何校外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新區商都大街東段1933號

郵編:451450

聯絡電話:(0371)62111111 62115222

QQ:2855740601 249648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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