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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教育考試 閱讀(1.22W)

根據往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預計,北京市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為
2015年6月18日-7月4日補報名時間2015年7月9日(9:00-12:00,13:00-16:00)。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造價工程師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資訊!

北京市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北京人事考試網()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資訊,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北京市造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2015年關於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原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7〕002號),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2號)檔案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2015年10月20日
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
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14:00-17: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2015年10月21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建、安裝)
14:00-18: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一)考試科目為4個,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採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6月18日10:00至7月4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操作程式如下:
1、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6月18日10:00至6月27日12: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填寫提交《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稽核表》(以下簡稱《資格稽核表》)。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要求格式為.jpg,大小為10-20KB之間。
3、上傳成功後,使用A4紙打傭資格稽核表》,在規定位置貼上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證件照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幹部)部門稽核後蓋章。其中《資格稽核表》中工程造價年限證明,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工程造價業務主管部門(指經營部[處]、預算部[處]、基建處[室]等相關部門)核實,在規定欄目中籤署意見並蓋章,未設業務主管部門的,由本人所在單位行政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
4、持《資格稽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程造價年限證明,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於2015年6月25日至27日(9:00-12:00;13:00-16:00)到以下地點之一進行現場資格稽核。
稽核單位
稽核點名稱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東城區人才
培訓考試中心
北京建工培訓中心
東城區東直門外
新中街11號院內
64165149
64177528
豐臺區人事
考試中心
豐臺區職業
技術學校
豐臺區豐臺鎮
東安街三條一號
63808414
5、通過資格稽核的報考人員務必於2015年7月4日之前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5年10月16日10:00至10月19日17:00登入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二)資格稽核的同時辦理考試大綱徵訂工作。
(三)考試諮詢電話: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